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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將法治寫春秋
講述人:宋鵬
講述時間:2023年6月8日
整理:張玉
胡林荷(1934—2022),山西定襄人。1949 年從山西公學畢業后參加工作,在山西機床廠先后任電話員、打字員、機要檔案管理員等職;195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8年調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后任打字員、書記員、審判員等職。1990年1月離休。
先人功績
母親胡林荷,1934年9月出生于山西省忻州市定襄縣宏道鎮賈莊村一個民間石匠家庭。說到這里,需要特別講一下我的外公。我的外公胡明珠(1895—1968),耕讀小康之家出身,幼時受做私塾先生的太外公影響,熟讀四書五經,酷愛繪畫書法,又極善思考,遇事常有獨到之見。12歲時,外公拜崞縣溝北村匠師劉元成為師,前往五臺山學習石雕;未到十年,便具有單獨設計和組織施工的能力。1923年,五臺山龍泉寺的漢白玉牌樓就是外公設計主雕和指揮完成的。牌樓至今保存完好,其雕刻精細、華美絕倫,被清華大學建筑系樓慶西教授譽為“中國石雕仿木最為徹底的一座建筑”。抗戰全面爆發后,外公返回故鄉,被村民推舉為村長,進行秘密抗日工作,曾被奸細告密而遭日軍抓獲毒打,幸得眾鄉鄰作保搭救,才保全性命。解放戰爭時期,他來到太原,居住在城隍廟街,以石雕、繪畫謀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外公被山西省工藝美術社聘為工程師,參加了太原市海子邊公園(今兒童公園)改建工程的總體設計。所以母親說,她的家境在當時算比較殷實的,并受到了良好的初始教育,同時也繼承了外公愛國為民的高尚品質。外公的藝術天賦和革命情操,都對母親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直接反映在她的一生中。
1949年4月,太原解放前夕,黨中央面臨著全面接管城市的重大任務,而當時的干部尤其是專業技術人員嚴重不足,因此中共山西省黨組織就在已解放的晉中榆次開辦了一所專門培養革命干部的學校——山西公學。同年4月24日太原解放后,我黨立即將山西公學遷往山西大學舊址繼續開班。1949年5月初,創刊沒幾天的《山西日報》上刊出了“山西公學”的招生簡章,當時母親跟隨外公在太原,就報考了山西公學,從此走上了革命道路。
公學對學習的考核采取自報公議、民主評卷的形式。教員們以身作則、身體力行,嚴格要求自己;學員紛紛訂立學習公約,從思想、學習、生活幾個方面對自己進行約束。母親在上學期間受老師的影響,懂得了許多革命的道理,為今后參加革命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母親從公學畢業后被分配到山西機床廠工作,工作期間光榮地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后來她經組織培養又先后進入太原市委黨校、山西省團校、山西省政法干校等學校進一步學習;回到工作崗位后不久,便被挑選充實到政法系統。
執法生涯
1958 年,母親被調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這跟她以前在工廠的工作完全不同。擔任這份工作以后,她以甘當小學生的態度,埋頭苦干,苦學苦練,虛心向同志們學習,從打字員、書記員一步步做起,直至升任審判員。她憑著堅實的理論修養和豐富的實踐經驗,逐步成長為新中國第一批開庭審理案件的女法官之一。
母親在辦理案件中,工作積極踏實,出庭會議記錄細心,記得清楚、準確,能全面反映案件的情況。特別是她幫助審判員處理案件中的行政事務,凡是她能做的,她總要想盡辦法主動去完成。抄寫材料、謄寫內文、起草判決書、填寫各種報表,任務非常繁重,全由她一個人完成,從未有過怨言。她對所做的開庭記錄、會議記錄總要再三核實對錯。我記得她說過,僅1961年,她共收辦了320件案件的行政事務工作。收案時她總是及時裝訂好,分配給審判人員,從未有收編積壓、遺漏現象。母親說,書記員工作必須是既能抓住中心,又要全面周到,不能草率;既要有計劃,又要見縫插針。她經常利用自己空閑時間將卷宗進行整理、歸檔。1961年,刑事庭和民事庭分開以后,庭里書記員由她一個人兼任,每月收案達到50件左右,十分繁忙,但她對工作一如既往地認真負責。她妥善合理地安排各項工作,還積極支持配合單位的全市公判大會,抄寫文件和刑庭開庭記錄。這些都是她回憶過往時對我們講的。那時我年紀還小,并不懂得母親的工作性質和辛勞,只記得她晚上總是加班到深夜才回家。
母親雖然家境好,但從不嬌氣,無論工作上還是在家中都勤勞肯干。20世紀60年代,法院在陽曲縣建立副食品基地,單位每每分配下鄉勞動任務時,她總是首先報名積極參加。到了地里她干勁很大,不怕苦、不怕累,臟活、重活搶著干。有一次去基地勞動的途中,母親突然肚子疼痛,別的同志勸說讓她回去休息,她不同意,愣是頑強地將勞動任務完成后才去醫院檢查。經診斷為急性腸胃炎,休息了好幾天才見好。
母親政治思想覺悟高,能堅決聽黨的話,服從領導;黨叫干啥就干啥,上級分配的任務總要想盡辦法去完成。1960年壓縮人口返鄉時,她聽了動員報告后,就積極響應黨的號召,動員我外婆返鄉。她是我外公外婆的掌上明珠,他們感情很深,讓外公外婆回鄉去參加農業勞動是件很痛苦的事,但她毅然決然去落實,忍痛讓我外公外婆回到老家。她認為個人利益在黨的利益面前就應該作出犧牲。
母親特別遵守紀律。有一次,她受理刑事庭的一件打架案,有個當事人認識她的老鄉,就托這個老鄉送她一包點心——那正是三年困難時期,人們都處于深度饑餓中,我們家也常常吃不飽飯,一包點心是非常珍貴的。但母親斷然拒絕,并對此人進行了教育,讓他不要再做這種事。對于母親的這種模范遵守制度的優良品德,1961年和1962年她連續兩年被評為“民事審判庭先進工作者”,1963 年又被評選為“五好干部”。
母親參加的第一次開庭,就被作為教學案例,讓當時山西大學法律系的學生們來旁聽,并且還上了《山西日報》,對此母親一直引以為榮。她曾深情地說: “做一名中國女法官是值得驕傲的!”數十年的職業生涯中,她辦理了大量婚姻、家庭、繼承等方面的民事糾紛案件。她的一生,與中國法治進程緊緊相連。
20世紀八九十年代,一些在太原社會上影響很大的民事案件的審判都有母親的心血。每一起案件,她都力求使案件的處理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對于受害者,母親是仁慈的、富有同情心的。她在辦理一些棘手案件時,總是對那些受傷害卻又不善于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弱勢群體給予深深的同情,在審理中盡力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這不是因為她偏袒弱者,而是因為她顧惜人權,盡量在公正執法的同時維護每一個生命。在她審理的案件中,無一件誤判或錯判案件。
家風永存
在家庭生活方面,母親道德感特別強,她是一個好女兒、好妻子、好母親。母親在生活中體現出的點點滴滴,言傳身教,對我們影響很大。
作為外公外婆的愛女,母親孝親敬老做得特別好。外婆曾經因為腦出血導致半身不遂,臥床兩年之久。母親一邊工作,一邊抽空伺候老人。她每天熬藥喂藥,還請大夫上門為外婆扎針,自己摸索著為外婆按摩。經過兩年的針灸、按摩、服藥,外婆奇跡般地康復了。外婆在1976年去世,母親十幾年都無法緩解精神上的痛苦。
母親和父親,夫妻伉儷情深。1958 年,父親被錯劃為右派,直到1978年才獲得平反。20年來,父親生活在顛沛流離、擔驚受怕的日子里,母親始終不離不棄,一直為父親申訴。她不僅在生活上給父親細致的照顧,在精神上也給予他及時的安慰。父親下放到古交時,母親每周休息時都去探望。1970 年,她受父親牽連,被清除出政法系統,下放到房地局接受改造。對此,母親毅然決然地接受了,因為任何事情都動搖不了她對父親堅貞的愛情。遺憾的是,父親在1986年去世,這對母親是一次很大的打擊。
母親從小酷愛讀書,一直延續著自己的這個愛好,并從古今中外的名著中不斷尋找提升認知的途徑。母親曾教我們讀《曾國藩傳記》和《胡雪巖傳記》,她不是為了讓我們從政,也不是讓我們經商,而是讓我和哥哥學習那種民族氣節和愛國精神;她還愛看古典小說,比如《包龍圖》《狄仁杰的故事》,她說那里面有涉及法官的業務,讓她獲益匪淺。她愛好唱歌、跳舞、打太極,這些都是她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她還喜歡看法制節目,看完了還要和我們討論,她說在社會主義國家,保護公民權益是頭等重要的事情,看著我們國家法律體系越來越健全,作為一名法治工作者,她感到十分欣慰。
母親始終關心國家大事,并積極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她當年曾經是學《毛澤東選集》的積極分子。她關注時事,最關心臺海局勢,臺灣回歸是她最大的心愿,臨終時還關心著兩岸統一。有一年,河北張北縣發生了地震,新聞報道中說全國都在支援,母親說舊社會人人各顧各,現在我們偉大的黨和政府關心人民,真正做到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
母親身上流淌著悲天憫人的情懷,“人類命運共同體”“世界和平”“婦女兒童權益”是她總掛在嘴邊的詞。作為女性,她始終對世界懷有一種“母愛”情結,并用行動踐行著自己的初心。希臘神話中著名的司法女神茱蒂提亞,是一位蒙著雙眼、手持寶劍和天平的女神——天平是為了衡量訴訟雙方的證據,蒙上雙眼是為了避免受到外界侵擾作出誤判,這一直以來被看作是法律人的形象,而我一直將她看作是母親的象征。“公平公正”在大多數人嘴里不過是一句口號,而在母親的身上,卻是伴隨使命的、真實的行動。這是她從學生到工人到法官一路走來最好的總結,也是她的人生信條。她一步一個腳印,走出了一位女性承擔法律重任的成功之路,為推進中國的法治建設,為社會的進步貢獻了自己的力量。
70多年的生涯中,我的母親始終以一名共產黨員的標準來嚴格要求自己——她是解放前出生、在新中國成立前夕參加革命的;她入黨70年,從事政法工作32年,經歷了新中國的誕生和新中國各個歷史時期黨的重大活動。
時光荏苒,母親雖然已經離開了我,但她的精神會永遠伴隨著我們。每當想起母親的教誨,心中就有了無比堅定的信念。我會像母親一樣,永遠以一個優秀共產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

編輯 | 劉家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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