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起我國目前所設的正戰區級單位(相當于軍改前的正大軍區級單位),大家肯定都能說的上來,具體分別是“解放軍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五大戰區、軍委聯合參謀部、軍委政治工作部、軍委紀委、軍委聯合作戰指揮中心以及不列入解放軍編制序列的武警部隊”。而實際上,武警部隊(具體指武警總部領導機構)并不是一開始就直接定為正大軍區級,此外武警部隊也不是一開始就設有專門的總部領導機構、不是一開始就設有武警上將警銜。接下來,小圣就為大家展開介紹一下相關情況,供大家了解學習這段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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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如今的武警部隊是于上世紀80年代初才恢復組建的,具體時間是1982年6月19日,當時中央研究決定將中國人民解放軍中擔負內衛執勤任務的部隊同服義務兵役制的武裝警察、邊防警察、消防警察統一整合組建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由此,一支獨立于解放軍編制序列外的正規國防武裝力量活躍在了國防舞臺,并持續發揮著重要作用。
然而,伴隨著武警部隊的恢復組建,武警總部卻是直到1983年4月5日才正式宣布成立運行(最初規格級別為兵團級,后由于1992年4月兵團級取消而套改為副大軍區級)。也就是說,在武警部隊恢復組建后的近一年內,武警部隊并沒有立刻擁有總部領導機構,相關領導職能由公安部代行(正因如此,武警部隊的第一任政委并非現役軍人,而是由時任公安部部長趙蒼璧兼任;趙蒼璧是武警部隊的第一任政委、公安部的第四任部長)。不過,從1984年起,武警部隊政委改由現役武警警官擔任,同時追加設立“第一政委”并按慣例由公安部部長兼任(直至軍改中的2017年底,武警部隊不再設“第一政委”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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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需要說明的是,哪怕在武警總部設立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武警部隊的領導體制都是實行“一統二分”體制,即由國務院、中央軍委統一領導,各地公安機關分級管理、指揮,且以“兩分”為主(而國務院主要是授權公安部對武警部隊具體實施領導指揮)。直到1995年3月,國務院、中央軍委才將武警部隊的領導管理體制調整為“兩統一分”,即由國務院、中央軍委統一領導、統一管理與各級公安機關分級指揮相結合的體制。經過這一調整后,中央軍委得以進一步加強了對武警部隊的領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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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2月,經中央軍委批準,武警總部的規格級別和地位進一步提升,由副大軍區級升格為正大軍區級,與當時的七大軍區、海軍、空軍、“第二炮兵”部隊平起平坐。值得一提的是,武警總部升格為正大軍區級后,武警部隊的警銜卻沒有立刻跟著調整。實際上,在1998年3月之前,武警部隊的最高警銜只是“中將”,直到1998年3月才增設武警上將警銜,此時武警部隊的警銜設置終于和解放軍軍銜完全一致。而楊國屏將軍便是武警部隊歷史上的第一位武警上將,其于1998年3月27日在武警部隊司令員任上由武警中將警銜晉升為武警上將警銜。
綜上所述,武警部隊于1982年6月恢復組建,但過了將近一年后才設立總部領導機構,最初規格僅兵團級(后套改副大軍區級),直至1996年12月升為正大軍區級,并在1998年3月增設武警上將警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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