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現代快節奏的生活中
不少人因趕時間、怕遲到、圖方便等原因
騎行電動自行車逆行
有人覺得只是“抄個近路”,有人認為“就幾米,不會出事”。但在交通安全中,這些看似“習以為常”的選擇,往往正是事故發生的開始。
逆行一瞬,風險倍增
從交通運行規律看,道路通行遵循“按道行駛、各行其道”的原則。一旦逆行,這一秩序就被打破,風險隨之疊加。
駕駛人預判失效:
機動車駕駛人關注力一般在前方同向來車,對突然出現的逆行電動自行車、摩托車反應時間短,往往來不及作出有效避讓。

避讓空間被嚴重壓縮:
逆行意味著雙方車輛可能迎面碰撞,兩車速度疊加,留給車輛制動和變向的距離大幅減少。即便這時的車速不快,也很難避免碰撞。

易產生“蝴蝶效應”
為了躲避逆行車輛,正常行駛車輛可能會被迫緊急避讓,從而引發二次事故,讓原本無關的交通參與者陷入危險。

逆行常伴隨視覺盲區風險
逆行者常出現在駕駛人的盲區,尤其在彎道、路口或車流密集處,駕駛人更容易因視線受限導致車輛發生正面或側向碰撞。

電動自行車、摩托車缺乏有效防護結構,一旦與機動車發生碰撞,沖擊幾乎直接作用于騎行人本身,極易造成人員重傷甚至死亡。
逆行看似“省了幾步路”,
實際卻是在用安全甚至生命做賭注。
逆行為何屢禁不止?
在執法和事故分析中,逆行行為背后常伴隨以下心理誤區:
“就一小段,沒關系”?
騎行人短距離逆行,同樣會進入對向車輛的正常行駛區域。
“車速慢,不危險”?
車速慢不代表雙方都能及時反應過來,而是給原本有序的道路增加安全隱患。
“大家都這么走”?
逆行的違法行為一旦“扎堆”,更容易發生事故,甚至引發多車相撞事故。
逆行到底有多危險?
案例一:
2025年10月1日,13歲的小麗騎著電動自行車逆行來到路口,不僅無視紅燈進入路口,而且速度還越來越快,結果一頭撞上一輛綠燈時正常行駛的出租車。小麗當場仰面摔落在地,萬幸未佩戴安全頭盔的她未被撞到頭部,僅受輕微擦傷。交警調查認定,小麗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逆行、闖紅燈,負事故全部責任(監護人承擔)。
案例二:
2024年12月,楊某駕駛未依法登記的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與在非機動車道內駕駛電動自行車正常行駛的李女士發生接觸,李女士倒地受傷,楊某見狀駕車逃離事故現場。后李女士經搶救無效死亡。經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楊某駕駛未按規定登記的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是事故發生的全部原因,且楊某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負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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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審判處楊某有期徒刑4年。李女士家屬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同時就本案民事部分作出判決,判決楊某賠償李女士家屬203萬余元。
逆行違法,需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條: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五條: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罰款;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
(一)逆向行駛的;
逆行不僅危險,
更要付出沉重代價。
如何避免逆行
?嚴格按車道、按方向行駛,不因一時方便違規通行;
?出行提前規劃路線,通過路口或復雜路段時提前觀察,規范讓行;
?遇到需要繞行的情況,寧可多走幾步,也不要迎著車流逆行。
每一次逆行,都是在拿生命做籌碼。
守法出行,不僅是對公共秩序的尊重,
更是對自己和家人最大的負責。
各位騎行人不妨早點出門、慢慢開,
贏得安全的主動權。
現正處于寒假期間,
也請各位家長保管好家中的車鑰匙,
勿讓未達到年齡的孩子騎電動自行車上路。
來源:廣東交警
一審:賢
二審:晶
三審: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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