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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下午,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對涉嫌“11.19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的犯罪嫌疑人L某作出取保候審決定。在該案中,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蘇義飛律師、金子建律師憑借專業的法律功底、細致的案情分析及“攻心為上”的整體辯護策略,在檢察院作出不批捕決定后,成功推動公安機關對當事人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使其在新年到來前重獲自由。
本案當事人L某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被立案偵查。接受委托后,蘇義飛、金子建律師及其團隊迅速展開工作,深入研析案件材料,多次會見當事人,并與辦案機關保持高效、理性溝通。律師團隊沒有局限于單一的法律條文辯駁,而是制定了以“攻心為上”的整體性辯護方案,從案件事實、證據鏈條、法律適用及當事人具體情況等多維度進行論證,充分闡述了對其無逮捕必要性的理由,最終獲得檢察機關的認可。
“L某能出來真是意外之喜,金亞太律師們太專業敬業認真負責,不放棄任何一種可能,堪稱律師界的楷模和典范。”當事人家屬在取保成功后如此評價。金子建律師表示,這一結果充分說明團隊所采取的整體戰略是正確的、成功的,是律師專業辯護與司法機關依法審查共同作用的良好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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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出具的《取保候審決定書》(合公高(刑)取保字〔2025〕104xx號),犯罪嫌疑人L某因檢察院不批捕,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予以取保候審,期限自2025年12月31日起算。
此次成功取保,不僅及時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展現了刑事辯護律師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的重要價值,也體現了我國司法機關對刑事訴訟法中強制措施必要性審查原則的嚴格落實。金亞太律師事務所律師團隊以精湛的專業能力和高度的責任意識,再次證明了律師在法治進程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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