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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6年1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蒙古自治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重要論述和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及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工作要求,緊緊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構建完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范與應急工作機制,提升應對處置的科學性、有序性和實效性,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與社會和諧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內蒙古氣象災害預警發布辦法(2025版)》、《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2024年版)》、《內蒙古自治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2025年版)》等法律及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稱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是指由寒潮引發的持續低溫、雨雪、冰凍等天氣過程,造成大范圍積雪、道路結冰、線路覆冰等現象,并對交通出行、電力供應、農業生產及群眾生活產生嚴重影響的自然災害。
1.4 工作原則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生命至上,始終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堅持黨委統籌領導、政府具體負責、屬地承擔主責,推動社會參與、專群協作、軍民聯動;堅持指揮統一、協調綜合、分級分部門落實、區域協同聯動,建立健全災害防范應對工作體系;堅持安全優先、預防為主,聚焦安全保障、交通暢通、電力供應、民生維護、社會穩定等重點任務,強化對災害防范應對全過程的系統管理。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自治區防災減災救災指揮機構
自治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以下簡稱自治區防減救災委)是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防范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工作的指揮機構,在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指導下,在自治區黨委和政府領導下,負責統籌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工作。自治區防減救災委主任由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擔任,常務副主任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副主席擔任,副主任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主席、內蒙古軍區副司令員、武警內蒙古總隊司令員、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分管副主任)和自治區應急管理廳、水利廳、林草局主要負責同志及自治區公安廳常務副廳長擔任;成員由自治區各相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組成。
2.2?自治區指揮機構組成單位
自治區防減救災委由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黨委社會工作部、黨委網信辦、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牧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政府外事辦、國資委、市場監管局、廣電局、統計局、能源局、林草局、糧食和儲備局、疾病預防控制局、紅十字會,內蒙古地震局、氣象局、通信管理局、郵政管理局、消防救援總隊、森林消防總隊、金融監管局,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內蒙古局、呼和浩特海關、滿洲里海關、民航內蒙古安全監管局、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古軍區、武警內蒙古總隊等部門單位組成。內蒙古電力(集團)公司、國網蒙東電力公司等單位在自治區防減救災委的統一領導下,參與防范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各項工作,根據職責分工承擔相應任務。(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詳見附件1)
2.3?自治區防減救災委辦公室
自治區防減救災委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防減救災辦)設在自治區應急管理廳,承擔自治區防減救災委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自治區應急管理廳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區應急管理廳、水利廳、林草局,內蒙古地震局、氣象局、消防救援總隊、森林消防總隊有關負責同志擔任。
主要職責:負責與自治區相關部門單位、各盟市的溝通聯絡、政策協調、信息通報;組織開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風險形勢會商研判,統籌加強災害監測預警和處置信息共享;跟蹤掌握災情動態與應對進展,協調處置重大問題;建立信息匯總、報告與通報機制;統籌協調應急搶險救援、救災救助、力量物資調配等工作;承辦自治區防減救災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2.4?盟市、旗縣級組織機構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統一指揮本地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工作,根據需要建立應急指揮協調機構。
3?監測預警
3.1?監測預報
氣象部門加強低溫、暴雪、寒潮、霜凍天氣及有關氣象要素的監測與預報,按照職能職責建立和完善監測站點,加強冷空氣過程的延伸期預測,及時向自治區防減救災辦及相關單位提供監測預報結果。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牧廳、文化和旅游廳、應急管理廳、能源局,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民航內蒙古安全監管局等部門單位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密切跟蹤氣象部門發布的監測預報信息,對本行業、本系統內可能遭受災害影響的領域進行風險研判,組織實施針對性監測預警,并將有關情況報送自治區防減救災辦。
3.2?預警發布
氣象部門根據各類氣象災害的發展態勢,綜合評估分析確定預警級別。預警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對應紅、橙、黃、藍4種顏色表示,Ⅰ級為最高級別。(具體分級標準詳見本預案“7.2?風險辨識”部分)
氣象部門負責發布并解除寒潮、暴雪、低溫等氣象災害預警信息,聯合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農牧廳等有關部門發布防御提示;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應急廣播、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多種媒介,向預警接收責任人、社會公眾發布暴雪、低溫、霜凍、寒潮等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各類新聞媒體與通信運營商,以及景區、交通場站、公路、鐵路、民航等運營管理機構,應當第一時間發布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預警預報信息,并將相關情況及時報告自治區防減救災辦。
3.3?預警行動
(1)自治區防減救災辦依據氣象等部門提供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組織進行影響評估與形勢會商,動態跟蹤災害發生態勢及演變趨勢,督促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單位嚴格落實值班值守、分析研判、風險排查及救援力量與物資儲備等防災準備工作。
(2)自治區各相關部門單位依據職責加強對所屬行業領域的監測與管理,結合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警信息及其發展趨勢,主動開展各項防護準備工作。
(3)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發布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警信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迅速部署并落實針對性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預防和減輕災害可能帶來的損失。
4?應急響應
依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危害范圍、嚴重程度及實際損失等因素,自治區的應急響應等級設定為4級,由高到低依次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4.1?一級應急響應
4.1.1?響應啟動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經分析研判確有必要可啟動一級應急響應:
(1)2個以上盟市啟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一級應急響應。
(2)造成全區絕大部分地區境內高速公路或國道交通嚴重受阻或中斷范圍較大,或者鐵路干線運輸受阻或中斷,主要火車站大量列車班次延誤或取消,或者民航運輸部分中斷,主要民航機場關閉,當日大量航班延誤或取消,致使交通運輸受阻或中斷范圍較大,大量旅客滯留在城市或高速公路上,產生嚴重社會影響。
(3)受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影響,初判發生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4)1個盟市或者幾個盟市一次災害過程出現或會商研判可能出現緊急轉移安置和需緊急生活救助8000人以上。
(5)其他需要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4.1.2?啟動程序
當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態勢發展達到一級應急響應啟動標準時,由自治區防減救災辦研判并提出啟動建議,報請自治區防減救災委主任批準后啟動一級響應。
4.1.3?響應措施
(1)自治區防減救災委主任(或委托其他副主任)主持緊急辦公會議,自治區防減救災委全體成員和有關專家參加,相關盟市負責同志可以通過視頻方式參加會議,匯報有關情況,對救災工作作出部署。響應期內,根據災情發展變化,由自治區防減救災委常務副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關成員單位和有關專家參加,相關盟市、旗縣(市、區)防減救災委通過視頻連線,隨時進行滾動會商,并匯報相關情況。根據受災情況,自治區防減救災委派出由自治區有關領導帶領的工作組趕赴救災現場,指導督促地方做好救災工作,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做好專家技術支撐工作。
(2)自治區防減救災辦加強信息收集與發布,在自治區主要媒體及新媒體高頻次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宣傳,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統一收集整理災情和相關單位及影響地區搶險救災工作動態,與相關部門單位和軍隊有關指揮機構實現信息共享。
(3)自治區財政廳根據受災情況,按照資金管理規定,做好救災資金支持保障工作,并協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向中央財政申請搶險救援救災補助資金。
(4)自治區公安廳統籌調派全區公安力量,全力支持受災地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強化交通管控和疏導。
(5)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進一步指導支持國省干線等重要交通線路除冰、除雪等應急搶通工作,協調優先運輸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等;指導有關地方通過各種渠道,第一時間發布出行安全提示等信息,引導公眾合理安排出行。
(6)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加強統籌協調,全力做好能源供應保障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穩價工作。
(7)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指導各盟市進一步加強保障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工作通信網絡穩定運行,協調搶險救災所需救援裝備、醫療和防護用品、食品等重要工業品的生產和調運。
(8)內蒙古通信管理局統籌調度全區通信資源力量,組織信息通信行業全力開展公眾通信網絡搶修恢復。
(9)自治區能源局協調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企業做好穩定運行,確保煤、電、油、氣等可靠供應工作。
(10)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統籌調派全區應急力量并加強向國家請派救援力量和搶險救災物資,全力支持地方開展人員轉移安置、應急搶險、救援救災等工作,指導督促地方有關部門加強軍地對接,協調解放軍、武警部隊大規模參與搶險救援救災;依法統一發布災情信息;依據職責指導協調相關行業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下的安全生產工作。
(11)內蒙古氣象局針對重點地區開展加密監測預報預警,加強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影響評估分析,根據自治區防減救災辦要求及重特大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需要,滾動提供天氣實況,及時制作專題氣象服務材料。
(12)自治區商務廳加強調度指導,全力保障災區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加大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力度,組織指導查處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違法違規行為,全力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務市場價格秩序穩定。
(13)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根據需要協調組織衛生應急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和心理援助等衛生應急工作。
(14)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統籌指導黨委網信辦等相關部門單位做好輿情引導和管控工作,指導有關地方和部門單位及時發布信息,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15)內蒙古電力(集團)公司、國網蒙東電力公司督促相關電力企業迅速開展電力搶修恢復等工作,指導督促地方有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協調有關方面派出應急力量、調運應急物資和裝備。
(16)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全力保障供水、供氣、供熱等重要基礎設施運行安全。
(17)自治區糧食和儲備局根據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動用指令緊急組織應急物資出庫,并配合做好物資調運工作。
(18)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農牧廳、林草局指導地方做好凍害及雨雪冰凍次生災害防范應對工作。
(19)自治區紅十字會全力動員紅十字志愿者、救護員、救援隊員,配合做好滯留旅客救護服務和人道關懷救助、受災困難群體的生活救助。必要時,根據需要開展救災救助募捐。
(20)自治區防減救災委其他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和工作安排,加強協同聯動,全力做好有關工作。
4.2?二級應急響應
4.2.1?響應啟動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經分析研判確有必要可啟動二級應急響應:
(1)1個盟市啟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一級應急響應,或者2個以上盟市啟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二級應急響應。
(2)氣象部門同時發布暴雪、低溫、寒潮紅色預警2種及以上,2個以上盟市大部分旗縣(市、區)已經出現20毫米以上降雪且預計仍將出現暴雪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將出現30毫米以上降雪。
(3)造成全區大部分地區高速公路或國道交通嚴重受阻或中斷范圍較大,或者鐵路干線運輸受阻或中斷,主要火車站大量列車班次延誤或取消,或者民航運輸部分中斷,主要民航機場關閉,當日大量航班延誤或取消,致使交通運輸受阻或中斷范圍較大,大量旅客滯留在城市或高速公路上,產生重大社會影響。
(4)受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影響,初判發生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5)1個盟市或幾個盟市一次災害過程出現或會商研判可能出現緊急轉移安置和需緊急生活救助6000人以上、8000人以下。
(6)其他需要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4.2.2?啟動程序
當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態勢發展達到二級應急響應啟動標準時,由自治區防減救災辦研判并提出啟動建議,報請自治區防減救災委常務副主任批準后啟動二級響應,并及時向自治區防減救災委主任報告。
4.2.3?響應措施
(1)自治區防減救災委副主任主持會商,自治區防減救災委全體成員參加,相關盟市、旗縣(市、區)通過視頻形式參加,分析救災形勢,對工作作出部署。響應期內,根據災情發展變化,由防減救災辦主任(或副主任)主持,隨時進行滾動會商。根據災害發生情況,自治區防減救災委派出由自治區有關領導帶領的工作組趕赴救災現場,指導督促地方做好救災工作,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做好專家技術支撐工作。
(2)自治區防減救災辦加強信息收集與發布,及時向媒體通報搶險救災工作有關情況,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統一收集整理災情和相關單位及影響地區搶險救災工作動態,與相關部門單位和軍隊有關指揮機構實現信息共享。
(3)自治區財政廳根據受災情況,按照資金管理規定,做好救災資金支持保障工作,并協同有關部門向中央財政申請搶險救援救災補助資金。
(4)自治區公安廳指導強化跨區域合作,科學研判災害影響,及時積極采取遠端分流、中端疏導、近端管控等措施,保障交通秩序和通行安全。
(5)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指導支持國省干線等重要交通線路除冰、除雪等應急搶通工作,協調優先運輸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等;指導有關地方通過各種渠道,第一時間發布出行安全提示等信息,引導公眾合理安排出行。
(6)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加強統籌協調,全力做好能源供應保障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穩價工作。
(7)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指導各盟市加強保障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工作通信網絡穩定運行,協調搶險救災所需救援裝備、醫療和防護用品、食品等重要工業品的生產和調運。
(8)內蒙古通信管理局加強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做好通信保障應急工作。
(9)自治區能源局協調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企業做好穩定運行,確保煤、電、油、氣等可靠供應工作。
(10)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在協調調派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救援隊伍、社會應急力量的基礎上,請示國家派遣救援力量和物資支持,積極協助地方開展人員轉移安置、應急搶險、救援救災等工作;指導督促地方有關部門加強軍地對接,協調解放軍、武警部隊參與重大險情災情搶險救援;依法統一發布災情信息;依據職責指導協調相關行業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下的安全生產工作。
(11)內蒙古氣象局在加密天氣監測預報預警的基礎上,加強對災害影響評估分析,根據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需要,及時提供專題氣象服務材料。
(12)自治區商務廳負責指導災區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調度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加強市場秩序監督管理,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務市場價格秩序穩定。
(13)自治區糧食和儲備局根據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動用指令緊急組織應急物資出庫,并配合做好物資調運工作。
(14)內蒙古電力(集團)公司、國網蒙東電力公司組織相關電力企業加強電力系統和電力設施運行監測,指導相關電力企業加大主網供電保障力度,強化應急供電和搶修復供措施。
(15)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全力保障供水、供氣、供熱等重要基礎設施運行安全。
(16)自治區防減救災委其他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同聯動,做好有關工作。
4.3?三級應急響應
4.3.1 響應啟動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經分析研判確有必要可啟動三級應急響應:
(1)1個盟市啟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二級應急響應,或2個以上盟市啟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三級應急響應。
(2)氣象部門同時發布暴雪、低溫、寒潮橙色預警2種及以上,2個以上盟市大部分旗縣(市、區)已經出現20毫米以上降雪且預計仍將出現大雪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將出現20毫米以上降雪。
(3)造成全區主要高速公路或國道交通嚴重受阻或中斷范圍加大,或者主要火車站大部分列車班次延誤或取消,或者民航機場較多航班延誤或取消,致使區內外交通運輸嚴重受阻或中斷,大量旅客滯留,產生較大社會影響。
(4)受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影響,初判發生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5)1個盟市或幾個盟市一次災害過程出現或會商研判可能出現緊急轉移安置和需緊急生活救助4000人以上、6000人以下。
(6)其他需要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4.3.2?啟動程序
當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態勢發展達到三級應急響應啟動標準時,由自治區防減救災辦研判并提出啟動建議,報請自治區防減救災委副主任(自治區應急管理廳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后啟動三級響應,并及時向自治區防減救災委主任報告。
4.3.3?響應措施
(1)自治區防減救災辦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會商,氣象、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牧、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單位參加,分析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形勢,組織部署動員,及時調度指揮,供委員會領導決策,作出相應工作安排。組織由廳級領導(或委托業務處室處長)帶隊,相關部門單位人員參加的工作組,赴災區協助指導救災工作;根據需要,相關部門單位派出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行業主管部門根據災情情況,派出工作組深入一線指導救災工作。
(2)自治區防減救災辦負責信息收集與發布,及時掌握并按照有關規定發布搶險救災工作動態信息,與相關部門單位和軍隊有關指揮機構實現相關信息共享。
(3)自治區財政廳根據受災情況,按照資金管理規定,做好救災資金支持保障工作。
(4)自治區公安廳指導開展動態監測研判、及時通報路況信息、發布交通安全提示,采取壓道緩行、交叉通行等措施強化交通疏導。
(5)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加強受災地區交通狀況的監測預警,協調指導對公路等開展除冰除雪、應急搶修等,協調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等。
(6)自治區能源局組織指導協調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企業強化設施設備,防范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
(7)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指導各盟市協調保障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工作通信網絡穩定運行,保障搶險救災所需救援裝備、醫療和防護用品、食品等重要工業品的生產和調運。
(8)內蒙古通信管理局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做好通信保障應急工作。
(9)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協調調派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救援隊伍、社會應急力量,會同自治區糧食和儲備局緊急調撥應急搶險救災物資,協助地方開展人員轉移安置、應急搶險、救援救災等工作;指導督促地方有關部門加強軍地對接,協調駐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參加搶險救災;依法統一發布災情信息;依據職責指導協調相關行業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下的安全生產工作。
(10)內蒙古氣象局組織加密天氣監測預報預警,適時增加會商頻次,根據自治區防減救災辦需要,提供專題氣象服務材料。
(11)自治區商務廳負責加強對受災地區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監測,協調保障災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
(12)內蒙古電力(集團)公司、國網蒙東電力公司負責協調、指導相關電力企業加強電力系統和電力設施運行監測,做好電力設備巡查、線路融冰除冰、受損電力應急搶修和用戶供電保障等工作。
(13)住房城鄉建設、水利、農牧、市場監管、鐵路等部門單位組織本行業開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高風險對象摸排,保障供水、供氣、供熱等重要基礎設施運行安全以及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秩序穩定。
(14)自治區防減救災委其他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同聯動,做好有關工作。
4.4?四級應急響應
4.4.1?響應啟動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經分析研判確有必要可啟動四級應急響應:
(1)1個盟市啟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三級應急響應,或2個以上盟市啟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四級應急響應。
(2)氣象部門同時發布暴雪、低溫、霜凍藍色預警2種及以上,可能引發災害,經會商研判,認定有必要啟動應急響應,或者氣象部門同時發布暴雪、低溫、霜凍、寒潮黃色預警2種及以上,2個以上盟市大部分旗縣(市、區)已經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且預計仍將出現大雪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出現20毫米以上降雪。
(3)造成1個或幾個盟市境內干線公路或鐵路運輸嚴重受阻或中斷,對居民出行產生較大影響。
(4)受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影響,初判發生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
(5)1個盟市或幾個盟市一次災害過程出現或會商研判可能出現緊急轉移安置和需緊急生活救助2000人以上、4000人以下。
(6)其他需要啟動四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4.4.2?啟動程序
當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態勢發展達到四級應急響應啟動標準時,由自治區防減救災辦研判并提出啟動建議,報請自治區防減救災辦副主任(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分管負責同志)批準后啟動四級響應,并及時向自治區防減救災委副主任(自治區應急管理廳主要負責同志)報告。
4.4.3?響應措施
(1)自治區防減救災辦副主任(或者委托業務處室處長)主持會商,氣象、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牧、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單位參加,分析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形勢,供自治區防減救災委領導決策,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必要時,組織由處級以上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單位人員參加的工作組,赴災區協助指導救災工作。
(2)自治區防減救災辦負責信息收集與發布,及時掌握并按照有關規定發布搶險救災工作動態信息,與相關部門單位和軍隊有關指揮機構實現相關信息共享。
(3)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牧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市場監管局、能源局,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民航內蒙古安全監管局等部門單位依職責組織開展值班值守、監測巡查、隱患排查整改、應急保障等工作。
(4)自治區財政廳指導盟市根據受災情況,按照資金管理規定,做好救災資金支持保障工作。
(5)自治區應急管理廳指導盟市組織救援隊伍、社會應急力量,會同自治區糧食和儲備局視情調撥應急搶險救災物資,協助地方開展救援救災、人員轉移安置、應急搶險等工作;指導督促地方有關部門單位加強軍地對接;依法統一發布災情信息;依據職責指導協調相關行業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下的安全生產工作。
(6)內蒙古氣象局組織加強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及時向自治區防減救災辦提供監測預報結果,面向社會公眾發布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預報預警信息。
(7)自治區防減救災委其他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同聯動,做好有關工作。
有關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區實際進一步細化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響應制度,在相關應急預案中確定應急響應級別,落實各項具體職責和工作措施。
4.5?信息報送和發布
4.5.1?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農牧、商務、應急管理、氣象、能源、鐵路、民航等部門單位與各級應急指揮協調機構應當按照各自職責,系統收集并整理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發展特征及防御應對工作進展情況等信息,嚴格執行重大突發事件緊急信息報送時限規定,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告自治區防減救災辦。啟動一級或二級應急響應期間,須保證每日不少于2次信息報送;啟動三級或四級應急響應期間,須保證每日至少1次信息報送。重大突發險情、災情以及搶險救援工作關鍵進展情況須第一時間報告,并持續跟蹤事態發展與處置進程,做好后續情況續報工作。
4.5.2?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信息按照有關規定報送,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不得壓制、阻撓報送緊急信息。信息報告內容一般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人員傷亡情況,房屋倒塌損壞、農牧業受災情況,交通、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損壞清理,現場救援等情況和已經采取的其他措施。(信息報送模版詳見附件2)
4.5.3?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天氣監測預報預警情況由內蒙古氣象局及所屬氣象臺站發布,災情相關信息由自治區防減救災辦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
4.6?響應調整及終止
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展態勢出現重要變化時,經綜合研判分析后,由自治區防減救災辦依據應急響應啟動的既定程序與相應權限,適時提出對應急響應級別進行調整或予以終止的建議。
4.7?善后工作
4.7.1?災害救助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后,自治區防減救災辦指導災區所在地人民政府開展受災群眾應急安置與過渡期生活救助工作。對經應急救助和過渡安置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群眾,由屬地民政部門依據相關政策給予臨時生活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因災損毀住房的恢復重建工作依照相關規定組織實施。災區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切實履行災害救助主體責任,有序組織開展受災群眾自救互救等相關工作。
4.7.2?基礎設施修復
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能源、鐵路等有關部門單位須立即組織力量搶修受損基礎設施,優先恢復受災地區的生產生活基本秩序。
4.7.3?復盤總結和調查評估
自治區防減救災委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及受災盟市,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進行全面復盤,系統總結經驗教訓,深入查找薄弱環節,持續完善工作機制。對于重特大災害的調查評估,應當依據相關規定組織開展。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和社會動員
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過程中,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水利、能源等職能部門及其所屬專業搶險隊伍是構成基礎設施應急搶修的專業支撐力量,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是搶險救援的核心骨干,解放軍、武警部隊及民兵是關鍵時刻的突擊力量,各類社會救援力量作為重要補充。
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區災害特點,強化專業與基層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完善多方應急力量協同聯動機制。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后,應當迅速組織本地區災害應對行動,在緊急情況下依法開展社會動員,鼓勵引導廣大群眾參與搶險救援與救災救助,并注重發揮具備相關專業技能的社會人員作用。
5.2?通信保障
通信主管部門應當完善通信應急保障體系,提升通信網絡的抗災與恢復能力,提前部署應急通信隊伍和裝備,并與相關部門單位協同建立通信保障優先機制,切實增強災區應急通信快速搶通、持續保障和穩定暢通能力。
5.3?物資裝備保障
各相關部門單位應當指導所屬行業系統科學規劃并儲備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所需的應急物資與裝備,建立健全區域協同、社會參與的綜合保障機制,優化物資裝備的統一調度與跨區域應急調配體系,切實增強保障效能。
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通過多種渠道充實應急物資裝備儲備,按需配置專業救援裝備,并做好日常維護保養,確保其處于可靠可用狀態。
5.4?資金保障
為保障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控與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根據資金管理辦法,自治區財政安排救災資金,為地方相關工作的開展提供支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根據災情與應急實際,下達預算內投資;自治區財政廳會同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預撥付救災資金,并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
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通過多種渠道積極籌集所需資金,保障本行政區域內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工作。
5.5?科技保障
自治區防減救災委推動組建覆蓋氣象、交通、能源、通信、應急救援等多個專業的跨領域專家團隊,為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提供技術咨詢與決策輔助,并根據需要派遣專家組前往一線,協助指導搶險救援行動。同時,持續強化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治相關的基礎研究、技術攻關與裝備開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與應用,不斷增強災害防范與處置工作的科技支撐能力。
6?預案管理
6.1?預案編制
6.1.1?本預案由自治區防減救災辦負責組織編制,經履行相應審批程序后予以發布施行。預案實施期間,自治區防減救災辦應當結合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實際應對情況組織開展評估,并依據評估結論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6.1.2?有關部門單位根據本預案編制本部門單位專項預案(方案),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24〕5號)要求進行報批備案。
6.2?預案演練
自治區防減救災辦指導各部門單位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開展演練活動。
6.3?宣傳與培訓
各部門單位應當加強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科普宣教和培訓工作,依托各類傳播平臺,廣泛普及相關法律法規、應急預案以及災害預防、緊急避險、自救互救和風險保障等知識。同時,強化對責任人及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能力培訓,全面提升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與自救互救能力。
6.4?責任與獎懲
各地區、各部門單位應當切實落實責任,嚴格執行各項工作要求,對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過程中表現突出、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因失職瀆職造成損失的人員,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7?附則
7.1?名詞術語定義
本預案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風險辨識
7.2.1?低溫雨雪冰凍主要危害
(1)交通方面。低溫雨雪冰凍天氣使陸、空運輸等受到不利影響,可能引發大面積人員滯留,并使交通事故發生概率增加;持續的雨雪冰凍天氣還會影響煤電油運,威脅城市正常運行。
(2)電力、通信方面。易導致電線結冰,使電線負重過大發生斷裂,嚴重時還可導致電力、通信等設施倒塌。
(3)能源保供方面。居民取暖、企業防凍導致用電負荷暴漲,遠超電網承載能力,易引發拉閘限電;城市燃氣管網凍裂、供水管網結冰,導致燃氣、熱力無法正常輸送至用戶。
(4)建筑物、構筑物方面。可導致房屋、大棚、車棚、廣告設施、店招店牌等建筑物、構筑物受壓倒塌。
(5)農業生產、綠化方面。持續性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可導致農作物受凍受害,影響大棚蔬菜生長,導致農產品供應減少;可致樹枝折斷、樹木倒伏,進而影響交通和安全。
(6)畜牧業方面。可能導致畜禽抵抗力下降,疫病發生和傳播風險大幅增加,不僅增加防寒保溫成本,嚴重時還可能造成設施損壞和畜禽傷亡。
(7)安全生產方面。可能導致危險化學品在生產、經營、儲存、使用期間存在安全隱患;特別是液體危險化學品,容易因生產設備設施和管線凍裂及物料泄漏引發相關安全生產事故。
7.2.2?低溫
本預案所稱低溫,是指一定時段內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較常年同期偏低的現象。
低溫預警標準如下:
(1)紅色預警:過去48小時2個以上盟市大部地區已經出現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較常年同期偏低8℃以上的持續低溫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地區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持續偏低8℃以上(11月至翌年3月),同時日最低氣溫內蒙古東部部分地區下降到零下50℃以下,內蒙古中西部部分地區下降到零下30℃以下。
(2)橙色預警:過去48小時2個以上盟市大部地區已經出現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較常年同期偏低6℃以上的持續低溫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地區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持續偏低6℃以上(11月至翌年3月),同時日最低氣溫內蒙古東部部分地區下降到零下45℃以下,內蒙古中西部部分地區下降到零下25℃以下。
(3)黃色預警:過去48小時4個以上盟市大部地區已經出現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較常年同期偏低4℃以上的持續低溫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地區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持續偏低4℃以上(11月至翌年3月),同時日最低氣溫內蒙古東部部分地區下降到零下40℃以下,內蒙古中西部部分地區下降到零下20℃以下。
(4)藍色預警:預計未來48小時2個盟市大部地區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較常年持續偏低4℃以上(11月至翌年3月),同時日最低氣溫內蒙古東部部分地區下降到零下40℃以下,內蒙古中西部部分地區下降到零下20℃以下。
7.2.3?暴雪
本預案所稱暴雪,是指大量白色不透明的冰晶(雪晶)和其聚合物(雪團)組成的降水,24小時降雪量(融化成水)超過10毫米。
暴雪預警標準如下:
(1)紅色預警:過去24小時2個以上盟市大部地區已經出現20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2個以上盟市大部地區將出現30毫米以上降雪。
(2)橙色預警:過去48小時2個以上盟市大部地區已經出現20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2個以上盟市大部地區將出現20毫米以上降雪。
(3)黃色預警:過去48小時2個以上盟市大部地區已經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2個以上盟市大部地區將出現20毫米以上降雪。
(4)藍色預警:預計未來24小時2個以上盟市大部地區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且至少成片(5萬平方公里面積內)有15毫米以上降雪。
7.2.4?寒潮
本預案所稱寒潮,是指來自高緯度地區的寒冷空氣,在特定的天氣形勢下迅速加強并向中低緯度地區侵入,造成沿途地區劇烈降溫、大風和雨雪天氣。
寒潮預警標準如下:
(1)紅色預警:預計未來24小時3個以上盟市大部地區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下降16℃以上,最低氣溫降至0℃以下。
(2)橙色預警:預計未來24小時3個以上盟市大部地區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下降12℃以上,最低氣溫降至0℃以下。
(3)黃色預警:預計未來24小時3個以上盟市大部地區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下降10℃以上,最低氣溫降至0℃以下。
7.2.5?霜凍
本預案所稱霜凍,是指空氣溫度突然下降,地表溫度驟降到0℃以下,使農作物受到損害,甚至死亡。
霜凍預警標準如下:
(1)黃色預警:預計未來48小時3個以上盟市大部地區地面最低溫度下降到零下5℃以下,并可能持續3天以上。
(2)藍色預警:預計未來48小時3個以上盟市大部地區地面最低溫度下降到零下3℃以下,并可能持續3天以上。
7.3?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2025年版)的通知》(內政辦發〔2025〕32號)相關規定執行。
7.4 預案解釋
本預案施行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由自治區防減救災辦負責解釋。
7.5 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網
編輯:呼和浩特市婦聯新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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