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的春天,蘭州大通河邊上,有個荒廢已久的亂石灘,這幾天卻突然變得殺氣騰騰。
這地界平日里連只兔子都不愛來,但這會兒卻扎堆來了二十四號人。
這里面有穿著制服的公安干警,有玩炸藥的行家,還有幾位提著勘查箱、板著面孔的法醫。
這幫人湊在一塊兒,既不是為了探礦發財,也不是搞什么軍事演習。
說白了,他們就是來死磕一道算術題的。
題面看著簡單:五公斤的烈性炸藥,接上一根二十厘米的引線,誰要是敢去點火,能不能留著命跑出爆炸圈?
現場指揮把手一揮,只聽見沉悶的一聲巨響,碎石頭渣子漫天亂飛。
那位爆破專家手里的秒表剛按下去,眉頭就鎖成了一個大疙瘩。
這實驗前前后后搞了十五回。
得出的數據冷冰冰地擺在那兒,誰看了都得哆嗦:
從火星子冒出來到炸響,滿打滿算只有兩秒。
炸開的那一瞬間,閃光也就火柴頭那么點大。
至于沖擊波能掃到的范圍——誰要是在點火的位置呆著,那就得變成一堆碎肉。
這幾行數據,像幾記響亮的耳光,狠狠抽在了那個流傳了十六年的“神話”臉上。
要知道,在當年的傳說里,有個叫劉學保的“英雄”,不光點著了炸藥還能全身而退,甚至還能看清楚炸藥包冒出來的“藍色弧光”,最后除了受點輕傷,硬是把大橋給保下來了。
這哪是什么奇跡,這分明就是把物理課本按在地上摩擦。
也就是從這一刻起,這樁陳年舊案的蓋子,算是被科學給撬開了一條縫。
咱們把日歷往前翻,翻回到那個讓人血脈僨張的1967年。
那時候的劉學保,頭上還沒頂著光環,只不過是連城林場留守處一個不起眼的副班長。
但他心里的那把算盤,撥得比誰都精。
在那個人人想出頭的年月,一個小小的副班長想翻身,想離開這個鳥不拉屎的林場,光靠埋頭苦干那是做夢。
他太需要一個梯子了,一個能讓他一步登天的“驚天大案”。
那時候啥最吃香?
抓壞人,保衛公家財物。
可問題是,這林場荒得連個人影都少見,哪來的敵人?
劉學保把心一橫,搞了個喪盡天良的如意算盤:既然沒敵人,那我就造一個出來。
他像獵人選獵物一樣,盯上了李世白。
選李世白這個人,那真是“眼光獨到”。
這人平日里三腳踹不出個屁來,膽子比老鼠還小。
最要命的是,他歷史上當過國民黨的憲兵。
在那個特定的環境里,這就是天生的靶子,最完美的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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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12月17號晚上,外面冷得要把耳朵凍掉,氣溫跌到了零下十度。
照著劉學保后來編排的劇本,那晚簡直是生死時速:國民黨殘渣余孽李世白企圖炸毀大通河大橋,被他撞破了。
他沖上去肉搏,腦袋被李世白用石頭開了瓢,但他還是英勇地用斧頭砍翻了對方,在爆炸前的最后一刻搶走了炸藥包,橋保住了,自己卻搭上了一只左手。
這出戲,演得那是相當投入,下的本錢也夠大。
一只手殘廢,換別人一條命。
這就是劉學保押的賭注。
拿自己的殘疾和別人的腦袋,去博一個“英雄”的金字招牌。
那他博到了嗎?
就當時那情況看,他這把不僅贏了,而且贏得盆滿缽滿。
轉過天來,《甘肅日報》頭版頭條刊登;緊接著,《人民日報》也轉了。
廣播里連著三天嚷嚷他的英勇事跡。
什么嘉獎令、慰問金,鮮花和掌聲,像雪片一樣把他埋了。
全中國的老百姓都知道出了個“護橋英雄”。
相比之下,成了“墊腳石”的李世白一家,那日子簡直就是掉進了冰窟窿。
那個可憐的李世白,甚至沒挺過那天晚上。
死得不明不白不說,死后還被扣上了一頂“反革命炸橋罪”的大黑鍋。
這家人后來過得有多慘?
老婆丁秀珍被林場趕了出來。
孤兒寡母的,在那個滴水成冰的冬天根本沒處去。
為了給孩子討口飯吃,她只能咬著牙,帶著孩子嫁給了一個深山溝里、六十多歲還瘋瘋癲癲的老頭子。
兒子李毅被關進了看守所,大鐵門一鎖就是好幾年。
女兒李梅下鄉去隴南插隊,年紀輕輕就落下一身去不掉的風濕病。
這就是劉學保那個“如意算盤”帶來的連帶傷害。
只可惜,買單的不是他,是李世白一家人的血和淚。
可話說回來,只要是假的,早晚得漏風。
劉學保編的那個故事里,藏著一個怎么也圓不上的硬傷。
就是那座橋。
那是座什么橋啊?
總共不到二十米長,架在一個荒溝溝上,平時半天都不見一輛車過。
從搞破壞的角度說,炸它純屬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這點事,稍微有點腦子的人心里都跟明鏡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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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78年11月,連城林場的食堂里。
十一個年頭過去了。
那股子狂熱勁兒慢慢退燒,大伙兒的腦子也開始清醒了。
有個叫趙益民的老木匠,平時是個悶葫蘆,那天吃飯突然冒出一句:“那破橋,壓根就沒人稀罕炸。”
這話聲音不大,但在那個傍晚,聽著就像一聲炸雷。
其實大伙兒心里早就有疑影了。
就李世白那個窩囊廢性格,借他十個膽子也不敢去炸橋。
那天晚上到底誰聽見第一聲響了?
劉學保那傷怎么看著那么別扭?
這懷疑的口子一旦撕開,就再也縫不上了。
林場的老工人們自發湊了點錢,買了紙筆,一口氣寫了十二封信。
這些信寄到了縣公安局、省檢察院,有的甚至寄到了《解放軍報》。
信里有一句話最扎心:“我們覺得對不住那條人命。”
這哪是單純的喊冤,這是良心在還債。
1983年,專案組終于進駐了。
如果說1967年定案靠的是嗓門大和情緒高,那1983年翻案,靠的就是邏輯和科學。
手里攥著的,只有當年醫院留下的一份病歷。
可偏偏就是這份病歷,成了戳穿西洋鏡的利劍。
法醫死死盯著病歷上的記錄,看出了貓膩。
李世白的致命傷在后腦勺,口子整整齊齊,深得能看見骨頭。
劉學保說是“搏斗時用石頭砸的”或者“斧頭亂砍的”。
但這傷口,怎么看都像是從背后下的黑手,而且絕對是利器劈出來的。
更要命的是那把斧頭。
當年的工友回憶說,案發前兩天,劉學保特意去領了一把新斧頭,借口是“砍防護樁”。
而那個給劉學保縫傷口的軍醫也證實,清理傷口時在劉的手掌里挑出了木頭渣子。
這么一來,證據鏈就嚴絲合縫了:
買了斧頭 -> 砍木頭試手感 -> 砍人。
再加上開頭咱們說的那個舊石場里的爆炸實驗。
五公斤炸藥,兩秒就炸。
在這個要命的時間里,劉學保既要制服李世白,又要切斷導火索,還得跑出安全圈,除非他是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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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真相就是:炸藥是他自己點的,為了讓戲演得逼真,他故意湊上去炸廢了自己的手。
至于什么“藍色弧光”,純屬瞎扯淡。
實驗表明,那種導火索燒起來光亮極小,根本沒啥藍光。
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一個事實:這根本不是什么保衛戰,這就是一場處心積慮的謀殺。
1984年1月24號凌晨,劉學保在家里被摁住了。
他只吐出三個字:“是我干的。”
為啥要這么干?
他的回答跟當初大伙兒猜的一模一樣:“圖個黨票,圖個名聲,最主要的是想調回城里去。”
為了這三個私心,他宰了一個無辜的人,毀了一個家,把整個國家都給耍了。
1985年秋天,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劉學保犯故意殺人罪、偽造破壞國家交通設施罪,一輩子蹲大牢。
宣判那個下午,外頭下著蒙蒙細雨。
丁秀珍沒到場。
她年紀太大了,路也太遠。
這時候的她,還窩在百公里外那個窮山溝里,滿頭白發,手指頭干裂得像老松樹皮。
當鄰居把判決書的消息帶給她時,這位苦熬了一輩子的老人,只是抬起渾濁的眼睛,喃喃地念叨了一句:
“人是好人。”
這四個字,分量比那張判決書還要沉。
李世白是平反了,名聲也找回來了。
可這個家庭失去的十八年光陰,誰賠得起?
李毅坐過的冷板凳,李梅身上的病痛,丁秀珍受過的白眼,這些東西,那是永遠也抹不平的傷疤。
回頭再看這樁案子,與其說它是個刑事案,不如說它是個人性的“黑色樣本”。
劉學保的邏輯其實粗暴得很:在這個大時代的浪潮里,只要把自己的私利掛靠在那些響亮的政治口號上,就可以把法律踩在腳下,把人命當草芥。
他自以為摸準了時代的脈搏。
但他算漏了一樣東西:
時代這玩意兒是會變的,可物理定律變不了,傷口的形狀變不了,事實的邏輯變不了。
你可以蒙大伙兒一時,甚至能蒙一部分人一輩子,但在證據和邏輯面前,那張畫皮早晚得被扒下來。
那座大通河橋,到現在還立在那兒。
它眼看著一個假英雄怎么爬上去又怎么摔下來,也見證了那個雨天,正義雖然來晚了,但終究還是敲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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