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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已經退市并在退市板塊掛牌的大唐高鴻網絡股份有限公司(400283.NQ,以下簡稱高鴻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虛假記載和欺詐發行等涉嫌違法違規行為,公司將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35億元罰款。
告知書顯示,高鴻股份2015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15年至2023年,高鴻股份累計虛增營業收入189.03億元、營業成本188.27億元、利潤7622.59萬元。虛增方式為參與筆記本電腦虛假貿易業務,以及組織開展IT系統等產品虛假貿易業務。
其中,2015年至2021年,高鴻股份通過北京大唐高鴻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參與南京慶亞貿易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江慶組織開展的筆記本電腦虛假貿易業務。該業務供應商和客戶均由江慶聯系撮合,業務資金、合同、物流單據流轉形成閉環,無實際貨物流轉,相關交易不具有商業實質。
上述虛假業務導致高鴻股份2015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累計虛增營業收入175.75億元、營業成本175.23億元、利潤5177.76萬元。
2018年和2020年,高鴻股份通過北京大唐高鴻數據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鴻數據)和高鴻恒昌科技有限公司,組織開展IT系統等產品虛假貿易業務,導致高鴻股份2018年和2020年年度報告分別虛增營業收入1.96億元、308.19萬元;分別虛增營業成本1.86億元、0元;分別虛增利潤977.69萬元、308.19萬元。
2022年和2023年,高鴻股份、高鴻數據、江蘇高鴻鼎恒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江蘇高鴻鼎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組織開展服務器、筆記本電腦虛假貿易業務,導致高鴻股份2022年和2023年年度報告分別虛增營業收入7.35億元、3.94億元;分別虛增營業成本7.32億元、3.86億元;分別虛增利潤370.74萬元、788.21萬元。
因上述財務造假行為,高鴻股份將被處罰1000萬元。
高鴻股份還存在欺詐發行,公司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文件,引用了前述2018年至2020年虛假業務收入和利潤的數據,當時募集資金總額12.5億元。
因該事項,高鴻股份將被處以非法所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罰款1.25億元。
多位業內人士接受支點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高鴻股份財務造假行為持續時間長、金額巨大,屬于重大財務造假行為。公司將被并處超過1億元的罰款,體現了監管部門對財務造假行為“零容忍”的態度。
高鴻股份時任董事長付景林、財務總監丁明鋒等十名高管,也被給予警告并處75萬-750萬元不等的罰款。其中,付景林、丁明鋒還分別被采取10年、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目前,付景林仍任高鴻股份董事長,丁明鋒則是公司副總經理。
公開信息顯示,高鴻股份成立于1994年,1998年在A股上市。2025年11月11日,因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股票收盤價均低于1元,公司被強制退市。
目前,高鴻股份的注冊地址在貴州、辦公地址則在北京,重點發展以智能網聯生態產業、自主可信計算、政企數智化為核心的數智化應用,以及以數字化運營、IDC運營、智算中心運營為核心的數智化服務。
高鴻股份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東是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持有股份1.49億股,持股比例為12.86%。而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則是總部在武漢的中國信息通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編輯丨張帆
編審丨雷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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