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村主任,他明知野生香樟樹是國家明令保護的珍稀植物,更清楚未辦理采伐許可手續擅自砍伐屬于違法行為。
但他卻依舊鋌而走險,公然砍伐122株國家二級保護野生香樟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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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面對這一判決,他竟直呼“冤枉”,執意上訴請求緩刑……
01
利欲熏心:曾任村主任,公然采伐保護樹木
63歲的胡某國,家住重慶市合川區土場鎮,曾擔任當地村委會主任,如今則是重慶寶某園藝場的合伙人。
或許是多年積累的人脈與身份帶來的僥幸心理,讓他敢于觸碰法律的紅線。
2016年3月,胡某國突然萌生了收購數百棵野生香樟樹的念頭,隨后他第一時間聯系到郭某某,委托其幫忙尋找樹源。
郭某某又輾轉聯系上譚某,三人就此形成了一條“尋樹-購樹-伐樹”的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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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5月18日,在未取得林業主管部門任何采伐、移植許可的情況下,胡某國通過譚某與金果園達成購銷協議,爽快支付定金后,便著手籌備采伐事宜。
在郭某某、譚某的協助下,胡某國私自組織工人,先后在三個地點瘋狂采伐野生香樟樹:
金果園內采伐21株,重慶市縉云山國家自然保護區黛湖保護站5號班組國有林內采伐29株,縉云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澄江保護站4號班組國有林內采伐72株,累計采伐數量高達122株。
據悉,胡某國采伐這些香樟樹的初衷是為了移植培育,案發時,這122株香樟樹僅完成了截冠和斷根處理,尚未正式移栽到位,便被依法查處。
02
法網恢恢:鑒定實錘,獲刑2年罰3萬
違法行為終究逃不過法律的制裁。2017年9月6日,胡某國被重慶市公安局北碚區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僅僅6天后,他被取保候審。
2018年3月16日,因其涉案情節嚴重,被依法執行逮捕。
經專業林業部門鑒定,胡某國采伐的122株樹木均為野生香樟樹,屬于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被伐林木的活立木蓄積量共計14.994立方米,已構成嚴重破壞野生植物資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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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向渝北區人民法院對胡某國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出,被告人胡某國的行為已明確構成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綜合案件情節,其具有自首和犯罪未遂的量刑情節,因此建議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2018年3月28日,渝北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胡仁國犯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30000元。
03
上訴駁回:百般辯解無用,法律底線不容觸碰
一審判決作出后,胡某國始終不服,認為自己“冤枉”,隨即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僅辯稱自己無罪,即便有罪,也應當適用緩刑
為此他提出了四點辯解理由:
其一,他聲稱自己并非本案的行為主體,其相關行為系代表林雅公司實施,與個人無關;
其二,他辯解自己是被郭某某、譚某二人欺騙和利用,自身并無犯罪意圖,也與二人沒有共同犯意;
其三,他堅持認為自己的行為并非“采伐”,而是“移栽”,且移栽工作不需要經過行政審批,同時自己的行為并未對香樟樹造成不利后果,反而能讓樹木生長得更為茂密;
其四,他以自己年高多病、曾擔任村主任期間一貫表現良好、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過貢獻為由,辯稱自己主觀上沒有惡性,參與本案只是因為受人誘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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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胡某國的上訴理由,二審出庭履行職務的檢察員明確表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程序合法、定罪正確、量刑適當,應當依法維持原判。
2018年7月24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04
科普延伸:四大名木之首的樟樹
樟樹,隸屬于樟科樟屬多年生常綠大喬木,更是中國“樟、梓、楠、椆”四大名木之首,同時也是亞熱帶常綠闊葉林的核心建群種與代表性鄉土樹種。
因其生態、觀賞與文化價值兼具,被多個城市列為市樹(如杭州、長沙、南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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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樹長勢挺拔,最高可達30米,樹冠呈寬闊的廣卵形,枝葉常年繁茂翠綠,樹形優美規整,是優良的綠化觀賞樹種。
其樹皮呈黃褐色,表面布滿不規則的縱向裂紋,隨著樹齡逐年增長,樹皮會愈發粗糙厚重,仿佛鐫刻著歲月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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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片為卵狀橢圓形,葉面光滑有光澤,呈深綠色或黃綠色,葉背則為淺綠色或灰綠色,用手輕輕揉碎后,會散發出濃郁的樟腦香氣,這也是樟樹最鮮明的特征之一——其樹干、枝葉、果實中均含有樟腦和樟油,具有驅蟲、防腐、殺菌的功效,是傳統的天然香料和藥用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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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樹在南方民間有著深厚的底蘊,被當地百姓尊為“神樹”“風水樹”,自古就有“無村不樟,無樟不村”的說法,常被種植在村口、宗祠、庭院之中,象征著吉祥、長壽、庇佑與平安。
民間相傳,樟樹是五顯財神的化身,種植樟樹能為家人帶來財運和福氣。
在一些地區,還有著獨特的民俗:新生兒出生后,家人會將其臍帶埋在樟樹下,寓意孩子能像樟樹一樣堅韌挺拔、茁壯成長。
每逢端午節,人們還會采摘樟樹的枝葉,與艾草、菖蒲一同懸掛在門前,借助其香氣驅散蚊蟲、祈求家人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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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章
[1]《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檢察院訴胡仁國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2]《關于審理破壞野生植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3]《中國植物志·樟科樟屬》,中國科學院植物研究所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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