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新聞網,1月27日,吉林省兩會上吉林省政協委員李銘建議:可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企事業單位推行每周四天半工作日,以促進該省周末短途旅行。
李銘表示,原則上,到周五的下午就可以放假,加上周末我們有兩天半的時間 (休息),足可以把我們的冰雪消費達到一個新的級別。比如說,可以在(有條件的)學校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先試行,這樣能起到一個促消費拉動內需的一個作用。
消息一出,“4.5天工作制”相關話題沖上熱搜。有人表示非常同意,也有人不太相信能實現。
多地曾發文鼓勵
早在2015年,在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中,就已經有關于優化休假安排的內容。該《意見》指出,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錯峰休假,鼓勵彈性作息。此后,全國多個城市開始實施夏季2.5天休假,“四天半”工作制引起廣泛關注。
根據公開信息,已有河北、江西、浙江等多個省份出臺相關文件,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實行2.5天休假。
2020年,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廳印發了《河北省文化和旅游產業恢復振興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將鼓勵推行周末2.5天彈性休假,做精“2.5天微度假”品牌,滿足環京津周末、小長假微度假市場需求,建設游客“第二家園”。
去年,四川省綿陽市商務局曾印發《綿陽市提振消費專項行動2025年工作清單》。其中,備受關注的落實休假政策中提到,落實年休假應休盡休和帶薪休假政策,鼓勵企業彈性調休,推廣夫妻共享。試行4.5天彈性工作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推行“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的2.5天休假模式。
學者:2.5天休假模式需要和法律法規銜接
據法治日報報道,在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郭政看來,2.5天休假模式的本質是在法定標準工時制內通過彈性安排實現的假期,而非額外增加假期。
當前各地政策均為“鼓勵”而非“強制”,屬于指導性意見,而非強制性規定,沒有直接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社會法室副主任王天玉認為,勞動者有更多休息時間是社會進步的表現,同時也能促進旅游消費,提升人民幸福感。如何讓不同性質的用人單位能相對平衡地享受到政策帶來的利益,這是需要政策制定者認真考慮的事。
“推行2.5天休假模式需要和法律法規銜接,需要明確推行2.5天休假模式的配套規定,以及定期的反饋評估,推行該模式的單位要公開透明。”他說,目前2.5天休假模式雖然并非強制推行,但要讓全社會看到推行效果,更好提升勞動者的休息休假福利水平。
來源:新浪新聞、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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