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工作14年,從普通員工熬成技術骨干,就因一場精神疾病,勞動合同到期后竟被公司“一鍵辭退”,連句體面的交代都沒有——這不是虛構劇情,是徐某真實經歷的職場困境。
2025年10月,銀川市西夏區人民法院的一紙判決,終于給了徐某公道,也為無數精神障礙患者的就業維權,點亮了一束微光。這束光的背后,藏著這個群體不為人知的掙扎:偏見如枷鎖,冷漠如寒冬,他們只想好好工作,卻屢屢被職場拒之門外。
01
他們的職場困境,藏在每一份“隱形排斥”里
徐某的故事,戳中了太多精神障礙患者的心聲。徐某是一名精神分裂癥患者,但堅持治療,一直可以保持正常工作狀態。2010年,他帶著滿腔熱忱入職A公司,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兩年一續,14年里兢兢業業,多次斬獲公司表彰,從未出過一次工作差錯,這份工作早已是他安身立命的底氣,不但有了不錯的收入,也有了一定社會認同。事情發生在2021年12月——長期高強度工作導致他精神分裂癥復發,在家人的陪同下,他被送住院治療。當他拿著醫院那張寫著“精神分裂癥”的診斷書,去請病假的時候,一切都變得不一樣了。
住院治療的半年,他一邊對抗病魔,一邊揪著心擔心工作不保。出院返崗后,哪怕公司將他調至強度更低的行政輔助崗,他也滿心感激,拼盡全力快速適應,履職依舊無可挑剔。但這份小心翼翼的堅守,終究沒能換來對等的尊重。2024年8月,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協商、沒有補償,僅一條短信就發送了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14年的陪伴與付出,終究抵不過“因所患精神疾病解除勞動關系”幾個字。協商無果后,徐某一紙訴狀將公司告到法院,徐某認為他經過治療足矣勝任相關崗位,單位因其患精神疾病解除勞動合同為違法。萬幸,法院最終認定公司行為違法,判決其支付二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
法院的判決理由很清晰:徐某連續工作滿10年,公司本應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權單方終止;且他治療后能正常履職,“患精神疾病”絕不能成為解雇的借口。可徐某的勝訴,只是千萬同類案例中的個例。在我們看不見的角落,還有無數精神障礙患者,正被困在就業的泥潭里,寸步難行。
![]()
一組冰冷的數據,藏著最真實的困境:我國就業年齡段心智障礙者(含精神障礙、智力障礙)超1800萬,就業率卻不足5%,遠低于肢體殘疾、聽力殘疾等其他殘疾群體。國家衛健委2025年報告顯示,我國各類精神障礙患者超1.03億,其中重癥患者約1650萬,但持證精神殘疾人僅163.2萬——這意味著,絕大多數患者只能悄悄隱藏病史,在職場中如履薄冰,生怕暴露后失去唯一的收入來源。上海一項專項調查更令人揪心:精神分裂癥患者發病前無業率僅22.0%,發病后竟飆升至63.5%,近六成患者因一場病,就被剝奪了賴以生存的工作。他們的就業路,早已被三重壁壘死死堵住。
第一重壁壘:貼滿全身的偏見標簽。
“精神病人不穩定”“會影響團隊氛圍”“怕出安全事故”,這些固化認知像無形的枷鎖,將他們困在求職門外。招聘啟事里一句模糊的“身心健康、無不良病史”,就成了篩選他們的“隱形門檻”;即便有幸入職,也只能小心翼翼隱藏病史,生怕被同事議論、孤立。可科學早已打破偏見:世界精神病學協會(WPA)證實,經規范治療后病情穩定的患者,只要職場給予一點支持,職業穩定性就能提升50%以上。他們要的從不是特殊優待,只是一個平等競爭的機會。
第二重壁壘:企業缺失的合規與溫度。
像徐某這樣被“患病”“合同到期”為由違法解雇的案例,其實屢見不鮮。很多企業要么對《精神衛生法》一無所知,不知道法律明確要求為患者提供合理便利;要么刻意回避責任,不愿為患者調崗適配,動輒以“用工風險”為由草率辭退。全球數據顯示,重癥精神障礙患者工作中斷的概率,是普通人群的2.2倍;在寧夏,2024年底就業年齡段持證殘疾人就業率已達63.89%,可精神障礙患者的就業率卻遠低于這一水平。他們對抗病魔已耗盡心力,還要承受企業的冷漠與違法對待,這份艱難,難以言說。
第三重壁壘:自我束縛的病恥與無助。
根深蒂固的“病恥感”,讓很多患者不敢主動披露病史,哪怕病情反復需要請假治療,也只能編造借口掩飾,生怕被貼上“精神病人”的標簽。更無奈的是,多數患者缺乏法律知識,遭遇歧視或解雇時,既拿不出完整證據,又不知道該向誰求助,只能默默承受失業打擊,甚至因壓力加重病情。而失業后的再就業之路,更是難上加難:上海調查顯示,982名無業精神分裂癥患者中,僅18.1%還有再就業的勇氣,參與過職業康復培訓的僅10.5%。他們不是不想站起來,只是缺少一盞指引方向的燈。
![]()
02
職場闖關指南:守住你的就業底氣
懂你在職場中步步為營的小心翼翼,也疼你遭遇不公時的孤立無援。結合徐某的案例和法律規定,整理了這份實用指南,從求職到維權,幫你筑牢就業“防護盾”。
求職階段:學會“藏”與“備”,掌握主動權。除公交駕駛、地鐵運營、高空作業、安保等對精神狀態有硬性要求的崗位外,你完全有權決定是否告知雇主病史。若病情穩定、不影響工作,不妨暫時隱瞞——這不是欺騙,而是為自己避開偏見,爭取一個公平競爭的機會。同時提前備好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情穩定證明》,悄悄收好,萬一遭遇歧視,這份證明就是你反駁偏見、維護權益的“硬底氣”。此外,別獨自硬扛求職難題,主動對接當地殘聯、社區精神衛生社工機構,他們能提供職業評估、技能培訓、定向崗位對接等服務,幫你少走很多彎路。
在職階段:留好證據,避開這些“坑”。若生病后公司提出調崗,先冷靜判斷合理性:調崗后工作強度需適配你的身體狀況,工作內容與能力匹配,工資待遇更不能變相降低。尤其要警惕:公司以“患精神疾病無法勝任該敢為”為由單方解除勞動關系,大概率違法,切勿輕易簽字。同時一定要養成留存證據的習慣,勞動合同、工資流水、工作業績記錄、調崗通知、微信/郵件溝通記錄(必要時可錄音),都要妥善保管——徐某能順利勝訴,完整的勞動關系證明就是關鍵。另外,該享有的權益別不好意思爭取:病情反復需治療時,依法享受醫療期(工作滿1年不滿10年享3個月,滿10年不滿20年享6個月,按工齡遞增),醫療期內,公司絕對不能解雇你。
維權階段:別硬扛,找對幫手很重要。遭遇不公時,別默默忍受,也別盲目沖突。可先與公司HR或管理層理性溝通,明確告知《精神衛生法》《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要求其糾正錯誤、補發工資或恢復勞動關系;溝通無果,直接撥打12333勞動保障咨詢電話,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讓專業人士介入查處。若被違法解雇、克扣工資或惡意降薪,務必在離職后1年內,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既可主張恢復勞動關系,也能要求支付賠償金(為經濟補償的2倍,工作滿1年算1個月工資,不滿6個月算半個月)。維權過程中若力不從心,可向法律援助機構、殘聯申請免費幫助,必要時委托律師;同時記得對接精神衛生機構做好心理疏導,你的健康,永遠比輸贏更重要。
![]()
03
工作不是負擔,是康復的一束光
很多人誤以為,精神障礙患者就該在家休養,工作是家庭和企業的負擔。可只有他們自己知道,一份穩定的工作,不僅能帶來經濟獨立,更能喚醒活下去的尊嚴與底氣。工作能讓他們擺脫“病人”的標簽,重新找到自我價值;能讓他們融入社會,不再獨自承受孤獨;更能在規律的生活與付出中,加速康復進程——這份力量,是藥物難以替代的。
權威研究早已印證這份溫暖:世界精神病學協會(WPA)2022年聲明明確,適宜的工作能有效促進患者康復,提升生活幸福感,臨床診療中,“穩定就業”已被列為工作年齡段患者的核心治療目標。加拿大的一項長期研究更給出精準數據:有工作的精神障礙患者,康復評分即時提升,長期工作后,24個月的康復效果更顯著,康復量表評分可提升8.33分。美國NBER 2024年分析也顯示,規范治療加就業支持,能讓重癥患者的就業能力、收入水平顯著改善,而心理健康的提升,又會形成正向循環,幫他們更穩地守住工作。
![]()
(圖片來源:深圳市龍華區殘聯)
現實中,這樣的溫暖案例也在不斷上演:深圳“我要上崗”公益項目里,3名精神障礙康復者靠手工制作實現穩定就業,月薪超5000元。他們說,第一次靠自己賺錢時,那種踏實與自豪,是任何治療都給不了的——不僅擺脫了對家庭的依賴,更在工作中結識了新朋友,重建了社交圈,臉上的笑容越來越多。廣東、浙江等地的“集中就業車間”更顯暖心,為中重度患者提供適配崗位,配備專職社工與醫護人員,定時開展心理疏導和病情監測,既保障了患者勞動權益,也為企業規避了用工風險,實現了患者、家庭、企業的三方共贏。《精神衛生法》早已為他們筑起防護墻,明確勞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不得歧視;寧夏這起判例更用事實證明:患病,從來不是被職場拋棄的理由。
對精神障礙患者而言,正視權益、學會用法維權,是打破困境的第一步;對社會與企業來說,少一份偏見、多一份包容,主動了解精神障礙知識,依法提供工作便利,既是法定責任,更是文明進步的溫度。愿每一位與病魔抗爭、渴望靠雙手立足的人,都能被職場溫柔以待,在勞動中綻放屬于自己的光芒,活出自尊與力量。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