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9日上午,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內一聲清脆的法槌聲,為盤踞緬北多年、作惡多端的明家犯罪集團徹底畫上終結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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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后,明國平、明珍珍等11名犯罪集團核心成員被依法執行死刑,這一結果標志著我國打擊緬北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專項行動取得重大標志性勝利。
據庭審現場知情人透露,11名罪犯在被押赴刑場前,均顯現出不同程度的恐懼與失態。
其中部分罪犯渾身篩糠般顫抖,雙腿發軟需法警攙扶才能前行;另有幾人則呆如木雞,雙眼空洞地盯著地面,對周遭的指令毫無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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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犯罪集團核心成員中為數不多的女性,明珍珍的狀態最為狼狽,其面色死灰,眼神渙散,褲管已被尿液浸濕,與此前庭審中試圖狡辯抵賴的姿態形成鮮明對比,盡顯窮途末路的慫態。
臨刑前,法院依法安排11名罪犯的近親屬進行了會見,部分罪犯在與親屬告別時痛哭流涕,不斷懺悔自己的罪行,但為時已晚,法律的嚴懲終究無法規避。
回溯案件審理進程,明家犯罪集團案的審判歷經法定完整程序,彰顯了司法公正與嚴謹。
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詐騙、開設賭場等多項罪名,判處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等11人死刑,并判處相應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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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宣判后,明國平、明珍珍等被告人提出上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最高人民法院經嚴謹復核確認,明家犯罪集團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準11人死刑判決。
法院審理查明,自2015年起,以明學昌(已死亡)、明國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員為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團,憑借在緬甸果敢地區的家族勢力,掌控武裝力量,在果敢老街及石園子、清水河等地設立臥虎山莊、路易國際等多個產業化賭詐園區。
該集團通過招攬電詐“金主”入駐并提供武裝庇護,大肆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開設賭場等犯罪活動,涉詐、涉賭資金高達100余億元,高峰時期園區內涉詐人員近萬人,串并出針對我國境內的電詐案件超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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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為惡劣的是,明家犯罪集團還伙同其他電詐犯罪集團,對試圖逃跑或不服從管理的涉詐人員實施殘忍迫害,包括毆打、虐待、銬在老虎籠旁威嚇、關進小黑屋禁閉等,甚至直接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行為。
2023年10月20日,為躲避當地執法部門清查,明家犯罪集團以“送涉詐人員回國”為幌子,組織近600名涉詐人員轉移,安排武裝人員荷槍實彈押運。
在轉移過程中,因發現部分人員試圖逃跑,武裝人員直接開槍射擊,造成4名中國公民死亡、4名中國公民受傷,引發社會強烈憤慨。
截至案發,明家犯罪集團累計造成14名中國公民死亡、多人受傷,犯下的罪行性質特別惡劣,情節、后果特別嚴重。
為徹底摧毀這一跨境犯罪集團,我國公安機關展開了長達一年多的艱難偵查取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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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民警奔赴20多個省份100多個地市調查取證,向檢察機關移交的卷宗多達1110本,書證、物證等證據材料近1.5萬份,電子數據超過50TB。
2023年11月,我國公安機關對明學昌、明國平、明菊蘭、明珍珍等核心成員公開懸賞通緝,隨后明國平、明菊蘭、明珍珍等相繼被成功抓捕并移交中方。
2024年12月30日,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對明家犯罪集團39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訴,為案件審判奠定了堅實基礎。
明家犯罪集團11名核心成員被依法執行死刑,不僅是對遇害者及其家屬的告慰,更彰顯了我國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堅定決心和強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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