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月30號這天,臺北馬場町的天像漏了似的,雨下個沒完。
地上全是泥水,35歲的林正亨直挺挺地跪在那兒。
就在扳機扣動的前一秒,他扯著嗓子吼出一聲:“祖國萬歲!”
這種場面,在那會兒的馬場町其實不少見。
但這聲吼,因為林正亨這三個字,分量立馬不一樣了。
他是誰?
響當當的“霧峰林家”第八代孫子。
在臺灣地界上,這家人說話比泰山還重。
曾祖林朝棟跟法國鬼子干過仗;老爹林祖密更硬氣,日本國籍說扔就扔,跑回大陸跟著孫中山搞革命。
就在要動刑的時候,國民黨那邊的頭面人物陳誠,還特意讓人帶話過來:只要林正亨肯低頭,寫張悔過書,腦袋就能保住。
對一個豪門闊少來說,動動筆桿子算個啥?
可偏偏,他把這路給堵死了。
不光不寫,為了護住那些還沒暴露的戰友,他還當場編了個瞎話,說是受了一個叫“陳百川”的領導指使。
這一招,是把所有的屎盆子都往自己頭上扣。
圖啥呢?
你要是把林正亨這輩子攤開了看,就會發現他每次走到路口,選的都是一筆讓旁人看不懂的“賠本生意”。
咱們把日歷翻回1937年。
那會兒林正亨的小日子過得那叫一個滋潤。
在南京學畫畫,手里拿的是調色盤,過的是公子哥的癮。
要是沒變故,這輩子要么是大畫家,要么是繼承億萬家產的大老板。
可鬼子的炮聲響了。
擺在他臉前的路就兩條:要么回臺灣或者去大后方躲清靜,憑家里的金山銀山,幾輩子不愁吃喝;要么扔了畫筆,去摸槍桿子。
林正亨連個磕巴都沒打,直接選了第二條,一頭扎進了中央軍校。
這筆賬,當時好多人都算不明白。
放著福不享,非要去當兵吃糧?
但他心里那是另一番算計。
打小家里長輩就念叨,林家人骨子里就刻著四個字:“家比國小”。
這可不是掛墻上給人看的,是融進血里的。
當年老爹林祖密能為了革命踹開日本國籍,今兒個他林正亨就能為了打鬼子扔掉少爺架子。
這仗,他打得是真苦。
昆侖關那會兒,他干的是情報排長。
這活兒是干啥的?
就是把腦袋別褲腰帶上,沖最猛、死最快的那種。
他領著弟兄們跟鬼子硬碰硬,身上掛了不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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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拼就是七個年頭。
到了1944年,他又跟著遠征軍鉆進了緬甸的大山里。
那地方就是個名副其實的“碎肉機”。
林正亨在那兒跟日本人玩命互搏,全身上下留了十幾個窟窿眼。
按說仗打贏了,既是功臣又是世家子,他在國民黨圈子里本該混得風生水起。
可到了1945年,他又干了件讓人驚掉下巴的事兒。
那時候人在重慶,勝利是勝利了,可林正亨瞅見的,跟想的完全是兩碼事。
他看見那幫國民黨大官整天忙著搶金條、占房子、撈票子,哪管老百姓死活?
他在緬甸流的血,合著就換來這么個玩意兒。
心里那團撐了八年的火,滋溜一下滅了。
這會兒,老天爺又給他出了道選擇題。
路子A:跟著國民黨混,憑他的資歷背景,升官發財那就是探囊取物。
路子B:跟著共產黨走,這在當時就等于把腦袋拎手上,窮得叮當響不說,隨時還得掉腦袋。
換個正常人,肯定奔著A去了,最不濟也得觀望觀望。
可林正亨跟妹妹林岡接觸了幾回,腦子里的彎轉過來了,鐵了心選B。
1946年,他悄沒聲地入了黨。
這還不算完,他還做了個更絕的:回臺灣搞地下工作。
那陣子臺灣剛光復,亂成一鍋粥。
林正亨回去后,壓根沒動用家族關系去謀個一官半職,反倒披著警察的皮做掩護,整天往苦力堆里鉆。
他在忙活啥?
拉隊伍,搞組織,為二二八起義攢勁兒。
這舉動太反常了。
堂堂霧峰林家的大少爺,放著通天大道不走,非要去底層泥坑里搞革命。
1947年臺盟成立,他還特地跑香港開會。
回來后,在臺北開了個皮鞋店當聯絡點。
大半夜的,兩口子不睡覺,在那兒印傳單。
墻上的地圖插滿小紅旗,看著那些旗子,他覺得臺灣變天也就是這兩天的事兒了。
那時候他心里全是亮光,可沒想到黎明前的黑夜這么冷。
1949年8月,臺盟那個蔡孝乾反水了。
這對臺灣地下黨來說,簡直就是滅頂之災。
林正亨在家里被帶走,直接扔進了大牢。
這當口,命運給了他最后一次翻盤的機會。
雖然當時白色恐怖殺人如麻,但看在林正亨的背景份上,上面還是留了條后路。
陳誠甚至親自出面勸,條件開得低到塵埃里:認個錯,簽個字,人就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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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買賣做不做?
從活命的角度看,那是賺翻了。
簽個名,命保住了,回家照樣做他的闊少爺。
可林正亨心里的算盤,不是這么打的。
要是簽了,怎么對得起信仰?
要是招了,怎么面對那些出生入死的兄弟?
于是,他干了件審訊官想破腦袋也不明白的事:他憑空捏造了個領導叫“陳百川”。
他對審訊的人一口咬定,這都是那個“陳百川”指使的。
實際上哪有這號人?
他這是把自己當成了防火墻,把所有的線索全掐斷在自己身上,用命護著戰友。
在等死的日子里,他在牢房的水泥地上刻詩。
意思大概是說,我不遠萬里回臺灣,不圖名不圖利,就是見不得同胞受罪,哪怕赤手空拳也要去拼個命。
這首詩連同家書,留給了兒子。
信里囑咐孩子,將來長大,得做個對國家有用的人。
1950年1月30號,馬場町一聲槍響。
林正亨成了那地方第一個倒下的臺灣籍中共黨員。
他走后,臺灣十幾個名流聯名想保他,一點用沒有。
國民黨這次是鐵了心要殺雞給猴看,管你是誰家的少爺。
老婆孩子后來被接到了北京。
一直等到1983年,國家正式追認他為革命烈士。
林正亨這一輩子,滿打滿算才35年。
乍一看,他好像總在做“錯事”。
扔畫筆拿槍,棄高官搞革命,放生路選死路。
可要是咱們跳出個人的小圈子,站在歷史的長河里看,他每一步都走得準極了。
林正亨的做法,不過是把這股勁兒推到了頂峰——為了國家統一,家產可以不要,命也可以豁出去。
現如今,北京西山的無名英雄廣場上,刻著846個在臺犧牲烈士的名字,林正亨就在里頭。
光是在馬場町那個鬼地方,死掉的上千人里,臺灣本地人占了一大半。
林正亨的事兒,不過是那個年代白色恐怖下,臺灣地下黨真實遭遇的一個縮影。
但他用35歲的命證明了一件事:在民族復興這條道上,臺灣人的心,始終跟祖國貼得緊緊的。
不管是在緬甸叢林里跟鬼子拼刺刀,還是在臺北刑場上喊萬歲,林正亨心里的那筆賬,從來沒算錯過。
家比國小。
這就是他給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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