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停下!不能逆行。”1月27日21時許,在南寧市民族大道古城路口,執勤交警攔下多輛在人行道和車行道上逆行的電動自行車,對駕駛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依法作出處罰。
據悉,南寧市交管部門緊盯民族大道、昆侖大道等城市主干道,以及隧道、跨江橋梁、立交橋梁、快速環道等關鍵節點,采取 “整治+宣傳”雙管齊下的策略,重點查處電動自行車逆行、闖紅燈、超員、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在依法嚴格處理的同時,對違法駕駛人開展面對面安全教育,營造“查處一批違法,教育震懾一片”的濃厚整治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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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公安交管部門將持續深化城市精細化治理,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充分利用電子警察抓拍、無人機喊話提醒、定點執勤與鐵騎巡邏相結合等多種手段,全面提升執法效能。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條: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條: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非機動車駕駛人逆向行駛、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處50元罰款。
廣西交警提醒廣大市民群眾:騎乘電動自行車要注意交通安全,抵制交通違法,摒棄交通陋習,文明守法禮讓,共同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黃崇焊
內容來源:南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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