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趙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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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貧賤夫妻百事哀,深以為然,雖說錢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一個家庭中,如果經濟上很寬裕,那么夫妻矛盾就能少很多,甚至沒有。也就說,有錢,本來應該是一件好事。但誰能想到,我家多了一筆拆遷款,卻成了壞事。
這幾天,我一直在想。如果沒有這筆拆遷款,我和我的二婚妻子李曉慧,是不是能白頭偕老?畢竟這七年以來,我倆相處融洽,感情一直不錯。但眼下,這段婚姻要散了。不過仔細想一想,好像也走不到白頭。
我已經隱約意識到,我倆之所以能相處融洽,是因為在經濟上,一直都是我在大包大攬。一旦我做不到了,她肯定會不樂意,肯定會鬧騰。比如結婚這件大事,房子,彩禮,婚禮,都是大錢,我還真沒有能力管好兩個孩子。
李曉慧已經回娘家5天了,她說她給我10天的時間去考慮。她說如果我還是想不明白,不同意她的要求,那么我倆只能離婚。我不會同意的,這幾天,我已經開始收拾屬于她的東西,我倆之間,除非她收回這個要求,否則只剩下離婚這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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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兒子5歲的時候,老婆生病去世。我不準備再婚,因為兒子還小,我怕他接受不了,也怕他受委屈。所以我想好了,等到兒子成家立業了,到時候有合適的,再考慮一起過日子。這樣牽扯也少,如果有矛盾,也能好聚好散。
認識二婚妻子,是在我兒子念初中的時候,可能是注定的。當時我和兒子都喜歡去一家早餐店吃早餐,李曉慧,就在這家早餐店里面打工。我也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注意到她,后來我知道她老公去世5年,帶著兒子租房子生活。
我覺得她很開朗,很有活力。說話也很得體,很明事理。就這樣,我對她有了好感。她對我應該也有好感,因為每次我和兒子過去,她都很熱情,我倆碗里的餛飩,總比別人的要多。后來早餐店的老板撮合我倆,我兒子也說李阿姨看上去不錯。
兒子能接受,我倆彼此也看對眼了,于是就走到了一起。領了結婚證,兩家人一起吃了一頓飯,就算是結婚了。李曉慧帶著兒子,搬進了我家。從這以后,她兒子的一切生活開銷,都是我在承擔。我兒子有的,她兒子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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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在生活中,我一視同仁。就連學費這些,包括后來大學的學費、生活費,兩個兒子,也是我一個人承擔。至于李曉慧自己的工資,她自己存了起來。我沒開口要過,我覺得她也不容易,自己存點錢,應該的。
而且家里的家務活,都是她在做,我的工資,也沒給她支配。我為啥要強調她的工資都自己存起來了呢?是因為我想說,對于孩子的付出,至少在經濟上,我要更多一些。我對她,對她的兒子,都沒有薄待。
結婚七年,日子很溫馨,很平順,我以為我倆能一直走下去。但前段時間,村子里老房子拆遷,我爸媽拿了200萬的拆遷款。一切都變樣了。李曉慧忽然就問我要100萬,說要給她的兒子買房。
她說孩子雖然還在念大學,但畢業之后,結婚估計也快了。趁著房價低,先把房子買好,這樣以后就不會擔心婚房的事情。我當時都震驚了,可她理直氣壯。她的意思是我倆是夫妻,她只要一半的拆遷款,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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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問題是這筆錢是老房子的拆遷款,是我爸媽兩個人的錢。雖說只有我一個兒子,要是沒花光,以后肯定會給我。但問題是,和我二婚老婆帶過來的兒子,有什么關系呢?我好聲好氣和她解釋,我說這筆錢給不了你。
因為房子不是我們的,拆遷款,自然也不是我們的。200萬,要先留在我爸媽手里當養老金,以后沒花光,才能輪到我。就算過幾年,孩子要結婚買房。我爸媽肯定只會給親孫子買房,不可能給你的兒子買房子。
但李曉慧,聽不進去,她堅持認為她和我結婚了,家里的錢,就有她的一半。或者說,就有她兒子的一半。即使我讓她不要惦記拆遷款,到時候她兒子結婚,她自己應該也存了一些錢,而我也會盡力幫襯的。但沒用,她依然不聽。
總之,我不同意她提出來的要求,她就說我沒當她和她的兒子是一家人,就要和我離婚。隨后,她收拾東西回了娘家。你們說,她的邏輯對嗎?家里老房子的拆遷款,再婚妻子有份額嗎?我對她的兒子這么好,這樣的繼父,還不夠好嗎?
你們說,我不給一半的拆遷款,不惜離婚,有錯嗎?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謝謝你看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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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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