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2點10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7庭對韓國首位被起訴和拘留的前第一夫人金建希做出首次量刑。
去年12月特別檢察官要求判處金建希15年有期徒刑、20億韓元(977萬人民幣)罰款和9.48億韓元(463萬人民幣)附加費。
然而她最終僅被判處1年零8個月監禁,沒收項鏈,并處罰金1281.5萬韓元(6.27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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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如此之輕的原因是,她的三項指控僅有一項(部分)成立。
這三項指控分別是:
- 涉嫌參與“德意志汽車公司股價操縱案”(違反資本市場法);
- 收受全成培贈送的兩只香奈兒包和一條格拉夫項鏈,以換取其在統一教會問題上的幫助(違反特別法的受賄罪);
- 以及在第20屆總統選舉期間收受明泰均提供的58份價值2.744億韓元的免費民意調查結果(違反政治資金法)。
法院裁定,金建希與涉嫌操縱德意志汽車股價的股價集團之間不存在共謀(僅僅是默許),而且部分交易的十年訴訟時效已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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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還裁定,沒有證據表明圍繞明泰均的懷疑構成犯罪,并表示:“被告夫婦(尹錫悅和金建希)只是明泰均進行的民意調查結果分發的眾多人員之一,不能被視為民意調查結果的唯一對象。”
即便是受賄罪,法院也只承認了部分。
特別檢察官指控她于2022年4月通過全成培從統一教會前世界總部主任尹某處收受價值802萬韓元(3.91萬人民幣)的香奈兒包,三個月后又收受價值1271萬韓元(6.2萬人民幣)的香奈兒包和價值6220萬韓元(30.35萬人民幣)的格拉夫鉆石項鏈。
然而,法院僅認定她于2022年7月收到的項鏈和香奈兒包有罪。關于她于2022年4月收到的香奈兒包,法院表示:“尹某和金建希確實有過一次電話交談,內容大致是‘感謝您協助總統選舉’,但這只是一次禮節性的通話,沒有任何可以被視為交換利益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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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后總結道:“第一夫人對總統具有重大影響力,作為與總統共同代表國家的象征性人物,必須舉止得體,并具備高度的誠信。然而金建希無法拒絕昂貴奢侈品,并且沉迷于裝扮自己。不過她確實從未主動索要金錢或貴重物品,且事后反思了自己輕率的行為,沒有重大犯罪記錄也是量刑的有利因素”。
金建希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始終保持非常靜止,在法官宣讀判決書時,她低頭聆聽判決,然后再次向法官鞠躬。由于金建希已被拘留并正在接受審判,預計將被送回首爾拘留所,無需任何單獨的拘留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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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尹錫悅就沒這么淡定了,13日因涉嫌煽動叛亂罪受審,特別檢察廳要求判處其死刑時,他竟當庭大笑。而16日,當他因妨礙逮捕等罪名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時,他卻面色凝重,咬著嘴唇。
從兩人的判罰相比,尹錫悅的刑期雖然也打了五折,但和金建希這次有著本質的不同。
尹錫悅的內亂罪要下個月才宣判,且根據韓德洙案推斷,內亂罪鐵定成立,不是死刑就是無期。
而金建希的主要審判已經結束,內亂罪也摘得非常干凈,所以這是實打實的輕判,后續即使特檢上訴,有一審的結果在也很有利。
至于這次法院對金建希的輕判,是真的秉公執法,還是安撫右派,還是給接下來的尹錫悅案找平衡,那就公道自在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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