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柬埔寨外交與國際合作部1月26日就涉電信詐騙的太子集團創始人陳志遣返至中國作出通告說明,稱柬埔寨決定將陳志遣返至其原籍國中國,完全符合柬埔寨國內法律規定,同時符合在司法協助與法律合作領域的相關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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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指出,撤銷陳志柬埔寨國籍嚴格遵《國籍法》新增的第4款第29條,以及《國籍法實施法令》第4款第52條之規定。依據上述法律條文,若入籍公民被發現通過偽造文件或在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而取得柬埔寨國籍,政府有權依法撤銷其國籍。
通告表示,此次遣返行動是基于發現當事人以不正當方式取得國籍后所作出的主權決定。
通告還指出,任何在法律框架內進行的人員移交,均屬于相互司法協助和司法合作的正式程序,反映政府對本國法律及國際義務的負責態度。
通告強調,此類果斷的法律行動,彰顯柬埔寨持續致力于加強國際合作,以維護和平、穩定與社會經濟發展,并有效打擊跨國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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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38歲的陳志生于中國,2014年入籍柬埔寨,曾是柬埔寨首相顧問并獲封榮譽頭銜,他去年12月被剝奪柬埔寨公民身份。中國公安部2016年1月8日證實,在柬埔寨的配合下,陳志1月7日被押解回國,并被標注為中國籍。中國公安部稱,這是中柬執法合作取得的又一重大戰果。
(編輯 胡瑞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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