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吃飯的時候,對象跟我閑聊,她提了一個最近有個挺有意思的傳言。
說是鎮上放出風來,如果村民愿意退出宅基地,政府可以給一筆補償款,然后統一規劃建房,大家搬進樓房里住。
這個模式其實就是前幾年討論得很熱的合村并居或者叫合村并鎮。
剛好前段時間,在某短視頻平臺刷到一個關于“為什么法律不允許城鎮居民購買農村宅基地”這個問題,評論區的討論很多。
但我發現,絕大多數人還停留在幾百年前的農業社會邏輯里出不來。
這事又讓我想起很久之前寫過的一篇文章 《 》 。
現在回過頭看,很多邏輯正在閉環。
今天咱們就單純從經濟規律和歷史進程的角度,把這事兒嘮一嘮。
先說說 宅基地買賣問題吧。
每次聊到宅基地不能買賣,評論區里點贊最高的永遠是那一套嗑:
“如果允許買賣,資本就會下鄉兼并土地,農民一旦遇到天災人禍賣了地,就會變成流民,社會就不穩定了。國家這是在保護農民,給農民留一條后路。”
這話聽著特別有道理,特別符合我們在歷史課本里學到的知識。畢竟,從漢朝到明清,王朝更替確實都跟土地兼并、流民四起有關。
但是,大家得注意一個前提:那是農業社會。
在農業社會,土地是唯一的生產資料,也是唯一的財富來源。你沒了地,就真的沒了飯碗,除了造反沒別的路。
但現在是什么社會?是工業社會,甚至是后工業社會。
咱們不妨看一眼現實。
現在所謂的“保護農民不失去土地”,結果是什么呢?
結果是大量的農村人口即使擁有土地,也養活不了自己,必須進城打工。不管是送外賣、干工地,還是進工廠,絕大多數農村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早就不是地里那點莊稼了。
如果說禁止買賣是為了防止“農民失去土地”,那么現在的“合村并居”又該怎么解釋?
把原本分散的宅基地收回,統一復墾成耕地,然后把農民集中趕上樓。如果按照農業社會的邏輯,這不就是最大的折騰嗎?
所以,用農業社會的防兼并邏輯來解釋工業社會的土地政策,完全是刻舟求劍。
這事兒的真相,可能比大家想象的要冷酷一點。
禁止宅基地買賣,根本目的不是為了讓你永遠留在農村種地,而是為了確保在這一代小農經濟逐漸退出歷史舞臺后,土地能干干凈凈地回歸集體,最終實現規模化經營。
為了把這事兒說透,咱們得先聊聊種地這門生意。
現在的華北平原,你去地里看看,基本找不到80后以后的身影了。60后、70后還在堅持,但他們也快種不動了。
再過十年,等這批老人干不動了,地誰來種?
指望城里的年輕人回去種地?那是短視頻里面田園牧歌的幻想。現在的年輕人,連小區樓下的快遞都要花錢讓人送上門,你讓他頂著大太陽去賺那每畝地幾百塊的辛苦錢,不可能的。
農業的未來,注定不屬于個體戶,而屬于農業公司。
我老家那邊的情況非常有代表性。
村里的地,現在大部分都已經流轉出去了。
模式很簡單:鎮政府牽頭,市里的農業公司是乙方,農民是甲方,村集體是丙方。簽一個三方合同,一簽就是幾十年。
這個時間跨度很有意思,它基本上覆蓋了現存老農的剩余壽命。
在這個模式下,農民拿租金,農業公司搞經營。
所有權雖然還是集體的,但在使用權和收益權上,已經完成了從“小農”到“公司”的轉移。
為什么必須這么干?因為效率。
農業公司種地的效率,那是對小農經濟的降維打擊。
大型機械化作業、無人機噴灑農藥、統購統銷,成本被壓到了極致。同樣一畝地,農民自己種可能剛夠回本,農業公司在支付了幾百塊租金后,依然有可觀的利潤。
這個利潤高到什么程度?
高到農業公司甚至開始承擔村里的公共開支。
這兩年回農村,你會發現很多村子的路修好了,墻上畫了壁畫,廣場裝了健身器材。錢哪來的?村集體沒錢,上面撥款有限,大頭其實是這些承包土地的農業公司出的。
這其實就是未來農村的終極形態:村集體是名義上的業主,農業公司是實際的運營商,而農民,變成拿分紅的股東或者徹底離開。
看懂了上面的效率邏輯,你再回過頭看“為什么不讓賣宅基地”,就會豁然開朗。
如果允許宅基地自由買賣,城里人就會蜂擁而至。今天張三買一塊,明天李四買一塊,農村的土地產權就會變得極其復雜,碎片化會比現在更嚴重。
等到國家想搞連片開發、搞大農場、搞新農村建設的時候,光是拆遷談判、理清產權就能把項目拖死。
所以,鎖死宅基地的流動性,就是為了把主動權留在國家和集體手里。
現在的政策導向非常清晰。耕地通過流轉,交給農業公司搞規模化種植。宅基地嚴控新增,鼓勵退出。
等到現在的留守老人百年之后,房子一塌,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宅基地就自動收歸集體。
注意,子女可以繼承房子的財產權,但不能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房子在,地你在用。房子塌了,地就充公。
這一招用時間換空間,通過幾十年的自然代際更替解決掉小農經濟遺留的產權問題。
最終目的只有一個:消滅小農經濟,實現大農場制。
不管將來這個農場主是國企,還是混合所有制的農業公司,反正肯定不是現在的散戶。
說了這么多,就再多說一點,這里面其實還涉及到國家怎么從土地上收錢的問題。
中國的房地產經濟,本質上是一次龐大的土地資本化過程。國家通過出讓城市土地,獲得了巨額的基建資金,完成了城市化。
但這個模式有個bug:它是一次性買賣。
開發商買地,交了70年的出讓金。這筆錢收完之后,后面幾十年的稅收就很難再收了。這也是為什么房產稅喊了這么多年遲遲落不了地——法理上有點卡bug。
大家都知道,租客交了租金,房東就不能再亂收錢了。在土地財政的邏輯里,國家是房東,業主其實是長租客。
那么,農村這塊巨大的資產,未來怎么變現?
租賃。
現在的模式是,所有權歸公,也就是國家或者集體,經營權流轉走的是租賃這種形式。
這不僅僅是針對農田,宅基地未來大概率也是這個路子。
這里多提一嘴,你說不讓買賣,但沒說不讓租啊,所以很多人又盯著這個漏洞。
比如濟南南部山區那幾千棟漫山遍野的別墅,怎么來的?
都是城里人去租村里的地蓋的。雖然媒體年年曝光,說要“堅決查,徹底改”,但生意照樣火爆。所以近些年,政府嚴控宅基地翻新,我老家為了這事鬧起來的不少。不少村子里的人以為是政府不讓挖沙子,保護環境啥的,其實根子是不能讓你建多余的新房,延長土地的使用權。
這種模式,規避了所有權流轉的紅線,又實現了資本下鄉。
不過對于國家來說,只要土地的所有權不旁落,未來就有無限的政策操作空間。如果讓你們私下買賣了,國家就成了旁觀者,那是萬萬不行的。
每一寸土地的增值收益,理論上都應該在可控的范圍內流轉,這是土地公有制的底層法理。
很多人還在糾結:“如果不讓回農村,我們在城里混不下去怎么辦?”
說實話,這種擔憂很真實,但在時代的洪流面前,這種退路思維可能已經失效了,城市化本身就是對農村布的一場 天倫絞殺局,任何人都身處局中,無法逃脫 。
看看隔壁的日韓,再看看歐美的農業區,哪有什么小農經濟的容身之地?
城市化率超過65%的時候,社會的運行邏輯就已經徹底變了。
現在的現實是,80%的人口已經不再依賴種地生存。云貴川湘深山里的農田大量撂荒,東北和華北平原的農場化趨勢不可逆轉。
這個時候,還在鼓吹“小農經濟是穩定的基石”,多少有點自欺欺人。
江浙和廣東一帶的農村早就走通了另一條路:村集體把地租給工廠,村民拿分紅。那里早就沒有傳統意義上的農民了,都是收租的房東和工廠的股東。
華北平原受限于18億畝耕地紅線,不能搞工業,只能搞農業。但即便是搞農業,工業化的組織形式也比家庭作坊要強一萬倍。
你可能會問:那失去土地的農民去哪了?
答案就在你我身邊。
回到開頭那個事兒。
如果老家真的動員大家退宅基地上樓,我的建議是:得看位置,也得看補償,但別太指望守地升值。
除非你的村子在城市規劃圈內,或者在風景名勝區旁邊,否則,那些偏遠農村的宅基地,隨著人口的流失,價值只會越來越低。
那種指望“留著祖宅傳萬代”的想法,在工業化和少子化的雙重夾擊下,大概率是一場空。
在農業現代化的進程里,土地需要集中,資本需要下鄉,而傳統的小農戶,注定要完成他們的歷史使命,慢慢退場。
這就是經濟規律,浩浩蕩蕩,順之者昌。
看完點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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