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半島數字從西自罰字〔2025〕42號的《處罰決定書》了解到,青島吉安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被萊西市自然資源局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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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實,2023年8月-2025年7月,青島吉安工程有限公司未經依法批準,擅自在萊西市南墅鎮北墅村北占用北墅村土地10381平方米(其中工業用地10041平方米、旱地340平方米,合15.5720畝)建廠房、辦公樓和地面硬化,該宗地761平方米符合萊西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9620平方米不符合萊西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該地塊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外)。
萊西市自然資源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及參照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山東省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魯自然資規〔2021〕1號),《山東省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序號:166,違法程度:一般、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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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萊西市自然資源局對青島吉安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地下達了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給萊西市南墅鎮北墅村;限15日內拆除在非法占用旱地34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處以非法占用旱地340平方米每平方米800元的罰款,計人民幣:27.20萬元;處以非法占用工業用地10041平方米每平方米100元的罰款,計人民幣:100.41萬元,共計人民幣壹佰貳拾柒萬陸仟壹佰元整(¥127.61萬元)的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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