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媒報道,因聽信了“地上樂園”的宣傳從而選擇回到朝鮮,最終卻被迫過著嚴酷生活的4名在日脫北者起訴了朝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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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報道截圖
近日,針對此案,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命令朝鮮政府賠償總計8800萬日元(約397.3萬元)。
此次審判中,4名原告(均為1960年以后,參加了將旅日朝鮮人及其家屬送往朝鮮生活的“歸國事業”,之后又逃回日本的脫北者)向朝鮮政府索賠4億日元(約1806萬元)的損害賠償。4人主張,他們因“醫療和教育免費”的“地上樂園”等虛假信息被送往朝鮮,并被迫長期過著嚴酷的生活。
一審東京地方法院于2022年裁定,由于日本不承認朝鮮為國家(只承認其作為政治實體而存在),因此不適用于“主權豁免”原則(該原則意味著司法管轄權不延伸至國家)。但同時,以“朝鮮境內的行為不在日本法院管轄范圍內”等為由,駁回了起訴。
然而,二審東京高等法院在次年裁定,通過虛假信息使人從日本前往朝鮮,之后又不允許其出境的行為構成“一個持續的不法行為”。高院認定,權利侵害最初發生在日本國內,“日本法院擁有管轄權”,并命令東京地方法院重新審理此案。
據原告律師團稱,這是日本法院首次對朝鮮政府發出賠償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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