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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過去了,回過頭看,這一年過得可真不消停。官方的報告不看也罷,字里行間是“成就斐然”“穩步推進”“開創新局面”之類的詞匯。那些話固然沒錯,但總感覺隔著一層。就像看精修過的照片,好看是好看,就是不太像真人。
因此,在這篇文章里,我想換個不一樣的姿勢,褪去那層“美顏濾鏡”,用法律法學圈里人自己的話,聊聊2025年我們真真切切的感受、焦慮、爭論和那么一點點微茫的希望。我不想談“頂層設計”的宏偉藍圖,只關心這些設計落地時,砸在我們腳上是疼還是癢。我也不想空喊“自主知識體系”的口號,而是想問問,這所謂的體系到底要解決誰的知識焦慮,又將如何影響一個青年學者/學子的生涯前途。
我希望,這篇能像一場深夜酒館里的談話,真誠、犀利,或許還有些牢騷,但最終還是為了明天能更好地前行。畢竟,法學教育的發展,法學與法治的進步,從來不是靠文件堆砌出來的,而是靠我們每一個法學者、法律人,在具體的、瑣碎的、甚至令人沮喪的日常中,一點點拱出來的。
書歸正傳。
如果說2025年的中國法學界有一個詞能精準地描述象牙塔內的氛圍,那一定是“焦慮”。這種焦慮,彌漫在從本科生到博士生,再到青年教師的每一個角落。它不再是簡單的“學業繁重”或“求職困難”,而是一種更深層次的、關于“意義”和“出路”的集體迷思。
“法考”獨木橋下的“學歷通脹”
曾幾何時,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考)被視為法律人職業生涯的“成人禮”,是進入法律實務界的金鑰匙。然而,到了2025年,這把鑰匙的光芒正在迅速黯淡。法考通過率的逐年攀升,疊加法學畢業生數量的持續井噴,導致了一個尷尬的局面:一個通過了法考的法學碩士,在北京、上海的律師事務所里,可能連一份能體面生活的薪水都拿不到。
“學歷通脹”和“證書貶值”成了畢業生們掛在嘴邊的熱詞。紅圈所的門檻早已卷到海外頂尖法學院的LL.M.和J.D.,普通律所則被海量的求職簡歷淹沒,能給出的薪資也一降再降。這種“人多-崗少-價低”的惡性循環,讓法學教育的“精英”光環褪色,變成了一門高度依賴家庭背景和人脈資源的“現實”學科。
2025年,我觀察到一個有趣的現象:越來越多的法學生開始“不務正業”。他們考公、考編,涌入國企、銀行,甚至投身看似與法律無關的行業。這并非他們不熱愛法律,而是在殘酷的現實面前,一種理性的“風險規避”。法學院教給他們的法律邏輯和思辨能力,最終沒能讓他們成為法庭上的辯護人,卻成了他們在考場上搏殺的利器。這無疑是法學教育的一種成功,但或許,也是一種悲哀。
理論與實踐之間的“馬里亞納海溝”
“法學是一門實踐的科學”,這句話幾乎寫進了每一本法理學教科書,但在2025年的法學教育實踐中,它更像一句無奈的口號。理論與實踐的脫節,已經不是一條小河,而是深不見底的“馬里亞納海溝”。
一方面,法學院的課程體系依然固守著“大陸法系”的傳統框架,強調理論的體系性和邏輯的自洽性。教授們在課堂上引經據典,從羅馬法講到潘德克頓體系,學生們則埋頭于各種“構成要件”和“請求權基礎”。這套訓練無疑是重要的,它塑造了法律人的思維方式。但問題是,當學生走出校門,他們會發現,律所老板更關心的是他們會不會寫一份滴水不漏的合同,法官更在意的是他們提交的證據清單是否規范,客戶則只想知道“這官司能不能贏”。
另一方面,法律實務的快速迭代,尤其是受技術驅動的變革,讓法學院的教學顯得“慢了半拍”。例如,“數字法治”和“人工智能法學”已經成為學術熱點,各大高校也紛紛開設相關課程。但這些課程往往由傳統的部門法教授“兼任”,講授內容多為宏觀的倫理探討或政策解讀,真正涉及算法、數據合規、代碼審計等硬核技能的少之又少。學生們學到的是“為什么”要監管人工智能,卻不知道“如何”在一個具體的AI侵權案件中進行證據固定和責任認定。
這種脫節導致了法學教育的“雙輸”:學生覺得學的東西“沒用”,用人單位覺得招來的人“不會用”。于是,各種價格不菲的“律所實習訓練營”“模擬法庭培訓班”在校外大行其道,成為法學院教育的“編外教輔”,也進一步加劇了教育的不公——有錢有資源的學生,可以提前“付費”彌補這條鴻溝。
“自主知識體系”的喧嘩與落地
“構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是2025年學界最響亮的口號之一 。從官方層面,其意圖是明確的:擺脫對西方法學理論的路徑依賴,總結中國法治實踐的獨特經驗,提升中國在國際法學界的話語權。這個目標宏大且必要,但在具體的學術實踐中,卻引發了不小的困惑和爭論。
在一些青年學者和博士生看來,這個口號有時會變成一種“學術正確”的壓力。申請課題、發表論文,似乎不掛上“自主知識體系”的標簽,就顯得“政治站位”不高。這種傾向導致了一部分研究的頗有心機的“換皮”——用一套新的話語體系,去包裝既有的研究內容,實質性的創新并不多。
更深層次的爭論在于,“自主”不等于“封閉”。一些學者擔憂,過度強調“中國特色”,可能會導致對域外優秀法學成果的排斥,使得中國的法學研究走向“內循環”。例如,在民法領域,德國、法國的理論體系依然是解釋和適用我國《民法典》的重要思想資源;在行政法領域,對“比例原則”、“正當程序”等概念的借鑒,仍是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關鍵。如何在“自主”與“借鑒”之間找到一個恰當的平衡點,避免將“自主”變成一種新的“教條”,是2025年學界內部反復思辨的核心問題 。
從一個更“民間”的視角看,學生們關心的是,這個“自主知識體系”最終會以什么樣的面貌出現在他們的課本里和考卷上。它會提供更有解釋力的理論工具來分析中國的現實問題嗎?還是會變成一套需要死記硬背的新名詞?這個體系的構建,最終能否回應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樸素訴求?這些問題,至少在2025年,我們還沒有看到清晰的答案。
回顧2025,如果用一個詞來總結中國法學的狀態,或許是“撕扯”。
我們在理論與實踐之間撕扯,在效率與公平之間撕扯,在自主與開放之間撕扯,在快速變革與制度穩定之間撕扯。這種撕扯,帶來了焦慮和迷茫,但也孕育著反思和變革的動力。本篇文字無意提供任何標準答案,更不想販賣廉價的樂觀或悲觀。我只是想誠實地記錄下經歷這些“撕扯”的瞬間,因為,直面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展望2026年,我們面臨的世界只會更加不確定。技術變革的浪潮不會停歇,社會結構的轉型仍在繼續,國際環境的博弈將更趨激烈。作為法律人,我們能做的,或許不是去預測未來,而是去堅守一些不變的東西。
堅守對“人”的關懷。 無論技術如何進步,法律最終服務的對象是活生生的人。在追求效率的智慧法院里,多想一想那個不會用手機的老人;在構建宏大理論體系時,多看一看那個為生計奔波的外賣騎手。法治的溫度,最終體現在對每一個具體個體的境遇的共情與回應。
堅守“常識”的力量。 法律的世界充滿了復雜的概念和精巧的邏輯,但最根本的,它不能違背普通人的常識和樸素的正義感。當一個法律規定或司法判決,讓大多數人覺得“不可思議”時,我們應該反思的,或許不是民眾的“法治素養”不夠,而是我們的法律本身出了問題。
堅守批判性的思考。 無論是面對來自官方的宏大敘事,還是來自市場的技術神話,保持一份獨立的、審慎的、批判性的思考能力,是法律人最寶貴的品質。不盲從,不迷信,敢于對權力和資本說“不”,也敢于對自己的專業知識進行深刻反省。
2025年已經翻篇。新的一年,挑戰依舊,甚至會更多。但正如一位前輩所言,法學的發展、法治的進步,就像在黑暗的隧道里鑿山,你不知道什么時候能看到光,但你鑿一下,總會掉下來一點石頭。
最后,愿我們在2026年都能成為那個繼續鑿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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