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 年前的 1814 年,拿破侖戰爭剛收官,贏麻了的勝利者們就忙著分蛋糕,世界第一大島格陵蘭,被《基爾條約》隨手 “劃” 給了丹麥。誰能想到,這輕飄飄一劃,格陵蘭人直接當了兩百年 “透明人”—— 簽條約沒人問他們同不同意,賣島交易沒他們半毛錢關系,外國來建軍事基地、冷戰時大國互相使絆子,格陵蘭就跟個沒人要的棋子似的,被人隨便搓來揉去。好在風水輪流轉,現在格陵蘭人終于支棱起來了:“往后的日子,必須我們自己說了算!”
這事得從丹麥的 “神操作” 說起。當年丹麥腦子一熱跟風拿破侖打仗,結果站錯隊輸得底褲都快沒了。英國和瑞典逮著機會往死里薅,逼著丹麥交出挪威才肯收手。丹麥沒辦法,只能在《基爾條約》上簽字畫押,挪威就這么被打包給了瑞典。可問題來了,格陵蘭該歸誰?按常理說,13 世紀就是挪威人先開發的格陵蘭,關系比丹麥鐵多了。但條約寫得模棱兩可,只提割讓 “挪威王國”,壓根沒說格陵蘭算不算其中一員。丹麥一看有空子可鉆,趕緊把格陵蘭摟進懷里占為己有。你說這事兒扯不扯?既不是什么 “自古以來” 的領土,也沒讓格陵蘭人投票表態,就靠條約的 bug,丹麥撿了個天大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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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1814 年到 1953 年,整整 139 年,格陵蘭就是丹麥的殖民地,跟丹麥本土完全是兩碼事。丹麥直接派個總督來當 “土皇帝”,島上的因紐特人既不算丹麥公民,也沒有選舉權,連吐槽的資格都沒有。這也能叫 “固有領土”?挪威人一直咽不下這口氣,1931 年干脆派人跑到格陵蘭東部,插上挪威國旗就喊 “這地兒歸我們了”。丹麥急得跳腳,趕緊把官司捅到海牙國際法院,1933 年法院判格陵蘭全歸丹麥,這才第一次在國際法上給丹麥的 “主權” 正了名 —— 可這事兒距今還不到一百年呢!更絕的是,1917 年丹麥把加勒比海三個小島賣給美國,賺了 2500 萬美元,作為交換,美國就順水推舟承認了丹麥對格陵蘭的主權。說白了,丹麥能 “擁有” 格陵蘭,全靠戰爭條約的空子、賣島換來的背書,再加上一次國際法庭的判決,從頭到尾,沒一個環節問過格陵蘭人愿不愿意,純純的霸王操作。
可格陵蘭不是沒人住的荒島啊!因紐特人的祖先 4500 年前就從北美遷到這兒了,等 1721 年丹麥傳教士漢斯?埃格德帶著幾十個人登島時,因紐特人已經在這繁衍生息幾十個世紀了。結果丹麥人一來,張口就說 “這地兒是我們的”,因紐特人連反駁的機會都沒有。1945 年聯合國成立后,把格陵蘭列進了 “非自治領土” 名單,專門盯著殖民地的事。丹麥覺得臉上掛不住,1953 年就修改憲法,說格陵蘭不是殖民地了,是丹麥的一個 “郡”,格陵蘭人也成了丹麥公民。1954 年還跟聯合國打報告,說格陵蘭人 “自愿” 歸丹麥管,要求把名字從名單上刪掉,聯合國居然還真同意了。可這 “自愿” 水分大到能養魚!當時格陵蘭連獨立議會都沒有,也沒搞全民公投,就兩個地方議會被象征性地問了問,而且問的不是 “想不想獨立”,而是 “同不同意歸丹麥”。在沒別的選擇、信息也不對等的情況下,地方議會才點了頭 —— 這就是丹麥口中的 “自愿”,簡直離譜到姥姥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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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后來國際法越來越講武德。2007 年聯合國通過了《原住民權利宣言》,2009 年丹麥和格陵蘭簽了自治協議,正式承認格陵蘭人是 “獨立民族”,有自己做決定的權利 —— 只要格陵蘭人公投想獨立,丹麥就得認賬。這變化可太大了,從殖民地到郡,再到自治領土、獨立民族,格陵蘭人的地位一步步往上沖,丹麥的主權卻越來越 “虛”。2009 年的自治法寫得明明白白,格陵蘭能通過公投宣布獨立,獨立的大門算是徹底敞開了。
不過有個特諷刺的事兒:美國在格陵蘭的軍事存在感,比丹麥的主權還實在。1940 年納粹德國入侵丹麥,才六個小時丹麥就投降了,國王和政府都成了德國的傀儡。美國一看這情況急了,格陵蘭的位置太關鍵了,扼守著北大西洋航道,是歐美之間最近的跳板。要是德國占了這兒,建個潛艇基地、氣象站,盟國的大西洋補給線就全涼了。1941 年 4 月,美國繞開被占領的丹麥政府,直接跟丹麥駐美大使簽了防務協定,派軍隊登島建基地、雷達站和氣象站。戰爭結束后,美國也沒走,賴著就不走了。1951 年,丹麥和美國又簽了《格陵蘭防御協定》,給了美國近乎無限的權利:能留軍事基地,想建新的也隨便,基地之間能自由移動,美軍對圖勒這些地方還有 “永久管轄權”。冷戰最緊張的時候,美國在格陵蘭運營著 50 多個基地和雷達站,圖勒空軍基地還部署了帶核彈頭的 B-52 轟炸機和彈道導彈預警雷達。有個丹麥學者說得特別尖銳,但也是大實話:冷戰期間,丹麥對格陵蘭的主權就是個擺設,美國才是真正的 “話事人”。1968 年,一架帶核彈頭的 B-52 轟炸機在圖勒基地附近墜毀,核彈頭掉進了冰層,丹麥政府事后才知道美國在自己的 “領土” 上藏了核武器 —— 這就是丹麥所謂的 “主權”,簡直名存實亡!
美國對格陵蘭的野心也不是一天兩天了。1867 年就跟丹麥談過要買,1946 年杜魯門政府出價 1 億美元黃金,再加上阿拉斯加部分油田的開采權,結果被丹麥拒絕了。2019 年特朗普第一次公開說要買下格陵蘭,被丹麥首相罵 “荒謬”;2025 年特朗普又卷土重來,這次還放狠話 “不排除用武力”。面對這種威脅,格陵蘭人用選票給出了最硬氣的回答。2025 年 3 月格陵蘭議會選舉,主張逐步獨立的民主黨贏了,黨魁尼爾森的一句話傳遍全球:“我們不想當美國人,也不想當丹麥人,我們是格陵蘭人!” 選舉前的民調也顯示,85% 的格陵蘭人反對加入美國,只有 6% 支持,幾乎是一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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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格陵蘭人早就用投票表達過態度了。1979 年第一次公投,超過七成的人支持自治,格陵蘭有了自己的自治議會,能管教育、衛生、漁業這些內政;2008 年第二次公投,還是超過七成的人支持,這次力度更大,格陵蘭語成了唯一官方語言,自治政府還拿到了司法權、海岸警衛權和自然資源支配權。2009 年自治法生效后,格陵蘭就差最后一步 —— 獨立公投了。丹麥政府也多次表態,會尊重格陵蘭人的自決權,丹麥議會幾乎沒法阻止,畢竟民心所向,擋也擋不住。
當然,獨立也不是沒難處。格陵蘭的財政一半以上都靠丹麥補貼,一旦獨立,這筆錢就沒了;雖然格陵蘭有豐富的稀土、鈾礦和石油,但開采成本太高,短期內很難賺錢;氣候變暖讓北極航道越來越金貴,可格陵蘭的基礎設施還跟不上,路、港口都得慢慢建。但格陵蘭人的態度特別明確:脫離丹麥,拒絕美國,等條件成熟了就建獨立的主權國家 —— 這已經是格陵蘭政壇和老百姓的共識了,誰也攔不住。
2026 年 1 月,歐洲七國領導人發表聯合聲明,說格陵蘭島屬于它的人民,各方都得遵守聯合國憲章,尊重主權和自決權。說到底,格陵蘭的未來,該由 5.6 萬格陵蘭人自己定,不是靠一紙條約,不是靠跨國交易,也不是靠外國的軍事基地,而是靠他們手中的選票 —— 這才是最公道的結果,也是兩百年抗爭最該有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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