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72歲的周圣鳳因右尺骨鷹嘴粉碎性骨折,被家人送進了安徽醫科大學附屬六安醫院(六安市人民醫院)。這家始建于1949年、擁有“全國百姓放心百佳示范醫院”“安徽省醫德醫風示范醫院”等多項榮譽的三級甲等公立醫院,是她和家人尋求康復的寄托。然而,一場常規的骨折手術后,周圣鳳老人因突發肺栓塞最終成為了“植物人”狀態,這場跨越兩年半的醫療爭議,至今仍未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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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骨折診療到突發危情
根據院方“骨科入院記錄”記載,周圣鳳于2023年6月5日12時入住骨科二病區20床。入院時,老人主訴“外傷致右肘部腫痛畸形伴活動受限2天”,當地醫院X線提示骨折端移位明顯。病程記錄顯示,老人入院時無意識障礙,無惡心嘔吐、發熱畏寒等癥狀,大小便正常,身體基礎狀況穩定。經專科檢查與輔助檢查,院方確診其為右尺骨鷹嘴粉碎性骨折,擬定手術治療方案。
6月8日,周圣鳳在全身麻醉下接受右尺骨鷹嘴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術。術中記錄詳細描述:“直視下復位尺骨鷹嘴,兩枚克氏針鉆入固定,透視見骨折端復位滿意,尺骨鷹嘴關節面解剖關系恢復……‘8’字張力帶捆扎固定牢固,再次透視證實復位良好,肘關節活動良好。”術后恢復階段,老人病情平穩,至6月13日,已明確提出次日出院的申請,彼時的診療進程看似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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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折發生在6月13日23時52分。平靜中的周圣鳳突然意識不清、口唇發紺、呼之不應,值班醫護人員緊急初步診斷為“尺骨鷹嘴骨折術后 肺栓塞?”,并迅速啟動搶救:開放氣道、開通靜脈通道、實施心肺復蘇,同時聯系ICU及麻醉科會診。23時54分,麻醉科醫師到場實施氣管插管與呼吸氣囊輔助通氣;6月14日0時整,老人接受除顫儀除顫后轉入重癥監護室。重癥監護病程記錄顯示,當時患者呼吸心跳驟停原因不明,“不排除肺栓塞可能”,并明確告知家屬“住院期間可能隨時出現多臟器功能衰竭導致死亡,后期可能長期昏迷植物狀態”。
6月15日,肺動脈造影檢查顯示“雙側肺動脈分支充盈缺損”,院方正式考慮肺栓塞診斷,并進一步告知家屬“患者蘇醒困難大,希望渺茫,后期可能植物生存”。6月16日,主治醫師葛章偉查房記錄確認,老人已確診急性肺栓塞、缺氧缺血性腦病、繼發性癲癇,雖癲癇癥狀有所控制,但僅左手對刺痛有輕微收縮反應,其余肢體無反應,“預后差”。此后,院方先后為老人實施氣管切開術,邀請康復科、血液內科、高壓氧艙等多科室會診,采取亞低溫腦保護、抗感染、抗凝、降血小板、康復促醒等一系列治療措施,但老人始終未能恢復意識。
2023年7月7日,周圣鳳辦理自動出院,出院小結顯示其診斷已從最初的“尺骨鷹嘴骨折”,擴展為肺栓塞、缺氧缺血性腦病、呼吸心跳驟停、急性呼吸衰竭等11種病癥。出院時,老人自主睜眼但無意識內容,處于氣管切開狀態,四肢刺痛無反應。據家屬后續反饋,出院后至今,周圣鳳一直處于植物人狀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一個簡單的骨折手術,怎么就變成了這樣?”家屬始終無法理解這場悲劇的發生。
醫學視角下的爭議:圍手術期風險防控的追問
從醫學常識來看,肺栓塞是指各種栓子阻塞肺動脈或其分支引發的臨床綜合征,好發于高齡人群、手術后患者等群體,其典型癥狀包括突發呼吸困難、胸痛、暈厥等,嚴重時可導致心跳驟停甚至猝死。對于骨科手術患者而言,圍手術期靜脈血栓栓塞癥(含肺栓塞)是需重點防控的并發癥,臨床通常會通過Caprini評分等工具評估患者風險,并采取物理預防、藥物預防或聯合預防等措施。
周圣鳳作為72歲的老年骨折患者,屬于肺栓塞高發群體。但根據現有病程記錄,并未明確顯示院方在術前是否對其進行了靜脈血栓栓塞癥風險評估,以及圍手術期是否采取了規范的預防措施。這也成為家屬心中核心的疑問:若術前已識別高風險,是否存在預防措施不到位的情況?若術后出現早期癥狀,是否存在延誤識別或干預不及時的問題?
截至目前,當地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已介入調解,但由于雙方在調解金額上差距巨大,所以尚未達成一致結果。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患者主張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需提交就診及受損證據,若無法提交過錯及因果關系證據,可申請醫療損害鑒定;而醫療機構需就自身無過錯等抗辯事由承擔舉證證明責任。業內人士指出,此類案件的關鍵在于醫療損害鑒定,需明確院方在診療過程中是否存在過錯、過錯與患者損害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以及過錯參與度等核心問題。
醫院背景面面觀:榮譽與爭議并存
公開資料顯示,六安市人民醫院是集醫療、教學、科研、急救等功能于一體的三級甲等綜合性公立醫院,2021年成為安徽醫科大學直屬附屬六安醫院,斬獲多項國家級、省級榮譽。但與此同時,醫院近年來也深陷多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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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數據顯示,六安市人民醫院目前共有260例司法案件,其中85.00%的案件中該院為被告,80.77%的案件案由為醫療損害責任糾紛,96.92%為民事案件。近五年內的案件中,2023年占比高達47.62%,為歷年最高。此外,醫院還存在行政違法記錄:2025年9月17日,因“未按規定填寫病例資料”被六安市衛健委處罰35000元;同年10月23日,因“未辦理規劃審批手續擅自建設”被六安市城管局處罰845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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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關注的是,醫院多名管理人員曾因貪腐落馬:2014年,原院長朱德昌因受賄罪獲刑十年零六個月;2018年,重點工程指揮部醫療設備部主任田勝權因受賄罪獲刑三年,罰金22萬元,違法所得30萬元被沒收;2023年8月,時任信息部副主任的侯均因受賄罪、行賄罪、洗錢罪“三罪”并罰,獲刑六年,罰金四十六萬元。
此外,2024年9月,該院因國慶期間不放假被實習生投訴,進而對實習生通報批評的事件,也曾引發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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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背后的深層拷問:公立醫院的責任與信任
周圣鳳的遭遇,并非孤例。在六安市人民醫院高發的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背后,折射出的是醫療質量安全管理、醫患溝通、公立醫院監管等多重命題。作為承載區域醫療服務重任的三甲醫院,其榮譽稱號的背后,應是與之匹配的醫療質量、風險防控能力與責任擔當。
從臨床規范來看,骨科圍手術期靜脈血栓栓塞癥的預防與管理,已有明確的行業指南與診療規范。對于高齡骨折患者這類高風險人群,術前風險評估、術中操作規范、術后密切監測與早期干預,每一個環節都關乎患者的生命安全。而病歷資料作為醫療行為的重要記錄,其規范填寫不僅是醫療機構的法定義務,更是醫療糾紛處理中的關鍵證據,該院因“未按規定填寫病例資料”被處罰,也引發了公眾對其醫療文書管理規范性的質疑。
在醫患關系本就敏感的當下,公立醫院的每一次醫療爭議,都在消耗著公眾的信任。如何平衡醫療服務的效率與質量?如何強化醫療機構的風險防控意識與能力?如何完善醫療糾紛的多元化解機制,讓患者的合法權益得到及時保障?如何加強對公立醫院的監管,確保其在榮譽加身后仍能堅守醫療本質?這些問題,不僅是六安市人民醫院需要面對的,更是整個醫療行業需要持續思考與破解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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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周圣鳳仍在植物人狀態中,其家庭既承受著親人失能的痛苦,也面臨著巨額的后續治療與護理費用。這場尚未有結果的醫療爭議,終將等待一份公正的鑒定結論與處理結果。而對于更多人而言,這起事件留下的,不僅是對一個家庭悲劇的惋惜,更是對醫療安全底線與公立醫院責任的深刻拷問。
文章來源:說法北京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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