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淄川區般陽路街道泰坤城三期小區因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安裝問題引發業主與物業矛盾,1月16日,經街道、社區、物業三方聯動協調,最終形成解決方案——“業主自主安裝+規范安全審批”,為居民綠色出行掃清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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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淄川般陽路街道該小區,走進負一層地下車位,記者注意到,有些車位不帶充電樁,有些車位卻不僅配備充電樁,還有一個帶推拉門以及充電系統的地下儲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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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詢問一位正要開車出門的業主,對方表示,他的車位就不帶充電樁,需要自己開車跑到小區外新能源充電站充電,很不方便。之前他找過物業多次,也想著自己安裝充電樁,但物業不同意,說是存在安全隱患,可以租帶充電樁的車位。他覺得為了給電動汽車充電,為啥自己有車位還要再租?該業主還表示,16日上午,他接到社區和物業的電話,被告知可以在自己車位上安裝充電樁,不過需要相應的審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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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記者找到負責該小區物業管理的鈞盛物業公司,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業主反映的事,經社區街道介入,現在已經解決了,業主可通過審批流程自裝充電樁。如果業主要租用帶充電樁的車位,原來的車位物業可以幫其出租。
接著,記者找到窯頭社區居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接到小區業主的反饋,社區進行調查走訪,目前根據街道傳達的相關文件,該小區業主可以自行安裝充電樁,不過需要簽訂《電動汽車自用樁安裝承諾書》,業主需找到電動汽車4S店簽字,并由4S店提供有資質的施工方來安裝。對此,該小區業主也表示認同,社區協調物業也都同意,目前已在走流程和相關手續。
淄川區般陽路街道一名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前期物業出于消防安全考慮限制安裝,現根據市級文件明確責任劃分,問題已協調解決。其間,街道協調住建等相關部門,找到市里下達的規范性文件,本著“誰擁有誰負責”的原則,均與業主、物業講明相應責任劃分及歸屬。目前相關手續正在辦理中,各方對解決方案表示認可。
(大眾新聞·魯中晨報記者 康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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