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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有著名的兒童文學《哈利·波特》,一個系列好幾本書,創造了一個巨大的IP,輸出了英國的文化,在此之前,西方文學還有指環王,還有一些比如權力的游戲等故事。
看起來好像是西方能出好作品,東方出不來,但是顯然日本也能出好作品,韓國也有肥皂劇,單獨是我國的流行文化在世界范圍內的傳播面很窄。
這不是我國的作者不行,而是作者們面對的東西有點過于恐怖了,作家和編劇有自己行會,可以對作品的版權,作品發表后的激勵制度這些問題有一定的話語權,我國的小說作者面對的問題,是平臺拿走了一切。
找平臺簽約后,書的版權在幾十年內就歸了平臺,這不光是網文作者的問題,就算是劉慈欣也得幾十萬塊把版權賣了,三體要拍什么電視劇也不是他說了算。
平臺往往是廣告平臺,為了留存讀者,讓讀者點進自己的廣告里面去,于是平臺就要采取免費閱讀的政策,一旦閱讀是免費的,那就會來一堆白嫖怪。
但是你說人家真的白嫖了嗎?顯然沒有,既然說了是免費閱讀,那么怎么能怪別人白嫖?人家也提供了注意力,帶來了流量,顯然不算白嫖。
于是問題就來了,平臺要的是流量,喜歡閱讀免費作品的讀者來了,平臺爽了,讀者不想花錢,讀者讀到了只要看廣告就能看的作品,讀者也爽了,唯一不爽的就是作者,但是幸好作者可以分到廣告分成,其實還是爽的。
一般到這里,問題就該出現了,那就是作者成了平臺加盟商,閱讀量沒起來,廣告分成就不多,流量起來之后,廣告分成雖然多了起來,但是因為一開始平臺就把版權拿走了,所以后續再有什么好的改編作品,比如改編成電視劇,作者也沒有辦法參與,更沒有辦法分成。
這就導致傳統上稿費是固定的,賣多賣少看雜志運營,于是雜志自然傾向于選擇精品,傳統上讀者是購買方,雜志是運營方,作者只有出精品,才能獲得運營的推薦,迎來讀者的購買。
但是我國的平臺把作者變成了合伙人,把自己變成了廣告商,把讀者變成了流量,這就決定了作者不傾向于寫精品,而傾向于把文寫多。因為文章越多,能插入的廣告位越多,最后出來的分成才越多。
一本哈利波特,第一本叫做哈里波特和魔法石,只有十七章,里面有貓頭鷹,站臺,決斗,大狗,還有飛行課和空中球賽這么十來個主線故事。
這樣密集的信息量決定了讀者讀完一章就想讀下一章,情節七號沒有拖泥帶水,總共23萬字,寫了十來個故事,兩萬字一個故事,相當于全是精品短篇單元劇。
故事多,爆點就多,鉤子也多,一部作品里面就把一個世界觀構建出來了,這樣的作品在雜志上,就可以賣爆,第一個故事賣爆了,第二個故事稿費就上來了,于是羅林的稿費水漲船高。
但是這樣的作品在我國的平臺,是插入不了多少廣告的,如果一個作者不能把這是一個故事寫成一千章的作品,那實在是白瞎了這么好的構思和點子。
只有把文章想盡辦法水長,而不是寫精品,才能適應我國的文創環境。歸根結底不是我國的作者不行,而是環境不行。
人都是經濟動物,就這樣一群什么都想吃,什么都要占的平臺,能產生一本新時代暢銷全球的文化作品,產生一個全世界心向往之的IP,那才是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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