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坊報道,上海一家敬老院里60歲的爺叔老劉,凌晨2點多,在房間里大吼大叫,執意要起床。護理員孫某忙著照顧其他老人,勸他再睡會兒,可老劉根本不聽。到了凌晨3點,孫某只好幫他穿好衣服,把他推到六樓大廳。 怕行動不便的老劉摔倒,孫某找了根尼龍繩,從老劉腋下穿過,綁在輪椅靠背后面——這根繩子,老劉自己根本解不開。 安置好老劉,孫某轉身去忙別的。被尼龍繩綁在輪椅上,然而他凌晨獨自從6樓溜到1樓大廳,掏出打火機點燃繩子。繩子遇火即燃,燒斷后著火垂到輪椅兩側,瞬間引燃右側輪胎。最終將自己燒死。 老劉的兄弟將敬老院告上法庭,索賠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98萬余元,還要求賠償5萬元律師費。最終,一審法院判令敬老院承擔30%的賠償責任,賠償家屬各項損失共計60多萬元,扣除已墊付的25萬元,還需賠償35萬多元。家屬不服,提起上訴,堅稱敬老院的多重過錯才是死亡的直接原因。 二審法院最終駁回了上訴,維持原判。法院認為,敬老院的看管疏忽,和老劉自主點火的行為相比,對損害后果的因果關聯程度更低。(東方視頻 丁一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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