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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會見了一宗盜竊案的嫌疑人,家屬從去年12月份委托,偵查階段就會見了四次。
盜竊數(shù)額巨大,但案情并不復雜。
每次會見,其實更多是談一些重復性的問題,照理沒必要談這么多次。
盜竊類案件一定會涉及到與被害人的談判,談的很不好,嫌疑人的家屬,為了他能獲得從輕處理的機會,四處奔走,低聲下氣地與被害人協(xié)商賠償,只為求得一紙諒解。
他們不敢錯過任何一個可能對他有利的機會,哪怕希望渺茫。
奈何,被害人報價20萬,拒不讓步,嫌疑人家屬無力承擔,陷入僵局,家屬準備放棄了。
我把結果告知了嫌疑人,可笑可氣可嘆的是,他居然不信家人的話。
他更愿意相信從其他渠道聽來的只言片語,相信外人毫無根據(jù)的揣測,卻唯獨不愿相信自己的家人正在為他竭盡全力。
他從別的渠道了解到,他的家人壓根沒去找被害人談過。
我問他從什么渠道聽來的,他說公安說的。
好嘛,第一次我忍了,我說我回去繼續(xù)核實,他讓我?guī)г捊o家里,說家里房子這么多,別怕賣房子,說的是人話嗎?
如此這般經過兩三次,他還是不信。
因此,他質疑家屬的真心和能力,他根本沒考慮過自己的父母、小姨、老婆、孩子,很少聽他提起過他們,相反,兄弟哥們的名字倒是提的不少。
會見最后撂下了狠話。
“請張律師給他們說,以后別管我了,不要給我上賬,不要給我退錢,不要阻止我找人賣個人財產”。
可憐天下父母心,家人真的能絕情的丟下他不管嗎?
我打電話給他家人說了以后,他們希望他冷靜冷靜再去勸他。
人有時候真奇怪,寧愿信外人隨便說的一句話,也不愿信家里人為他跑斷腿。
這真是一種諷刺的悲劇——最應該牢固的親情紐帶,在最需要信任的時刻,卻脆弱得不堪一擊。
他家屬給他帶的一句話說的挺好,“書讀得少,識人不清,心存幻想,不懂感恩。”
刑事辯護絕對不是收錢辦事拿結果,本質上是做人的工作,人是社會關系的總和,不同的人,承擔的的情感工作是不同的,決定了不同的工作方法。
這個案件就非常典型,律師表面上做了很多“無用功”,實則是擔任囹圄內外之人的情感潤滑劑。
信任親情一旦碎了,就算刑期結束,恐破鏡難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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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律所主任,司法部死核援助律師,省市律協(xié)委員,辦有無罪免死不起訴緩刑二審改判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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