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至2019年行業公安管理體制改革開始之前,當時的行業公安力量中,除了“海關緝私、森林公安、鐵路公安、民航公安”外,還有一支非常重要且分布也很廣泛的行業公安力量,那便是“交通公安”。“交通公安”實際上是對在原交通運輸部公安局垂直領導下的“港口公安、航運公安、海運(海事)公安”的統稱(簡稱“港航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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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航運公安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長江航運公安局和黑龍江航運公安局,而海運(海事)公安比較知名的單位有大連海運公安局、上海海運公安局、廣州海運公安局,至于港口公安則具體包括“大連、營口、秦皇島、天津、煙臺、青島、日照、連云港、上海、南通、張家港、寧波、汕頭、廣州、湛江、海南、蛇口”等十七個港口公安局,這三類機構均是執行垂直管理體制。
尤為值得一提的是,在行業公安管理體制改革前,我國各大城市中只有上海是同時駐有“港口、航運、海運”三支交通公安力量,即上海港公安局、上海海事公安局(上海海運公安局于2009年撤銷調整)和長江航運公安局上海分局。那么,接下來小圣就為大家展開介紹一下這三個駐滬“交通公安機構”的歷史情況以及改革后的發展現狀,供大家互相交流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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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港公安局:該局先是在2019年與上海市公安局原水上公安局、原上海海事公安局合并組建為上海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而上海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再于2020年5月19日同原上海市公安局邊防總隊合并組建為上海市公安局邊防和港航公安分局。
上海港公安局隸屬原交通運輸部公安局垂直管理,同時也接受上海市公安局的業務指導,局機關設有12個職能部門,并下轄洋山分局以及16個派出所(公安科)和其他3個直屬單位。作為交通運輸部公安局派駐上海港口的專門公安機關,該局主要負責維護上海港區及所轄水域、洋山深水港的公安保衛/治安工作、進出港交通秩序、港區危險品管理和黃浦江水域消防管理、轄區案件偵破等重要職責,在保障港口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港區運輸生產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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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公安局辦公樓
2019年4月11日,“原上海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局、上海港公安局、上海海事公安局”合并組建為上海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并于當日正式揭牌成立,從而改變了原本多頭治水的現狀、形成了合力,有效實現了上海公安機關對本市水域、碼頭、港口等區域的水、船、岸一體化管理,更好地服務于上海航運中心建設和水域平安建設。新成立的港航公安局主要承擔上海行政區域內海域、黃浦江、蘇州河、長江沿岸部分水域及碼頭港口的治安、刑偵、交通、巡邏、消防、警衛、實有人口管理以及小洋山島進出島人員、車輛查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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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20年5月19日,“原上海市公安局邊防總隊、港航公安局”又進一步合并改建為上海市公安局邊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并正式揭牌,真正實現了上海公安機關對本市水域、碼頭、港口、沿海地區等區域的水、船、岸一體化管理,致力于保護國家水運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維護水運交通治安秩序、保障港航運輸安全暢通。
在職能任務方面,邊防和港航公安分局相較于原先的港航公安局有所拓展,除了承接原港航公安局的職能和轄區外,還將上海行政區域內海(島嶼)岸線以內沿海地區劃入邊防和港航公安分局的管轄范圍,致力于保護國家水運交通基礎設施安全、防范和打擊上海沿海地區水路違法運輸、維護水運交通治安秩序、保障港航運輸安全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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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海海運公安局:2009年被撤銷調整、隨后其職責由上海海事公安局承接,上海海事公安則在2019年劃入上海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
和原上海港公安局一樣,原上海海運公安局也是隸屬原交通運輸部公安局垂直管理,于1989年10月由交通部和公安部聯合批準成立,后于2009年被撤銷調整,隨后其職責由上海海事公安局承接負責。而上海海事公安局受交通運輸部公安局、上海海事局的雙重領導,并在業務上接受上海市公安局的指導,局本級機關設有“政治處、辦公室、法制科、消防科、治安管理支隊、刑事偵查支隊”等內設機構,下轄著10個派出所(分別為第一至第十派出所),主要承擔海上交通安全監管、海上航運秩序維護、實施對進出港口船舶的安全檢查、海上應急救援處置、水上肇事逃逸案件偵破以及管轄其他與海事有關的案件等警務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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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上海海事公安局與原上海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局、上海港公安局一起合并組建為上海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港航公安局再于2020年5月實現“邊防與港航合二為一”、即同原上海市公安局邊防總隊進一步合并調整為上海市公安局邊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全面落實“水、船、岸”一體化管理,從而步入了全新的歷史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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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長江航運公安局上海分局:在行業公安管理體制改革中繼續保留
長江航運公安局上海分局系長江航運公安局(副廳級)下轄的16個分局之一,內設有辦公室(指揮中心)、法制處、信息通訊處、財務處、刑事偵查支隊、治安管理支隊、水上消防支隊等部門,下轄有4個派出所即崇明派出所、寶山派出所、長興派出所、吳淞派出所,主要負責實施長江中央管理水域上海段部分的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以及查處治安案件、保障客貨運輸安全、預防/制止和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活動、處置突發性事件、承擔轄區水域船舶/碼頭消防監督管理并負責長江中央管理水域上海段的外籍船舶、船員、旅客等出入境管理工作,查處涉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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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交通港航公安機關管理體制調整工作實施方案》,決定將長江航運公安局直接劃轉公安部統一領導管理,為公安部所屬的垂直管理機構(具體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管理)。在此過程中,長江航運公安局上海分局繼續維持原有建制、承擔原有職能,轄區范圍也不變,依舊奮戰在長航公安工作第一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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