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交警指揮通行的,憑什么算我闖紅燈?”男子按指揮通過紅燈,事后卻被處罰,法院判決讓人信服!
原創:朝律夕拾
男子稱在路口按交警指揮通行,竟收闖紅燈罰單、記6分!“那我前車同事小趙也是跟我一起過的紅燈,怎么就我一個人被罰?你這不公平啊!”男子越想越委屈。申訴無果怒告交警隊,法院一審駁回、二審卻改判了,一起來看看!(案例來源:廣東省中山市法院)
01案例回顧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羅某實在是想不通,這罰單到底是為啥砸到他頭上的。案發當天晚上,他下班開車回家,正是晚高峰,前前后后全是車,一路開得磕磕絆絆。眼看著就到那個老堵的十字路口了。這時他看到前面站著一位交警,正在疏導交通。更巧的是,自己公司的同事小趙就在前一輛車上。交警先指揮小趙的車穿過紅燈路口,然后又擺了擺手。羅某心說這不是挺正常的嗎?交警都示意了,我要是停下來了,怕不是還妨礙后頭行車?于是他一腳油門跟了過去。哪知道,回家還沒幾天,他手機就“叮”地一響,一條違章通知彈了出來:“您因闖紅燈被罰款200元,記6分。”“啥?我闖紅燈?”羅某看著這通知,腦袋“嗡”地一聲,氣不打一處來。他趕緊回想當天的情形,怎么也覺得不對。“交警當時都擺手讓我過了,我怎么就成了違法的了?”他立馬去了交警大隊申訴,遞交了材料,說自己是按交警指揮通行的,不該算作違章。可交警那邊拿出電子眼拍的圖:“看,這就是你過紅燈的畫面,信號燈紅著呢,圖像清晰,違法屬實。”“我不是不認紅燈啊!”羅某差點急哭,“我是看交警在指揮我才過去的,我又不是作死才闖。”可是現場他也沒拍視頻,交警的執勤記錄他也拿不到手。一番折騰后,申訴被駁回。這時候,羅某徹底憋不住了。“那我同事小趙也是跟我一起過的紅燈,怎么就我一個人被罰?你這不公平啊!”他越想越委屈。最后,他直接把交警隊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銷處罰,理由就是:我沒錯,是你們交警當場指揮的!庭審時,交警指出羅某同事的車已經超越停止線,并影響其他方向車輛通行,所以才指揮其通過紅燈。交警在指揮完羅某同事后,便去其他方向去指揮交通了。最終一審法院駁回羅某上訴,羅某不服提出上訴!那么,從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爭議:司機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是否仍構成“闖紅燈”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同時,《行政訴訟法》明確規定: 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相關證據和法律依據。本案中,司機羅某雖在紅燈狀態下通行,但其主張是“依交警手勢指揮”通過路口。而交警雖否認指揮羅某,但亦未能提交確切證據證明羅某通過紅燈并非受其指揮。由于電子眼照片無法還原交警當時手勢指向與意圖,現場又未有其他佐證材料,導致本案關鍵事實無法查清,屬于典型“真偽不明”。二審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疑點利益歸于行政相對人”原則,應由行政機關承擔不利后果。二審法院最終判決:撤銷交警處罰決定!
03深刻教訓
此案引發熱議,有網友表示 :“其實這個也好判斷,既然交警在路口指揮,不管交警有沒有意識到指揮了羅某闖紅燈,至少他也沒截停闖紅燈的羅某,這恰恰說明羅某闖紅燈是合理的。”也有網友表示:”我有一次通過路口碰到紅燈,交警指揮可以通過,我沒理會,交警過來對我說走吧走吧,我說,這里有攝像頭,到時候照了相誰負責? 我一直等到綠燈才通過,交警也沒說啥。“對于此案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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