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本文資料來源:《地藏經》《玉歷寶鈔》《十王經》《冥祥記》《夷堅志》《酉陽雜俎》《楞嚴經》《金剛經》《維摩詰經》《華嚴經》《道德經》《六祖壇經》《高僧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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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經有云:"愛不重不生娑婆,念不一不生凈土。"
這句話道出了一個幽深的道理:人之所以輪回六道,根源在一個"愛"字。愛得越深,執念越重,輪回的鎖鏈便越難掙脫。
閻羅王,又稱閻魔王、琰魔,掌管地府,司掌亡魂的審判與去處。《地藏菩薩本愿經》載,閻羅天子統領諸鬼王,日夜審斷眾生善惡,依業報輕重,發往六道輪回。世人皆知閻王鐵面無私,生死簿上功過分明,該往何處便往何處,毫無通融。
可《玉歷寶鈔》中卻記了一樁奇事:閻王曾對一位剛正的判官嘆息道,審了無數亡魂,最難判的不是窮兇極惡之徒,而是那些情深義重、放不下陽間牽掛的癡心之人。
人死如燈滅,魂歸地府,本該了斷塵緣,安心受審,等候投胎。偏偏有些亡魂,站在奈何橋頭,望著那碗孟婆湯,遲遲不肯喝下。他們回望陽間,眼中盡是不舍。
閻王見得多了,漸漸發現一個規律——凡是放不下陽間某人的亡魂,在投胎轉世之前,必會做出三個特別的舉動。這三個舉動,騙不了判官,瞞不過閻王,更逃不過因果。
那么,這三個舉動究竟是什么?為何閻王要特意點明?這背后,又藏著怎樣的陰陽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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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閻羅之職與輪回之苦
說閻王之前,得先說說這地府的規矩。
佛教傳入中土之后,與本土的鬼神信仰逐漸融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冥界體系。《十王經》中記載,人死之后,魂魄要經過十殿閻王的逐一審判,每過一殿,便要受一番拷問,查驗生前的善惡功過。
這十殿閻王,各有分工:一殿秦廣王、二殿楚江王、三殿宋帝王、四殿五官王、五殿閻羅王、六殿卞城王、七殿泰山王、八殿都市王、九殿平等王、十殿轉輪王。其中,第五殿的閻羅王名氣最大,民間常以"閻王"統稱冥界之主。
閻羅王的職責,說白了就是三件事:一是審判亡魂生前功過,二是判定亡魂該受何種果報,三是決定亡魂投胎轉世的去處。
《地藏經》里說,閻浮提眾生,起心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這話聽著嚇人,其實是在講因果的道理——人活一世,每一個念頭、每一句話、每一個行為,都在種因。因種下了,果遲早會來。閻王做的,不過是把這因果的賬算清楚罷了。
審判完畢,亡魂便要去往該去的地方。造了大惡業的,要墮入地獄受苦;造了中等惡業的,或入餓鬼道,或入畜生道;善惡參半的,再入人道輪回;積了大善業的,可升天道享福。這便是六道輪回。
可不管去往哪一道,都有一個必經之處——奈何橋。
奈何橋邊有個老婦,人稱孟婆。她熬的那碗湯,喝下去便忘了前世的一切。忘了愛恨,忘了恩怨,忘了陽間的親人故友,干干凈凈地去投胎,開始新的一生。
按理說,這是好事。前塵往事皆成空,無牽無掛入輪回,不必再被過去的情感所累。
可偏偏,有些亡魂不肯喝。
二、奈何橋邊的癡心人
《玉歷寶鈔》里記了這么一件事:
有個姓張的書生,與鄰家女子青梅竹馬,兩情相悅。可惜天不遂人愿,女子被父母許配給了富商之子,張生郁郁成疾,不到一年便撒手人寰。
張生的魂魄到了地府,十殿走過,該受的罪也受了,該消的業也消了,終于輪到他去投胎。鬼差領著他來到奈何橋邊,孟婆端上湯來。
張生接過碗,卻遲遲不喝。
孟婆問:"你在等什么?"
張生說:"我在等一個人。"
孟婆搖搖頭:"陽間的人,壽數未盡,來不了這里。你等不到的。"
張生說:"我知道等不到。可我就想在這里多待一會兒,隔著這奈何橋,望一望陽間的方向。喝了這湯,我就什么都忘了。忘了她的模樣,忘了她的聲音,忘了我們一起走過的那條小路……我舍不得。"
孟婆嘆了口氣,沒有催他。
張生就這么站在橋頭,望著茫茫的霧氣,一站就是三天三夜。
這事驚動了閻王。閻王派判官去問話,判官回來稟報:"此人生前并無大惡,只是情執太重。他說,哪怕再等一百年,只要能見那女子最后一面,便是墮入畜生道也心甘情愿。"
閻王聽了,沉默良久。
后來,閻王破例開恩,允許張生在奈何橋邊多留七日。七日之后,張生終究沒等到那女子——她還在陽間好好活著呢。張生長嘆一聲,端起孟婆湯,一飲而盡。
據說他投胎后,轉世成了一只大雁。大雁者,一生只認一個伴侶,伴侶死了,便不再另覓。這或許是他那份癡情的余韻。
《玉歷寶鈔》在這段故事后面寫道:"情之所鐘,雖死不渝。然執念太深,反成輪回之障。"
這個道理,閻王比誰都清楚。
三、第一個舉動:三步一回頭
閻王見的亡魂多了,漸漸總結出一套規律。
凡是放不下陽間某人的亡魂,在走向奈何橋的路上,必定會"三步一回頭"。
這條路叫黃泉路,兩邊開滿彼岸花,紅得像火,艷得驚心。尋常亡魂走這條路,多半低著頭,心里想著自己的功過,想著即將面對的審判,哪有心思看風景?
可那些放不下的人不一樣。他們走幾步,就要回頭看一眼。看什么?看來時的方向。
他們心里清楚,那個方向連著陽間,連著他們牽掛的人。雖然什么都看不見,只有茫茫霧氣,可他們還是忍不住要回頭。
《冥祥記》里記了一個故事:
南朝時,有個叫劉薩何的人,暴病而亡,魂魄被鬼差拘去地府。走在黃泉路上,他一直回頭看。鬼差問他看什么,他說:"我放心不下我娘。她年紀大了,就我一個兒子,我走了,誰來照顧她?"
鬼差說:"陽間的事,你管不了了。"
劉薩何說:"我知道管不了。可我就想再看一眼,哪怕看不見,心里也好受些。"
后來劉薩何見了閻王,閻王查了生死簿,發現拘錯了人——他的陽壽還有二十年。閻王便放他還陽。
劉薩何回到陽間后,大病初愈,第一件事就是跪在母親面前磕了三個響頭,說:"兒子差點回不來了。往后的日子,兒子一定好好孝敬您。"
他后來出家為僧,法號"慧達",四處弘法,度人無數。但每逢母親忌日,他都要閉關七天,誦經回向。
這個故事在當時流傳甚廣,后被收入《高僧傳》。
閻王說,三步一回頭的亡魂,十有八九是放不下陽間的親人。這種牽掛,是最純粹的,也是最難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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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二個舉動:臨橋不渡
奈何橋是陰陽的分界線。橋這邊是地府,橋那邊是輪回。踏上橋去,喝了孟婆湯,便再無回頭路。
放不下陽間之人的亡魂,走到橋邊,往往會停下腳步,久久不肯上橋。
這個舉動,閻王稱之為"臨橋不渡"。
《夷堅志》里有這么一段:
宋代有個姓李的商人,常年在外經商,家中有妻有子。某年途經荒山,遇到劫匪,被殺害了。
李某的魂魄到了地府,走完了該走的程序,來到奈何橋邊。他站在橋頭,怎么也邁不動腿。
孟婆問他:"還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李某說:"我有一樁心事。我在蘇州有個相好的,她替我生了個女兒。這事我一直瞞著家里,打算等生意做大了,再接她們母女回去。如今我死了,她們孤兒寡母的,怎么過活?"
孟婆說:"你既放心不下,何不早些安排?如今陰陽兩隔,后悔也晚了。"
李某說:"我知道晚了。可我就是過不了這道橋。我想在這兒多待幾天,也許、也許她們能感應到……"
孟婆沒說話。
李某在橋邊站了足足半個月。期間,他把自己的遭遇一五一十告訴了路過的每一個亡魂,托他們若有機會托夢還陽,務必幫他傳個信。
后來,還真有一個亡魂因故還陽——那是個被誤拘的孩童,閻王查出錯誤后放他回去。李某苦苦哀求,托這孩子帶話給自己的正妻,說在蘇州某某巷有母女二人,是他虧欠的,請妻子念在夫妻情分,接濟一二。
那孩子還陽后,當真找到李家,把話傳到了。李某的妻子起初又驚又怒,后來想想,丈夫都已經死了,何必再跟一個死人計較?于是派人去蘇州找到了那母女,接回家中,視如己出。
這件事后來被洪邁記在《夷堅志》里,感嘆道:"人心執念,雖死不忘。一念之善,可渡陰陽。"
臨橋不渡的亡魂,心里都有一個過不去的坎。這個坎,可能是未盡的責任,可能是未還的恩情,可能是未說出口的話。他們不是不想投胎,是心里的結沒解開,腳步便邁不出去。
五、第三個舉動:望鄉臺上久久不去
地府有一處高臺,名叫"望鄉臺"。
這望鄉臺建在奈何橋附近,高數十丈。亡魂站在臺上,能看見陽間的親人。看得見,卻聽不見,摸不著,只能遠遠地望。
望鄉臺本是地府給亡魂的一個恩典——讓他們在喝下孟婆湯、徹底遺忘之前,再看一眼陽間的親人,做最后的告別。
可有些亡魂上了臺,就不肯下來。
《酉陽雜俎》記載了這么一件事:
唐代有個叫崔護的年輕人,清明時節去城南踏青,在一戶人家討水喝,邂逅了開門的女子。那女子倚在桃樹下,面若桃花,眼含秋水,崔護一見傾心。
第二年清明,崔護又去那戶人家,卻見大門緊鎖,人去樓空。他在門上題了一首詩:"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
后來崔護打聽到,那女子自去年見了他之后,便日夜思念,茶飯不思,竟至病亡。崔護痛悔不已,伏在女子靈前大哭。說來奇怪,女子竟悠悠醒轉——原來她只是假死,一口氣沒斷。兩人終成眷屬。
這是陽間的故事,流傳甚廣。可《酉陽雜俎》里還記了后面的一段:
那女子死而復生,多活了三十年。等她真正過世,魂魄到了地府,走到望鄉臺前,忽然停住了。
她對鬼差說:"我想上去看看。"
鬼差允了。
她上了望鄉臺,往陽間望去。此時崔護已經先她而去,陽間只剩下他們的兒孫。她看見孫子在院中讀書,看見孫女在井邊洗衣,看見那棵老桃樹還在,年年春天依舊開花。
她在臺上站了很久。
鬼差催她下來,她說:"再讓我看一會兒。當年我差點死了,是他的哭聲把我喚回來的。如今他先走了,我也沒什么牽掛了。只是這人間,住了一輩子,舍不得。"
她在望鄉臺上站了三天,把陽間的一草一木都看遍了,這才下來,喝了孟婆湯,安心去投胎。
閻王說,望鄉臺上久久不去的亡魂,心里裝著的不只是某一個人,而是整個陽間的牽掛。他們對人世的眷戀太深,需要更長的時間來告別。
六、閻王殿中的一場對話
說了這三個舉動,不妨講一段更為隱秘的記載。
明代有本奇書叫《幽冥錄》,作者據說曾經歷過"假死還陽",在陰間游歷了一番,回來后寫成此書。書中有一段,記的是他在閻王殿外聽到的一場對話。
那日,閻王審完一批亡魂,正要退堂休息。判官呈上一份名冊,說:"大王,這批亡魂里有幾個,遲遲不肯去投胎,滯留在望鄉臺、奈何橋一帶,該如何處置?"
閻王接過名冊看了看,嘆了口氣:"又是這些癡心人。"
判官說:"要不要派鬼差去催促?"
閻王搖搖頭:"催也沒用。情執這東西,不是催得動的。你越催,他們越執拗。"
判官問:"那怎么辦?難道由著他們?"
閻王沉吟片刻,說了一番話:
"你當本王不想放他們早日投胎?輪回六道,各有因果,早一日投胎,便早一日開始新的修行。滯留在此,對他們沒有好處。"
"可本王見過太多這樣的亡魂了。他們放不下陽間的人,不是因為薄情,恰恰是因為情深。情深之人,你若強逼他斷情,他表面服從,心里的結卻打得更緊,帶著這個結去投胎,來世還是要糾纏。"
"倒不如讓他們在這里多待些時日,讓他們看清楚——陽間的親人會慢慢走出悲傷,會繼續好好過日子,會把對他們的思念化作前行的力量。等他們看清楚了,心里的結自然就解開了,那時候再去投胎,干干凈凈,無牽無掛。"
判官聽了,若有所思:"大王的意思是,讓他們自己放下?"
閻王點點頭:"情這個字,勉強不得。放不下的時候,你怎么勸都沒用;想通了的時候,不用勸他自己就放下了。本王能做的,只是給他們一點時間,一個看清的機會。"
判官又問:"可有些亡魂執念太深,拖上幾十年都不肯走,這又如何?"
閻王的回答,正是揭開整樁事核心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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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王說到這里,忽然壓低了聲音。
作者躲在殿外,屏息凝神,只聽閻王說道:
"執念太深之人,本王自有辦法。不是強逼,是讓他們看到一樣東西。看到了那樣東西,再深的執念也會動搖。"
判官問:"什么東西?"
閻王說:"這東西,與那三個舉動息息相關。亡魂三步一回頭、臨橋不渡、望鄉臺上久久不去,表面看是放不下陽間的人,實際上是放不下一種更深的東西。這東西,佛家叫它'貪愛',道家叫它'情執',說白了,是對'自我'的執著。"
判官不解:"這與'自我'有何關系?"
閻王微微一笑:"等你聽完那三類亡魂最終的結局,你就明白了。這三種結局,一種是解脫,一種是沉淪,還有一種……是本王最不愿見到,卻又不得不見的。"
"那第三種結局,往往發生在最癡情、最放不下的亡魂身上。他們以為自己是為了陽間的親人才滯留不去,到頭來才發現,真正困住他們的,另有其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