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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治理的溫度,藏在對程序正義的堅守里,藏在對權責邊界的敬畏里。翰林南城的風波,不僅是一個小區的治理困境,更是對所有基層行政機關的提醒:唯有做到權責清晰、程序正當、行政行為審慎克制,才能真正維護政府公信力與業主自治制度的嚴肅性,讓基層治理走向和諧有序的正軌。
一紙行政通知,攪亂了成都雙流區翰林南城小區的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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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航港街道辦事處向小區第四屆業主委員會下發的《關于要求翰林南城小區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的通知》,在業主群引發軒然大波。文件中“必須召開”的強制表述,不僅讓部分業主質疑其合法性,更將“基層行政權力如何界定與業主自治的邊界”這一核心命題,推到了公眾視野的聚光燈下。目前,已有業主通過紀檢、信訪等多個渠道反映情況,一場關乎程序正義與基層治理尺度的博弈,正在悄然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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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這并非翰林南城與街道辦的首次治理沖突。回溯媒體報道可知,早在2021年,該小區就因物業費上調事宜經歷過兩次街道辦叫停業主大會決定的風波,最終導致第三屆業委會集體辭職;2023年,街道辦在未獲業主共同決定的情況下直接公告選聘物業公司,同樣遭到業主強烈質疑。如今的“文件施壓”事件,更像是過往矛盾的延續,讓業主們對行政權力過度介入自治事務的擔憂,達到了頂點。
一、20%業主聯名”提存疑,行政認定為何跳過關鍵核驗?
街道辦這份“強制通知”的核心依據,是“20%以上業主聯名提議”以及業委會“逾期未作決定”。但在業主們看來,這個看似合規的依據,恰恰忽略了最基礎的法定前提——聯名提議人的業主身份必須真實、合法,材料需可依法核實。
據小區業主反映,業委會在收到所謂“20%業主聯名提議”后,第一時間就依法提出了身份核驗要求,可相關提議人員卻拒絕提供必要的權屬證明及身份材料。這就導致“聯名提議”的合法性始終處于懸而未決的狀態,后續程序自然無法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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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街道辦并未督促提議方補充材料、完善程序,反而直接以行政文件認定業委會“逾期未作決定”,并下達強制性要求。這種跳過關鍵事實核查的行政行為,在業主眼中完全是“事實認定不充分、程序適用失當”的典型表現。正如有業主直言:“連誰提的議都沒核實清楚,就逼著業委會開會,這樣的會議從根上就站不住腳。”
二、依法履職變“不作為”?業委會的制度性風險誰來買單?
更讓業主們無法接受的是,業委會的審慎履職,竟被簡單定性為“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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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現行法規,若臨時業主大會在程序存在瑕疵的情況下被強行啟動,后續一旦被認定無效,相關的法律責任、行政責任乃至民事風險,都將由業委會成員個人承擔。這意味著,業委會在身份未核實的情況下貿然推進會議,無異于“背鍋前行”。
事實上,業委會并非消極拖延,而是多次向社區及街道反映實際困難、溝通協調解決方案。這種為規避程序風險而做出的努力,本應被視為依法盡責,卻反而遭到行政文件的“倒逼推進”。有業主一針見血地指出:“如果依法辦事還要被施壓,以后誰還敢當業委會成員?這種導向只會讓業主自治制度陷入寒蟬效應。”
司法救濟路徑明確,行政權力為何要“替代裁判”?
此次風波中,一個關鍵細節被反復提及——司法救濟路徑本就清晰可循。
據業主反映,在之前小區物業費提檔升級等爭議事項中,已有專業人士明確指出,對投票結果或程序存在異議的業主,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司法機關作出權威裁判。這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正當權利,也是解決此類爭議的正規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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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司法救濟路徑明確存在的前提下,街道辦卻選擇以行政文件的形式施壓,要求業委會“必須召開”臨時業主大會。這種做法在客觀上形成了“行政權力介入甚至替代司法判斷”的既成事實,不僅弱化了司法救濟的權威性,也與“依法行政、權責清晰”的原則相悖。正如法律界人士所言,基層行政機關的核心職責是“指導協調”,而非越過司法程序直接“定方向、下結論”。
基層治理的初心是“依法指導”還是“結果導向式干預”
說到底,翰林南城的這場風波,早已超越了“是否召開一次臨時業主大會”的具體爭議,直指一個更具普遍性的基層治理命題——街道辦事處在業主自治事務中,權力邊界應當止于何處?
《民法典》與《物業管理條例》早已明確規定,業主大會及業委會依法實行自治,街道辦事處履行的是“指導和監督”職責,而非“決策和命令”職責。這一定位清晰界定了行政權力與業主自治的邊界:行政機關可以指導程序、協調矛盾,但絕不能以行政命令替代業主的共同決策,更不能為了追求某個“結果”而忽視程序正義。
回顧翰林南城的過往治理歷程,從兩次叫停業主大會決定,到直接主導物業選聘,再到如今的“文件施壓”,街道辦的多次介入都引發了業主的廣泛質疑。這也提醒著所有基層治理者:脫離程序正義的“好心”,很可能釀成“壞事”;超越權力邊界的“干預”,只會激化矛盾、損害政府公信力。
業主呼吁:回歸依法行政,讓治理回到正軌
目前,小區業主已通過書面形式向相關紀檢、信訪和監督部門反映情況,核心訴求只有一個:希望相關部門審慎核查西航港街道辦這份文件的事實基礎、法律依據及適用方式,避免以行政權力對業委會形成實質性強制壓力。
業主們的期待很簡單:一方面,督促相關提議方依法提供真實、可核實的業主身份材料,讓會議召開的前提合法合規;另一方面,對存在爭議的事項,引導當事人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而非以行政文件“一錘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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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治理的溫度,藏在對程序正義的堅守里,藏在對權責邊界的敬畏里。翰林南城的風波,不僅是一個小區的治理困境,更是對所有基層行政機關的提醒:唯有做到權責清晰、程序正當、行政行為審慎克制,才能真正維護政府公信力與業主自治制度的嚴肅性,讓基層治理走向和諧有序的正軌。
這場行政與自治的邊界之爭最終將如何收場?我們將持續關注。
來源|物業黑板報
原標題|行政文件強壓業委會開大會?雙流區西航港街道辦事處介入翰林南城風波:業主自治的邊界,容得下行政越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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