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文·亞隆說過一句話,原話記不清了,大概意思是:
當你對待其他弱小物種流露出極為殘忍的方式,卻還在一邊夸夸其談著對身邊人與事物的良善,這代表著你該是一個怎樣虛偽至極的人。
今天的文章從湖北日報的一篇報道說起,報道稱,武漢大學教授潘迎春從2004年8月4日到2025年12月30日,這21年里共計獻血300次1304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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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在網上搜索潘教授的名字時,撲面而來的無一例外,全是各地血站和醫院對她的報道。
如果不說她是武漢大學歷史學院的教授,我們還真以為她是“獻血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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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潘教授確實有理由成為“獻血大使”,畢竟正常人如果沒有絕對的執念和狂熱的追求,是不可能做到這一點的。
21年獻血300次,也就是說平均每年14次,每次400毫升。按照獻血法相關規定,一個人在21年間最多可以獻成分血的理論上限是504次,乍一看潘教授的300次合情合理合乎常識。
但獻血有個必要前提,就是獻血期間沒有感冒發燒,沒有服用藥物。而對于婦女,在經期前后3天,妊娠期及流產后未滿6個月,分娩以及哺乳期未滿一年者不能參加獻血。
也就是說,刨除以上特殊情況外,潘教授在這21年間,獻血幾乎不曾中斷過,這有違常識。更重要的是,人體需要恢復時間,連續21年間能保持這種頻率和強度,這恐怕不是正常人能做到的。
平均二十多天獻血一次,獻血比例假還勤快,這種獻血不是正常人可做到的,這種報道也不是正常人能發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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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謊言需要無數謊言去圓,掩蓋得越多,離真相就越遠。
最終,編著編著,謊言就越來越復雜,以至于最后連自己都找不到方向。
背離事實的謊言,必定難以自洽,漏洞百出。
當你還在質疑潘教授到底有多少血時,有人已經靠著擺攤炸年糕淀粉腸年入百萬了。這是一條來自極目新聞的報道,報道中的主人公可謂集齊了所有“正能量”元素:
白手起家一無所有;妻子不離不棄;奮斗打拼成家立業;經營小吃攤成家立業、買房買車、年入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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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新聞我曾寫過很多,比如,
“外賣小哥每天工作15小時,17個月還清13萬元債務,鼓勵網友積極工作賺錢”;“27歲小伙辭去月薪8000元工作,轉行擺攤賣麻糍日入穩定破1000元”;“20歲女大學生回鄉創業烤面包,平均月入2萬元”;“98年小姐姐擺攤年入300萬,接下來要年入600萬”...
類似的報道還有很多,這些新聞真實性如何,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所以在這條擺攤年入百萬的新聞評論區,熟悉的一幕再次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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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謊不可怕,就怕編著編著自己都信了。
撒謊成性也不可怕,怕就怕騙著騙著謊言和現實徹底分不清了。
從獻血300次到擺攤年入百萬,都離不開“正能量”這個核心關鍵詞。
事實上,正常人并不反感正能量,反感的異化后的正能量,是扭曲的帶著遮羞布的正能量,是被規訓后帶著不懷好意的正能量。
最后,想起易中天說過一句話:
“滿口正能量的人是最齷齪的一類人,他們用所謂的正能量掩蓋一切的罪惡和苦難。
漠視別人的痛苦和不幸,他們的作用就是為丑陋涂脂抹粉,為糞坑噴灑芳香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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