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陜西省法學會課題組
責編|薛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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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陜西省各級法學會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持續推動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和法學專家咨詢工作提質增效,形成了一批富有成效的實踐成果,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日益凸顯。
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助力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的顯著成效
確保高水平安全,服務重大風險防控“有亮點”。陜西省各級法學會積極助力涉民生、涉企業領域重大風險防控,成功探索并實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專家把脈、社會協同”的“五位一體”工作模式,保障案件處理過程的合法性與公正性,增強當事人對處理結果的認同感和信任度,取得了從“一方平安”到“長治久安”的成效。比如,榆林市綏德縣法學會面對群眾自建窯洞上方11戶共用的水路被雨水沖毀、隨時可能坍塌的問題,依托基層服務站點快速響應,組織專業調解力量實地查看,說服大家平攤費用,并“以工代償”的方式照顧困難戶,圓滿化解糾紛。
促進高品質生活,服務重大矛盾糾紛調處“有智慧”。陜西省各級法學會有效推進基層服務站點發揮法學咨詢專家優勢,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糾紛,減少不必要的訴訟案件,實現法學法律專家參與基層治理、矛盾糾紛預防化解,使基層服務站點成為傳遞法治溫暖、凝聚治理共識的民生工程,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助推高效能治理,服務重大信訪積案“有高招”。陜西省各級法學會依托基層服務站點組織法學法律專家參與信訪案件化解,重點針對涉訪問題進行梳理分析,從“解決一個難題”到“解決一類難題”,以個案“破冰”促動整體“破局”,持續提升信訪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使每一起疑難復雜信訪案件的成功化解,都成為推動法治建設進步的“活教材”。
聚焦高質量發展,服務重大決策論證“有特色”。陜西省各級法學會積極探索基層服務站點法學法律專家參與地方立法實踐及黨委政府重大公共決策,開展預防性法律服務,對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生態環境保護情況、各行各業生產經營情況等進行跟蹤、評估、考察,引導各類經濟主體良性運轉,不斷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助力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的現實挑戰
規范建設相對薄弱,制度供給能力有待提高。實踐中,部分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的制度建設原則性和指導性較強,但操作性欠佳,和“能見效”尚有差距。同時,深化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建設工作主要依賴中國法學會的指導性文件,鮮有基層治理領域地方立法直接規定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的內容,這說明通過普遍性的立法鞏固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的工作經驗,任重而道遠。
“未病防范”相對松散,源頭預防能力仍需增強。首先,“風險提示”缺乏制度化、長效化。一些好的機制雖被市級政法部門推廣,但仍難以擺脫以文件落實文件的窠臼。其次,“吹哨報到”缺乏有效銜接。部分鄉鎮(街道)尚未對“吹哨”有清晰認識,籠統應對,未能精細化給出“應哨”對策。最后,有的“釋法說理”比較機械化。有的法律文書釋法說理存在不愿說理、不會說理、不敢說理等問題,或說理重結果輕過程。
“已病診斷”尚有疏漏,依法解紛能力有待提高。從資源配置角度分析看,基層法治資源的空間分布與治理需求存在一定結構性錯位。許多主城區因人口密集、經濟活躍,聚集了大量優質法治資源,包括專業化調解組織、法律服務機構等,而遠郊鄉鎮和農村地區則面臨法治資源供給不足等問題。就法治工作隊伍而言,基層綜治工作人員中具備系統法律專業背景的比例相對較低,多數人員在面對新型矛盾糾紛時,因專業知識儲備不足而難以有效應對,只能依賴外部法律專家或上級部門支援,導致矛盾化解周期延長,群眾滿意度下降。
人才建設尚有短板,強基聚智能力仍需增強。在推進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入駐綜治中心、下沉法治資源到鄉村(社區)時,有的法學專家面臨高深理論與鮮活實踐短期難以接軌的問題,暴露出調查研究作風不扎實、習慣未養成,對以實踐為導向的法學教育領悟不深的問題。同時,無論是發展依然強勁的特色鄉村和布局成熟的城市社區,都需要培育綜合運用情理法特別是具備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接地氣”的法治人才,這方面的人才儲備依然匱乏。此外,必須擺脫當前許多行業法治人才“專而不博”的局限性。
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助力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能力提升的對策建議
以“規范制定”為引領,穩步提升制度供給能力。自覺推動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制定加強縣(市、區)級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建設工作指引,鼓勵支持各地因地制宜、與時俱進出臺相關政策,不斷提升制度供給能力。推動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工作寫入黨內法規。可考慮由黨委政法委推動或委托法學會組織專家團隊深入調查研究,匯集各方觀點,提出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寫入黨內法規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具體修改意見。積極推動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工作寫入地方立法,將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參與社會治理的成功經驗吸納到基層治理立法中,完善以省級立法為統領、市級立法為骨干、政策性文件為支撐、社會規范為輔助的多層級、系統性的基層治理規范體系。
以“未病先防”為導向,持續提升矛盾糾紛源頭預防能力。完善“風險提示”機制,有效發揮“三個建議書”的咨詢服務功能。定期形成“風險分析建議書”“訴情分析建議書”“類案分析建議書”,向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有關行業部門送閱。銜接“吹哨報到”機制,實現矛盾糾紛早發現、早介入。推動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與“鄉鎮(街道)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相銜接,構建常態化問題收集、排查和預防機制,全方位、多角度地收集各類問題,建立問題清單。加強“釋法說理”機制,切實減輕群眾困擾與煩憂。重視并支持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法學法律專家深度參與并指導實施全員、全程、全面“釋法說理”,力促“事心雙解”“案結事了”。
以“已病診治”為重心,持續提升糾紛化解能力。完善窗口“坐診”機制,解糾紛于一線。推動法學會基層服務站點全面進駐各級綜治中心,支持法學法律專家指導黨政干部、道德模范、調解能手、“五老人員”、鄉賢能人等力量參與解紛,促進“以法治化解矛盾、以服務凝聚民心”的良性循環。加強集中“會診”機制,化積案于基層。黨委政法委可牽頭建立工作研判會商機制,將“專家把脈會診”與“訴調對接”“訪調對接”“法律診所”等工作有效結合,推動重大疑難矛盾糾紛高質效化解。用好出動“巡診”機制,紓糾紛于前端。推動省市縣三級上下聯動,實現力量下沉、資源下傾、合作共贏,鼓勵法學法律專家“巡診”到各個場所,拉近與群眾之間的距離。
以“人才建設”為支撐,持續提升“強基聚智”能力。開展扎實調研,鍛煉“高水平”法學法律人才。推動課題研究與調查研究相結合,邊調研、邊轉化、邊推進。針對調研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的對策建議,及時總結;對于形成的新思路、新辦法,及時固化。聚焦基層治理,培養“接地氣”的村(居)法治人才。推動基層多元治理力量協同聯動,指導培養一批“接地氣”的法治人才,助力這些人才成為社情民意信息員、政策法律宣傳員、矛盾糾紛化解員、法治實踐引導員。服務行業治理,培育“高精尖”行業法治人才。通過各種形式的支持、引導,圍繞新興領域及家事、養老、醫療、就業、消費等行業,培養一批既懂業務也懂法律又善于運用情理的“高精尖”行業法治人才。
(課題牽頭人:陜西省法學會黨組書記、專職副會長王凱華;課題負責人:陜西省法學會綜合聯絡部主任徐劍波;課題參與人:陜西省法學會綜合聯絡部副主任趙敏、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王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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