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2025年年報工作已經啟動,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鄭州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均應報送2025年度報告,年報截止時間為6月30日24時(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年報時間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年報渠道看這里
根據安排,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應通過電腦端: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或手機端微信公眾號: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HNSGSJ)、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寶小程序(在微信或支付寶中搜索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小程序,選擇年報報告—登記機關所在地河南即可),報送2025年度報告并公示。
個體工商戶可以自主選擇其年度報告內容是否公示。選擇公示年度報告內容的個體工商戶,應通過電腦端: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或手機端微信公眾號: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HNSGSJ)、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寶小程序,報送2025年度報告并公示。選擇不公示年度報告內容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向負責其登記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紙質2025年度報告。
不按規定年報將受罰
根據相關規定,市場主體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企業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企業因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被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未按照法定期限報送年度報告,以及在年度報告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未依照本條例規定提交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銷登記證。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經營主體將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年報詐騙”頻發須警惕
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年報填報不收費,各類經營主體要切實增強防范意識,謹防“年報詐騙”,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不法分子的詐騙手段多種多樣,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利用代填年報進行詐騙。不法分子冒充市場監管人員聲稱填報年報需要繳費,通過打電話、發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聯系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聲稱其未進行年報申報或年報填報存在問題,要求繳納一定費用以填報年報,有的還發送含有鏈接的短信,要求輸入銀行卡號并支付費用。
利用非法網站進行詐騙。不法分子在微信、網站等互聯網媒體上制作虛假的年報填報入口或交易平臺,誘導經營主體點擊并填寫相關信息,從而騙取銀行卡賬號、身份證號及密碼等重要隱私信息。年報填報的唯一網址是https://gsxt.scjg.henan.gov.cn。
利用非法鏈接進行詐騙。不法分子通過微信或短信發送含有非法鏈接的詐騙信息,誘導企業或個體工商戶點擊,并在非法交易平臺上進行詐騙。
利用不明來源的快遞件進行詐騙。不法分子郵寄到付快件,要求企業支付運費,信件中包含所謂《企業年檢公告》,以企業年檢過期為由,責令其接受“年檢”,并支付費用。
利用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詐騙。不法分子冒充第三方中介機構,通過給經營者發送信息或者郵寄材料,聲稱可以幫助其年報,要求簽約年報填報協議并支付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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