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靈活就業群體規模持續擴大,社保征管服務的精細化、適配性成為保障這一群體權益的關鍵。近日,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正式出臺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費繳費方式調整政策,明確自2026年1月1日起取消稅務部門自動扣款模式,轉而優化為銀行代發起查繳或個人自主繳費的銜接方式。這一調整并非簡單的流程變動,而是稅務征管與靈活就業市場特性的精準適配,既響應了社保征收規范化的要求,也直接關系到青島地區千萬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繳費銜接與權益保障。
![]()
有下面兩種扣繳方式,供大家選擇
方式一
已在交通銀行、青島農商銀行、工商銀行簽訂社會保險費委托扣款協議的繳費人,上述銀行會將稅務部門稅銀系統發起的扣款自動轉換為銀行每月代您向稅務部門發起查繳扣款,無需您進行任何額外操作。如您不同意上述銀行代您發起查繳扣款,請于2026年1月1日前到上述銀行網點或通過銀行APP辦理解約。后續您可以通過青島市電子稅務局、電子稅務局APP,“愛山東”APP、“愛山東政務服務”微信小程序、“愛山東”支付寶小程序、光大云繳費APP等線上繳費渠道,或各區、市辦稅服務廳、社保大廳稅務窗口、政府綜合服務大廳稅務窗口、社保費經辦銀行網點等線下繳費渠道自行完成繳費。
方式二
已在其他銀行簽訂社會保險費委托扣款協議或新參保的繳費人,自2026年1月1日起,可選擇稅務部門提供的線上、線下渠道自行完成繳費;也可自愿選擇到交通銀行、青島農商銀行、工商銀行簽訂銀行端發起的查繳扣款協議,由上述銀行代您向稅務部門發起查繳扣款。
若使用銀行端查繳扣款方式,繳費人應于每月20日前將應繳費款足額存入扣款簽約銀行賬戶,原則上每月21日由扣款簽約銀行發起扣款。繳費人應及時關注扣款結果,若未成功扣款的,可及時聯系扣款簽約銀行,或通過稅務部門提供的其他渠道自行繳費。
青島此次靈活就業社保繳費方式調整,主要是想通過流程優化實現征管規范化與繳費便捷性的平衡,最終更好的保障靈活就業群體的社保權益穩定。對靈活就業人員而言,一定要把握好2026年1月1日前的解約窗口期、選擇適合自己的繳費渠道,確保繳費不中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