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評論員 杜恒峰
2026年開年,“百年鞋企”雙星名人集團的控制權之爭上演決裂戲碼。1月3日,84歲的集團創始人汪海發布公開聲明,宣告與兒子汪軍、兒媳徐英斷絕父子及姻親關系,控訴二人多次“搶公章”“逼宮”,直指其“背叛品牌、背叛老爹”,將這場持續近一年的家族內斗推向頂點。
回溯事件脈絡,矛盾激化于2025年末雙方的聲明“攻防戰”。2025年12月2日,兒媳徐英率先以“雙星名人董事長”及控股股東青島星邁達工貿名義發布聲明,披露當年5月20日公司董事會已決議免去汪海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職務,由其接任,指控汪海霸占營業執照拒不配合變更,私自刻制印章的行為無效。
2025年12月8日,汪海強勢反擊,登報駁斥徐英說法,直指當年5月20日臨時董事會召集程序違法,未由時任董事長主持且無合法授權,決議當屬無效,強調原公章由其妥善保管,并已就決議效力向法院提起撤銷之訴。
這場紛爭的根源,實則埋藏于2022年的股權變動——徐英控股80%的青島星邁達通過增資成為雙星名人集團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最終升至69.48%,汪海退居第二大股東,持股21.88%,控制權旁落的隱患自此埋下。
從最初的董事會決議、法律訴訟等規則內博弈,升級到如今的公開怒罵與斷絕關系,這場紛爭已然走向多輸的結局。對企業而言,“百年品牌”的形象遭受重創,持續內斗讓合作方難免心生疑慮,員工信心受挫。對汪海而言,耄耋之年遭遇家庭分裂,父子反目成仇帶來的心理創傷難以愈合,其自述“陷入經濟封鎖,工資存款被扣押,甚至需借錢維持生計”,珍視的品牌情懷與創始人榮譽也在紛爭中被消耗。對汪軍、徐英一方而言,“背叛父親”的道德壓力巨大,即便贏了控制權也難以逃脫繼續“負重前行”的局面。
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建立權責清晰、規則至上的運行機制,家庭親情不應成為其正常運轉的阻礙。雙星名人集團的內斗,是親情裹挾治理的反面教材。
汪海在斷絕父子關系的聲明中列出了九大理由,但從法律層面看,這些訴求值得商榷。
其一,自然血親的父子關系無法通過聲明解除。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法定,不可通過協議或聲明免除,汪海的斷絕聲明僅具有道德宣示意義,無任何法律效力。
其二,汪海將“汪軍與徐英均為美國身份”作為第一條反對理由,強調雙星名人集團是“中國人的民族品牌,絕不能由外籍人士接班”。但企業控制權的核心判定標準是產權歸屬。雙星名人集團作為股份制企業,汪軍、徐英二人握有絕對多數股權。
從公司法框架分析,汪軍、徐英一方是否有權更換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長,關鍵在于董事會決議的合法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在公司章程無特殊約定的前提下,持有超50%股份的大股東可通過合法程序主導公司治理。若法院最終認定2025年5月20日董事會決議召集程序合法,則徐英的任職與汪海的免職有效;若認定程序違法,決議被撤銷,二人也可憑借股權優勢重新召集合規股東會,再次啟動人事變更程序。汪海的核心困境在于,股權劣勢下的抗爭僅能延緩進程,難以改變多數資本主導決策的基本邏輯。
值得注意的是,汪海掌控公章與營業執照,并不等同于合法擁有企業控制權。公章與營業執照是企業經營的憑證,而非控制權的依據。若法院最終確認徐英一方的決議有效,汪海繼續占有印章與執照的行為將失去合法性,對方可通過司法程序要求其返還,甚至申請宣告其使用印章的行為無效,最終剝奪其實際控制權。
拋開家庭關系不談,汪海與汪軍、徐英本質上仍是企業股東,雙方的根本利益相同,即把蛋糕做大各方都得益。與其在內斗中消耗彼此,不如靜待法院判決厘清決議效力與控制權歸屬,最終以股權為基礎建立合理的治理機制。無論是創始人的情懷守護,還是大股東的權利行使,都應置于治理規則和法律框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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