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據榆林公安消息,榆林市“網絡亂象”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榆林市縣宣傳、網信、公安等部門圍繞整治重點,緊盯屬地“自媒體”網絡亂象突出問題,依法依規打擊處置了一批違法違規“自媒體”。現公開通報第三批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
網民舉報,快手賬號“ff**”持有人孫某在直播期間,為吸引人氣、博取關注,公開散布某網紅個人隱私,并使用侮辱性言辭惡意詆毀,損害他人名譽,引發不良社會影響。市公安局橫山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對孫某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二
巡查發現,快手主播馮某某在直播帶貨過程中,為吸粉引流,使用低俗淫穢語言,傳播色情內容,引發大量網民圍觀討論,社會影響惡劣。靖邊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對馮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三
網民白某為蹭流量,惡意編造“府谷有狼出沒”的不實信息,并在網絡平臺散布,故意誤導網民,嚴重擾亂公共秩序。府谷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對白某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四
巡查發現,網民何某在某短視頻平臺直播時,編造“某小區欺騙老百姓”的不實信息,制造噱頭,煽動粉絲采取非理性方式維權,引發輿論關注,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不良影響。神木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對何某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五
村民高某某因對村負責人高某不滿,酒后在微信群內以污言穢語對其進行辱罵,對高某身心及名譽造成損害,產生惡劣影響。佳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對高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六
網民雷某某、賀某某在抖音平臺發布虛假不實信息,故意混淆視聽,造成網民誤解誤讀,擾亂社會秩序。市公安局榆陽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對雷某某、賀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七
村民康某某在村微信工作群內向村負責人咨詢問題,因未獲得及時回復,在群內使用侮辱性言論辱罵該村負責人,造成不良影響。清澗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對康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八
網民舉報,快手賬號“楊**”在網絡直播過程中傳播淫穢色情、性暗示等違法違規信息,違背公序良俗,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米脂縣網信辦、公安局依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對賬號持有人楊某某進行了約談教育。
案例九
網民舉報,抖音賬號“霍**”在直播連麥中,采用方言、諧音梗等方式互相謾罵,污染網絡環境。子洲縣網信辦、公安局依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對賬號持有人霍某某進行了約談教育。
案例十
快手賬號“小兵**”在直播過程中,通過扮演曾有違法犯罪經歷的角色,傳播低俗不良內容,破壞網絡生態環境。綏德縣網信辦、公安局、文旅局依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聯合對賬號持有人馬某某進行了約談教育。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榆林市將持續推動“網絡亂象”專項整治走深走實,堅決打擊網上違法違規行為,營造清朗網絡空間。鼓勵廣大網民主動參與網絡生態治理,積極舉報各類不良信息和違法違規行為,共同維護清朗網絡環境。
來源:榆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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