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于整合規范綜合診查類等相關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2025年12月25日起對全省綜合診查類、精神治療類和康復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進行整合規范。
根據《通知》
我省將綜合診查類、精神治療類和康復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分別整合規范為36項、10項、17項,各醫療機構可在核定價格基礎上實行向下浮動。同時,取消原綜合診查類項目59項、原精神治療類項目25項、原康復類項目44項。
《通知》明確
我省原“省優秀專家、享受國特貼專家、全國名中醫門診辨證論治、國醫大師門診中醫辨證論治”門診診察項目將按照“知名專家”項目執行,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
對于此次整合規范中由原政府指導價管理調整為市場調節價管理的項目,通知設置了過渡期:自政策執行之日起半年內,醫療機構自主確定的價格不得高于原政府指導價。相關管理需嚴格遵循《山西省醫療保障局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晉醫保發〔2019〕26號)相關要求進行管理。
《通知》要求
各醫療機構必須嚴格執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認真落實價格公示和“一日清單”制度,嚴禁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分解項目收費。
來源: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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