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訊(記者 柴嶸)自2026年1月31日起,符合申領條件的北京市企業參保女職工在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引(流)產后,生育津貼將直接發放至本人。
此前,北京市參保女職工生育津貼通常先發至參保單位賬戶,再轉發至個人。調整后,企業參保女職工生育津貼將直接發放至個人。機關事業單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生育津貼發放方式不作調整。
市醫保局介紹,在北京市定點醫療機構分娩或引(流)產的企業參保女職工,與參保單位共同在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完成信息確認后,即自動發起申領,無需再另行提交材料。申領后,參保單位可通過該平臺跟蹤進度,女職工可在北京醫保微信公眾號、京通小程序、國家醫保App等渠道查詢辦理狀態。
市醫保局要求,參保單位要全面細致核對參保女職工銀行賬戶信息,確保生育津貼發放到位。發放到位前要做好產假工資與生育津貼的銜接工作,保障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待遇。
產檢報銷封頂線升至1萬元
北京日報訊(記者 柴嶸)北京市擴大生育保險參保人員的醫保范圍內產前檢查支付范圍,從原來的3000元封頂變為1萬元,進一步加強產前檢查費用保障。
此前,生育保險參保人員的醫保范圍內產前檢查支付標準為:自確定妊娠至終止妊娠(含產后42天檢查),發生的產前檢查費用按限額標準支付3000元。如低于限額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如高于限額標準按限額標準支付。調整后實行“分段計算、累加支付”,3000元(含)以內支付比例100%,3000元以上部分支付比例30%,封頂線1萬元。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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