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9日,天津市寶坻區朝霞街道后蓮花村退役軍人張士彬,收到了天津市寶坻區法院(2025)津0115民初15431號民事判決書。張士彬說,這份判決書不僅隱匿證據,而且歪曲事實,簡直就是胡編亂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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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張士彬承包了本村的8畝地搞種植,加上與其侄張宗留共同開發的4畝荒地,共計12畝地(8000平米),后又建起了葡萄園,并于2021年6月30日被區、街兩級政府推薦為“寶坻區農村科普示范基地”,基地面積為張士彬原承包的8000平米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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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證據可以證明,張士彬原承包地是8畝(5333.2平米),加上張宗留轉讓的4畝開發荒地(2666.8平米)共計是8000平米,而這不僅與張士彬“農村科普示范基地”的8000平米示范基地相吻合,也是一個完整的包括了張宗留轉讓4畝開荒地的鐵的證據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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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張士彬不僅向法庭提交了其與后蓮花村委會簽訂的8畝承包地的合同,其與張宗留轉讓4畝荒地的協議、科普示范基地的批準文件及邊界圖,以及張宗留于2025年12月18日提交的關于已將4畝荒地轉讓給張士彬使用的最新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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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圖可證明張士彬的8000平米葡萄園在鐵板圍欄之內
從張士彬葡萄園基地的邊界照片可以看出,案涉的4畝轉讓荒地在其界內,但該判卻以虛假的所謂調查認定該4畝開發荒地是在張士彬葡萄園的界外,這到底是該判在造假,還是區、街兩級政府在造假?因為如果減去這4畝(2666.8平米),區、街兩級政府批準的張士彬的寶坻區農村科普示范基地就只有5333.2平米,那么8000平米又是從何談起?據該判第3頁記載,張宗留對張士彬向法庭提交的關于將4畝開荒地轉讓給張士彬使用的轉讓協議書真實性予以認可,這顯然與該判對張士彬不具有本案訴訟主體資格的認定相互矛盾。不僅如此,該判還認定村委會未將該土地發包給任何第三方,那么張士彬的8000平米科普示范基地今又何在?
在這里還值得特別明確的是,如果該判的現場勘查屬實,那么區、街兩級政府關于張士彬8000平米示范基地的批準文件就涉嫌造假,如果區、街兩級政府的批文屬實,那么該判所謂的現場勘查就涉嫌造假,應當追究其的偽證責任。不僅如此,法官還在所謂勘查時,沒有通知原告到場,涉嫌與被告串通,有違公平公正和法官的中立身份。
另外,無論是張士彬8000平米的葡萄園,還是張士彬于2025年12月18日提交的張宗留的證明,都可佐證張士彬與案涉4畝地存在著直接利害關系,具備本案合法的主體資格,該判認為沒有主體資格,不僅涉嫌枉法裁判,而且涉嫌袒護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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