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鐘煜豪
山西省調整煙花爆竹全面禁放政策引發輿論關注。近日,省內多地陸續公布了有關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實施細則。
例如,臨汾市人民政府2025年12月31日發布的臨汾市2026年煙花爆竹燃放管控通告稱,為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風險和事故,改善環境質量,經認真研究、科學研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臨汾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等法律法規,臨汾市燃放煙花爆竹政策由全區域禁放調整為限放。
通告明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為東至東外環—108國道、南至南外環—108國道、西至公路西環(臨夏線)、北至公路北環—108國道,含上述四條道路。除劃定禁放區域外,文物保護單位、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等地點及周邊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在臨汾,除禁止燃放區域外,其余區域為限制燃放區域。允許燃放時間為臘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通告明確,在禁止燃放區域內及限制燃放區域允許燃放時間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這份通告提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應根據轄區實際情況,確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區域,并向社會公告。
2025年12月30日,晉中市人民政府發布的該市煙花爆竹燃放管控通告顯示,文物保護單位和火車站、客運站等交通樞紐等為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榆次區限制燃放區域為東至錦東大道、南至鳳棲大街、西至經西大道接匯通北路、北至青銀高速,以上區域除農歷臘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二月初二全天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通告也提到,其他縣(區、市)應當結合本地區實際,明確限制燃放區域、時段。
忻州市寧武縣政府12月29日發出的通告稱,寧武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范圍包括國家機關、新聞、教育、科研、醫療、出版等單位,金融、通信、郵政、快遞、供水、供電、供氣等企業;火車站、汽車站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安全保護區等。在禁止燃放地點及周邊以外,北至花園路,西至同蒲鐵路道班,南至西園路,東至火車站梧桐橋,均為煙花爆竹限制燃放區域。在限制燃放區內,元旦、農歷臘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四至十六、二月初二等時段全天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
寧武縣政府亦要求,寧武城區禁(限)放區域外,各鄉(鎮)根據各自實際情況,按照本通告禁(限)放管控措施和煙花爆竹禁(限)放有關要求,自行劃定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地點)和時間,并向社會公告。
本 期 編 輯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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