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6月22日,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接到玄武湖公園管理處的報案:在玄武湖內漂浮著一只汽油桶,撈起來一看里面有一團泡得發白的軀干,由于泡得鼓脹嚴重,所以一時間分辨不出是人的還是豬的,請求公安技術人員前來辨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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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南京玄武湖
接報后,玄武分局一邊派人出警,一邊將案情上報市局。不久,南京市公安局刑偵處的偵技人員火速出發趕往現場——
經過仔細查驗,汽油桶里裝的一截軀干不是豬肉,而屬于一個女子,這顯然是一起性質惡劣的殺人拋尸案,于是干警們立即擴大巡查范圍,尋找被害女子包括頭顱在內的其它身體部位。結果在距離發現軀干現場500米左右的玄武湖中發現了一個球狀物體,撈上來一看赫然是一顆已經泡得面目全非的女子頭顱。
經法醫尸檢,確定該女子是生前被鈍器敲砸頭部導致顱骨粉碎性骨折并顱內大出血致死,死后被肢解
由于頭顱已經完全無法辨認生前的樣貌,無法通過目視辨認來確認死者的身份,但因為在頭顱殘存的脖頸左側處有一顆黑痣,所以警方就圍繞著脖子上有一顆黑痣的失蹤女子對全市的失蹤女性開展排查——
當晚,警方得到一條線索:已經失蹤了三天的江蘇省揚劇團女演員劉某青頸部左側有一顆黑痣,是排查了整個南京市當時失蹤的一百多名女性中唯一在頸部左側有黑痣的,其余的要么沒有黑痣,要么黑痣不在頸部左側,基本可以認定在玄武湖中發現的女尸的身份就是劉某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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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江蘇省揚劇團表演劇照
根據劉某青的檔案照看,這個女人長得非常漂亮,是當時江蘇省揚劇團的“一朵花”,一年前剛剛結婚,和公婆住在一起,家庭和睦,和丈夫的感情也非常恩愛——
為了獲得更多線索,南京市公安局預審處大案科科長章金梁親自對劉某青的父母、公婆和丈夫進行走訪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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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參加工作時的章金梁
劉某青的母親提供:“我女兒以前談過一個對象,名字叫李江,后來吹了,大家就再不來往了。”
章金梁接著問:“李江是誰?”
劉某青的父親接著回答:“他是一名鉗工,長得倒是一表人才,我女兒當時愿意跟他談戀愛就是看他這張臉還不錯——”
章又問:“那后來為什么又吹了?”
劉父回答:“李江他不學好,手里不干凈,偷摸的時候被人抓了當場,判了一年刑,那我女兒還能跟他處對象嗎?我們就給女兒又張羅了一個對象,這李江刑滿釋放后得知我女兒結婚了——”
于是,警方很快傳喚了李江,談話開始時,李江就哭成了個淚人,聲稱自己深愛著劉某青,現在劉某青死了,他的天塌了,悲愴之情難以言表,所以和李江的談話一連持續了三天,一點收獲都沒有。
6月25日下班前,南京市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王忠找到章金梁:“老章啊,你是大案科的科長,辦法多,局里決定由你來審李江,局黨委相信你的能力和智慧,全(預審)處的人馬任你挑選,必須盡快拿下此案!”
幾經挑選,章金梁選中了老預審員周曉才、馬群、公丕芳,加上他自己組成四人預審班子,確定了兩人負責預審、兩人負責查證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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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的公安民警身穿如圖所示的83式警服
他們并沒有著急提審李江,而是先研究了物證:
從玄武湖中撈起來的這只裝尸體的汽油桶粗看上去普普通通,但仔細一看,上面不均勻的分布著38個直徑1厘米左右的圓孔,判斷這極可能是兇手為了沉尸故意在汽油桶上鉆出來的。但是,正是因為這些圓孔加速了湖水進入的速度,讓尸體在水中膨脹后形成巨大的浮力,反而更快地讓尸體浮出水面,使罪惡很快曝光。
因此,他們判斷兇手家中一定有汽油桶,而且一定有電鉆之類的工具,即便他家沒有,也可以很方便的借到,而且兇手應該是獨自居住,這樣才有時間從容的分尸。
至于汽油桶,應該是兇手家用來當冬天取暖的烤火爐使用,在里面燒煤或者鋸木屑,這在當時的南京市區居民家中并不少見,但是能用得上汽油桶當烤火爐的,說明家里有一定的經濟條件,或者曾經有一定的經濟條件。
經查實,時年22歲的李江的父親是當時南京一個小有名氣的畫家,母親就在江蘇省揚劇團工作,早年父母因為感情不和離異,李江跟隨母親生活,對母親非常孝順。李江在某廠當學徒鉗工時曾因為小偷小摸在1986年年底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后回到原廠繼續當學徒鉗工,可能是繼承了母親的演員基因,李江從小就天生自帶表演天賦,說起謊話來面不改色心不跳,且具有一定的反審訊意識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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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揚劇演員
在隨后的走訪中,章金梁從一大堆出售汽油桶的單據存根里頭查到了某廠向李江出售兩只汽油桶的單據存根——“油桶兩只,單價一元。”
李江的師傅在接受走訪時提供:“前不久,大概一個星期的樣子吧,那天一大清早,李江就來敲我的家門,將我的電鉆借走了,下午才還回來,我當時還納悶,這小子從來沒見過他使過這玩意,當天不知道他抽的哪門子的風,我以為他要用這個去撬人門鎖,他說哪能呢,就算要撬門鎖也用不著這么大動靜的玩意兒啊,我一想也是這么一回事,這才借給他。”
劉某青的丈夫提供:劉某青和他結婚時已經不是完璧之身,但是在婚前她都一五一十地和他坦白了她之前有個叫李江的男朋友,之前兩人感情很好,還私定了終身,因為盜竊被判刑一年,所以就吹了。但是李江刑滿釋放后還不死心,曾經來家里糾纏過劉某青被他趕走,臨走前李江還對他放下一句狠話:“這事兒沒完!我得不到的東西,你也別想得到!”
另外,李江家住秦淮區三條巷的一個獨門獨院中,其母因病已經住院兩個月,并不在家中,所以李江擁有殺人后分尸的作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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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三條巷
在做好充分準備工作后,章金梁開始了和李江的交鋒,現將審訊筆錄摘錄如下——
章:“你家的汽油桶呢?”
李(一驚):“汽油桶?我家沒有。”
章:“真的沒有?你好好想一想。”
李:“真沒有。”
章:“再認真想一想,汽油桶用到哪里去了?你自己說出來跟我告訴你性質可不一樣!”
李:“噢,我想起來了,是有一只汽油桶,很早以前買的,給我媽當烤火爐了。”
章(突然提高問話的音調和音速):“說得不錯。這只汽油桶我們偵查員都看過了,就放在你家院子旮旯里。那還有一只汽油桶哪去了?!”
李(聲音顫抖伴隨雙腿顫抖):“沒有!真沒有!”
章:“真的沒有嗎?”
李:“真的沒有!”
章(甩出李江購買汽油桶的發票存根和廠里開的出門證):“你看看這是什么?”
李(呆愣好久):“這——”
章:“李江,前不久你找誰借過電鉆,用它干什么?”
李:“找我師傅借過,沒有干什么。”
章(再次提高問話的音調和音速):“你在油桶上打了多少孔?”
李(下意識的本能):“我,我沒數過——”
章:“我已經替你數過了,一共38個,你要不信可以自己再去數數。”
李(滿頭大汗,聲音顫抖):“我相信,我相信,我不敢去看。”
章:“那還不說實話嗎?”
李(面帶乞求):“說了,我還能活嗎?”
章:“那是法官的事情,我能跟你保證的是你說清楚了,那么在判決書下來之前能給你好吃好喝。”
李:“那如果我說了,可以給我煙抽,給我酒喝嗎?”
章:“我可以向局里申請,如果你如實交代,局里可以特批。”
李:“好吧,我說。”
原來,李江和劉某青是自由戀愛,不久兩人就偷嘗了禁果,發生了關系。但自己的父母嫌棄李江個子矮,所以反對兩人好下去,于是兩人只好偷偷摸摸地繼續交往,但自從李江因盜竊而入獄后,劉某青才聽從父母的安排嫁人。
李江刑滿釋放后得知劉某青嫁人后怒不可遏,上門“要說法”結果碰了一鼻子灰,頓時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自己得不到也不能便宜別人,寧可毀掉。
6月19日,李江去揚劇團找劉某青,以談事為由將她騙到位于三條巷的家中,兩人又一次發生了性關系后,趁著劉某青熟睡,李江突然用事先準備好的錘子錘擊劉某青的頭部導致劉某青當場死亡,并在6月20日凌晨借著夜深人靜的時候在院里分尸——
天亮后,李江去師傅家借來了電鉆,用一號鉆頭在家中的一只汽油桶上胡亂地鉆了38個洞后,將劉某青的軀干、頭部和四肢一股腦的塞進了汽油桶,并在6月20日深夜用家中的三輪車運到玄武湖拋尸(三條巷距離玄武湖約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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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騎三輪車
隨后,警方來到李江家進行搜查,在院中發現了還沒來得及清理掉的沾著血跡的泥土,泥土中的血經檢驗和劉某青的血型相同,并在臥室內發現了劉某青的衣服以及沾了血的床單和毛巾毯。
隨后章金梁問李江為什么不把衣服和床單銷毀,李江回答:“畢竟愛過一場,想留個念想,沒想到這么快就被你們查到了,這是我的命。”
最終,李江因故意殺人罪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并被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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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后期法院開庭的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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