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導報綜合報道 臺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涉及“三中案”與國民黨中央舊黨部大樓交易案,2018年被起訴,2021年一審判馬英九等5人無罪,僅前民代蔡正元有罪,判刑3年6個月,今年12月31日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蔡正元對此回應,檢察官問訊時曾要他咬馬英九賤賣國民黨黨產給他,就沒事,但自己拒絕,因此后來一、二審都被判有罪。他強調自己會堅守崗位到最后一天,絕對不會對民進黨有所屈服、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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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元在自己的節目中表示,31日早上,臺灣“高等法院”針對“三中案”作出宣判,判決是維持原判,其中他一審被判3年6個月,二審仍然被判3年6個月。法院判決的理由是說侵占公款,指他侵占一家“阿波羅公司”的錢,所以要判刑3年6個月,“可是問題來了,‘阿波羅公司’的股東是誰?公司股東只有一個人,那個人就是蔡正元,就是我。也就是阿波羅公司是完全是我自己出資的、我自己的錢啊!沒有別人的錢。”
那為何指他侵占該公司公款?蔡正元透露,20年前,馬英九叫他去救黨產,因為國民黨黨產賣不掉,而且被民進黨扣押,所以急著要處分黨產。因為當時沒有人敢買,自己為了挽救國民黨的財務,就把“三中”里的臺灣“中影”買下來。本來自己到處去調錢,找很多人一起來投資,但是等到接手以后發現這里面被虧空7億多元(新臺幣,下同),銀行貸款30幾億。
蔡正元指出,當時陳水扁任臺灣地區領導人,如果知道臺灣“中影”被虧空了,只要叫銀行來抽銀根,“中影”公司就倒了。于是他找人來買,自己也來買“中影”公司,幫國民黨解決財務困難,結果有虧空、倒了,“那我不是要負所有的責任了嗎?所以我就想辦法到處籌錢,去把7億多元的窟窿給補起來,然后自己扛下7億多元的債務”。
蔡正元表示,他當然是用自己的“阿波羅公司”來調進調出,其中有一筆錢是他付進去的。后來因為買房子,所以先拿來付款。最早有人要整他跟馬英九,結果兩度不起訴,這是在馬英九時代的事情。到了蔡英文當政,2017年突然間起訴,那時候臺北地檢署檢察長是蔡英文的人。從2017年弄到2021年,宣判說被告5個人,只有他一個人有罪,因為他是動用錢的人,這其中還羈押了他4個月。
蔡正元透露,檢察官要他咬馬英九賤賣黨產給他,就會沒事,但他不愿意,回應對方說價格是自己開的,所以沒有所謂賤賣黨產的問題,等于他把這整個事情扛起來。到了2021年,就判他3年6個月,因為他不肯咬馬英九,然后就說他侵占“阿波羅公司”的錢,但該公司明明是他一人股東,“我怎么會侵占自己的錢?這怎么說怎么怪呀!”到了二審,檢方依然指稱,調錢其實就是借錢。
蔡正元也提到,今年4月份法院要他上電子腳鐐,因為他去大陸20多次,他不解這也是罪?蔡正元強調,會堅守崗位到最后一天,絕對不會對民進黨有所屈服跟讓步,“跟他投降,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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