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法治熱點,回應群眾關切。長寧區法宣辦和長寧區融媒體中心共同推出的“與‘寧’說法”欄目繼續與您相約。隨著演唱會經濟的火爆,消費者買到“柱子票”的情況時有發生。那么,消費者該如何應對?長寧律師針對這一問題展開法律解讀。
何謂“柱子票”?上海星瀚律師事務所李鳳翔律師介紹,通常是指視線被場地內的承重柱、腳手架或其他設施嚴重遮擋,導致消費者入座后幾乎全程只能看柱子的座位所對應的門票。
“消費者滿懷期待地購買門票,只能‘看柱子’,自然會感到不滿,這類問題已引發多起消費糾紛和法律訴訟。”李鳳翔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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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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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9名消費者通過第三方平臺購買了某場演唱會門票,價格從699元到1299元不等。等演唱會開場后,他們發現,座位不同程度地被舞臺承重柱遮擋,嚴重影響觀看體驗。
對此,消費者認為,演唱會主辦方未提前告知,構成欺詐,訴至法院要求“退一賠三”。
法院審理后認為,平臺售票時,舞臺搭建尚未完成,主辦方無從知曉消費者的座位被遮擋并作出虛假陳述。綜合相關事實,主辦方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更符合客觀實際,尚不構成欺詐。
消費者提供的相關證據可證明存在觀看主舞臺的視線被遮擋的情況,導致觀看體驗未達到普通觀眾的一般心理預期,故主辦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提供的服務不符合雙方約定,存在明顯瑕疵,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然而,考慮到演唱會體驗的多面性,且消費者未提前退場,最終,法院判決以“階梯式”退票比例的標準退還消費者票款。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律師分析,實踐中,若主辦方在售票時未發現遮擋(如舞臺搭建在后),則通常不認定為欺詐;若明知遮擋卻未告知,且無合理解釋、解決方案,則有可能構成欺詐。遮擋超出一般觀眾心理預期,且未提前告知,屬于瑕疵履行,尚不屬于根本違約;消費者有權要求減少價款(部分退款),但需結合遮擋程度、票價檔次等因素進行具體退款金額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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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提醒
買到“柱子票”后,消費者有權主張要求更換座位,亦可以要求進行合理比例的退款。
律師建議,消費者發現遮擋后,應第一時間與工作人員溝通,要求調換座位;若無法解決,應保留溝通記錄。同時,消費者可拍攝現場照片、視頻(顯示遮擋情況),并保存門票、付款記錄、購票頁面截圖等。除此之外,消費者還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并申請調解,如調解無果,可憑合同關系(購票憑證)起訴,主張違約賠償,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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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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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上海長寧
校 核|丁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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