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互聯網應用場景的增多,網絡糾紛也呈現上升趨勢,并且種類不斷翻新。12月30日,半島問法熱線聚焦網絡糾紛話題,山東良建律師事務所的伏曉慧律師與鄧洪杰律師在線與網友及市民互動。孩子偷偷充值數額巨大,能否要回?丈夫打賞主播被發現,妻子是否有權主張退款?針對市民和網友的問題,兩位律師進行了細致的解答,對糾紛中一些關鍵的法律要點進行了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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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楊大爺打來電話咨詢,他11歲的孫子使用家長信息注冊某游戲平臺賬戶,并多次充值累計金額達8000余元。家長得知后,聯系游戲公司協商退款未果,于是打來熱線咨詢。
“現在孩子的父母跟商家溝通了,對方要我們證明是孩子操作的證據,這種情況下我們該怎么辦?”楊大爺詢問這件事目前有何解決途徑。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其11歲的孫子作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大額充值行為明顯超出其年齡、智力范圍,并且未得到監護人同意或追認,依法應屬無效。”鄧洪杰律師建議楊大爺及孩子的父母收集并整理相關證據,主動與游戲平臺溝通,闡明法律法規,協商退款。“還可以通過全國12315平臺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同步準備訴訟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形成維權合力。”鄧律師表示,此類案件中由于家長未盡到監護職責,也需承擔部分責任,并非必然全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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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律師提醒,“未成年人的身心發育不成熟,自控能力差,很容易受到外界誘惑。家長要引導孩子理性消費,同時加強對孩子使用智能設備及支付行為的監管,妥善保管支付密碼。如遇類似問題,應及時保留證據,并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當天上午,陳女士也打來咨詢電話。“前段時間,我發現丈夫向某直播平臺賬戶進行充值后購買鉆石對主播進行打賞,共計打賞金額為17萬余元。”陳女士告訴伏曉慧律師,“丈夫的打賞行為未經過自己同意,花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是否可以要求對方返還?”
伏律師認為,陳女士丈夫進入主播的抖音直播間,主播在直播間為其提供聊天、表演等直播服務,根據相關法律,當事人之間基于網絡服務提供與使用所建立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屬于網絡服務合同關系。
“您丈夫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能按照自己的意愿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如果不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據證明案涉合同存在欺詐等可撤銷或無效的情形,則該合同很難撤銷。”伏律師提醒,網友觀看直播時,在享受娛樂、獲取信息或購物的同時,也需保持清醒,防范潛在風險。
“如果遇到消費糾紛或詐騙,立即截屏或錄屏,保存商品鏈接、主播承諾、支付記錄、聊天記錄等全部證據。第一時間通過平臺官方渠道進行投訴、舉報或申請退款。若涉及金額較大或平臺調解無效,可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網信部門舉報,或咨詢律師尋求法律訴訟。”伏律師表示。
問題1.網購買到假貨,對方承諾假一賠十,我能否獲得賠償?
前段時間,侯先生在某短視頻平臺刷到了某店鋪正在直播帶貨,店鋪主播宣稱所售手串為正宗小葉紫檀材質,并明確承諾“保真”“假一賠十”。侯先生以1000元價格購買該手串。收貨后,侯先生發現手串并非小葉紫檀,而是大葉紫檀。“我向對方要求假一賠十,但對方只愿意給我退貨退款,我想問一下律師,這種情況下,我要求十倍賠償的訴求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律師說法:店鋪主播在直播中作出的“保真”“假一賠十”承諾,已構成雙方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店鋪具有法律約束力。木質首飾的原材料直接決定其價值,店鋪交付的商品與承諾材質不符,已構成違約。盡管“假一賠十”的賠償標準高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三倍賠償標準,但該承諾系經營者自愿作出,應依約履行。
消費者在網絡直播購物時,應留存主播宣傳視頻、商品詳情頁截圖、聊天記錄等證據,尤其注意保存經營者關于商品品質、售后保障的明確承諾; 若發現商品與宣傳不符,具體維權流程如下:第一步,優先與商家協商溝通,提交證據并明確主張(如按承諾賠償、退貨退款);第二步,協商不成的,向購物平臺投訴,提交相關證據材料,要求平臺介入調解;第三步,平臺調解無果的,可通過全國12315平臺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需載明投訴人及被投訴方基本信息、購買時間、商品信息、受損情況等;第四步,若仍未解決,可向商家所在地消協投訴,或直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注意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損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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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2.在網絡平臺發布不當視頻,是否構成侵權?
王先生來電咨詢,前段時間他與張先生發生矛盾后,對方多次拍攝王先生的視頻并配上辱罵性言論在網絡上發布,引起了惡劣影響。“我身邊的不少好友都看到了這個視頻,甚至一些朋友不了解詳情信以為真,這種情況,我能否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我的名譽權并刪除視頻,同時發布道歉視頻?另外,我能否助長精神損害賠償金?”王先生詢問。
律師說法:名譽權是自然人或者法人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現出來的社會價值而獲得社會公正評價的權利。自然人的名譽權受法律保護;網絡用戶利用網絡侵害他人名譽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對方將帶有王先生形象的視頻配以未經證實的辱罵性語言,多次發布到短視頻平臺,影響了王某的正常社會評價。其明知可能對王先產生不良后果,仍然在抖音中多次發布可能損害王先生聲譽的視頻,其主觀上存在過錯。”律師認為,張先生侵害了王先生的名譽權,給王先生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王先生作為被侵權人有權向對方主張其賠禮道歉并在抖音平臺上發布道歉視頻,“如果對方拒不道歉,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訴訟解決,法院大概率會支持王先生的請求。”
對于精神撫慰金,律師認為,張先生實施的上述侵權行為雖致王先生精神上出現痛苦,但王先生主張該項賠償,需要提供證據證實其因上述侵權行為產生了嚴重精神損害,比如相關機構的鑒定證明等,且需要證明精神損害與侵權行為的因果關系,如果不能提交相應證明,則法院很難會支持相關賠償請求。
律師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公民的人格權在網絡空間同樣受法律保護。我們在享有言論自由的同時,不能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尊重他人,理性表達,謹言慎行,遇到糾紛時也要采取合理合法方式處理,切勿動輒通過公共平臺宣泄個人不良情緒。
(半島全媒體記者 蔣凱 宋泓睿)
來源:大眾·半島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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