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普禁“博眼球”!深度解讀“十不得”第八條:低俗擦邊、流量炒作的紅線與代價——條文釋義、法規依據與典型案例警示(作者:杏林職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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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語:國家衛健委《醫務人員互聯網健康科普負面行為清單(試行)》“十不得”第八條明確規定:“不得發布違背倫理道德和公序良俗、違反醫德醫風的內容,不得在健康科普中出現低俗、“擦邊”、嘩眾取寵、話題炒作等不良內容吸引流量”。杏林職苑圍繞該條款,從法律依據、條文核心、實施要點、案例警示、核心意義五大維度,深度拆解該條款的核心要求與實踐意義,為健康科普回歸公益本質筑牢防線,為醫療機構落實相關培訓、推動“十不得”有效落地提供實用參考。
目錄
一、法律依據與政策支撐
(一)國家法律:堅守底線準則
(二)部門規章:規范網絡行為
(三)規范性文件:聚焦醫療科普場景
二、條文釋義:核心要求與邊界劃定
三、實施要點:從“紙面規定”到“落地執行”
四、典型案例警示:那些觸碰紅線的代價
(一)案例亂象直擊
(二)違規行為深度剖析
(三)多維度警示意義
五、核心意義:守護健康科普的公益本質與行業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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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互聯網時代,健康科普已成為公眾獲取醫療知識的重要渠道。然而,部分醫務人員為追逐流量,將科普異化為“吸睛變現”的工具,低俗“擦邊”、話題炒作等亂象頻發,既消解了醫療行業的嚴肅性,也暗藏公眾健康風險?!夺t務人員互聯網健康科普負面行為清單(試行)》“十不得”第八條,正是針對這一亂象劃定的剛性紅線——不得發布違背倫理道德和公序良俗、違反醫德醫風的內容,不得在健康科普中出現低俗、“擦邊”、嘩眾取寵、話題炒作等不良內容吸引流量。本文將從法律依據、條文核心、實施要點、案例警示、核心意義五大維度,深度拆解該條款的核心要求與實踐意義,為健康科普回歸公益本質筑牢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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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據與政策支撐
本條款的出臺并非無源之水,而是基于多重法律法規與政策文件的剛性約束,形成了“國家法律+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的三重保障體系:
(一)國家法律:堅守底線準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三條、第二十三條:明確醫師必須遵守醫學倫理規范,恪守職業道德,尊重患者人格尊嚴,以盡責服務患者為核心使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條:將健康權作為自然人核心權利,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以任何形式侵害他人身心健康。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三十三條、第五十四條:強調醫療衛生人員需嚴守醫學倫理,尊重患者權益,維護行業公序。
(二)部門規章:規范網絡行為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要求網絡信息生產者嚴守法律法規與公序良俗,禁止制作、發布淫穢色情、暴力炒作等不良信息,不得通過夸張標題、內容與標題不符等方式誤導公眾。
(三)規范性文件:聚焦醫療科普場景
《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四條:明確公眾賬號運營者需秉持公序良俗,履行社會責任,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關于規范“自媒體”醫療科普行為的通知》(網信中國):針對性禁止借兩性健康知識傳播色情“擦邊”內容,嚴厲打擊無底線蹭流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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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條文釋義:核心要求與邊界劃定
本條款的核心要義,是通過明確“禁止性清單”,確保健康科普始終堅守“嚴肅、嚴謹、尊重”的專業態度,維護醫學職業尊嚴與社會良好風尚,具體包含七大關鍵維度:
1.堅守倫理底線與職業尊嚴:健康科普的核心是知識傳播與公益服務,絕非個人名利或商業變現的工具。醫務人員需秉持廉潔自律、尊重生命、嚴謹求實的職業態度,杜絕借專業身份站臺帶貨、流露嫌貧愛富等不良價值觀。
本專欄《醫務人員互聯網健康科普合規管理指引「制度、預案、流程、表單」》,包括互聯網健康科普賬號備案制度、內容抽檢制度、培訓制度、培訓制度、案例評析、負面輿情應急預案等內容。歡迎將本專欄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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