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發布《關于深化建筑規模實施管理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在現有管理辦法及補充意見基礎上,進一步強化規劃引領與要素保障雙重作用,從街區統籌、彈性配置、重點投放、安全保障、分類支持、全周期管理六大維度深化細化建筑規模實施管理政策,為城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更有力支撐。
加強建筑規模管理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關于倒逼發展方式轉變、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城市功能優化調整有關批復要求的重要手段,在全國范圍具有首創性、開拓性。隨著北京市城鎮化從快速增長期轉向穩定發展期、城市發展從大規模增量擴張階段轉向存量提質增效為主的階段,建筑規模管理的思路也由“守底線”轉向“促發展”,由“管總量”轉向“重流量”,由“控增量”轉向“優存量”。基于上述背景,本次《意見》旨在通過建筑規模指標的有序流動、精準投放和重點支持,增強指標投放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適應性,支撐保障項目落地實施,激發城市建設新活力、新動能。
《意見》針對性回應了當前城市發展中的多項關鍵問題,在管理模式、配置機制、保障重點等方面呈現諸多創新亮點。
一是強化指標時空統籌,以規劃街區為基本單元,通過跨空間、跨時間的統籌機制,解決傳統管理中指標“難流動、難調配”的困境,提升指標使用的靈活性。
二是彈性配置適配需求,土地儲備階段可設置建筑規模指標區間值,供應階段結合市場需求確定具體指標,避免規劃反復調整問題,提升指標配置的精準度。
三是重點領域精準賦能,針對城市網絡化樞紐地區、新質生產力發展重點功能區以及交通、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關鍵領域,提出市級彈性預留指標支持或不計入各區建筑管控規模等不同建筑規模支持思路,提升指標對重點項目落地的支撐性。比如,《意見》提出,各區應將建筑規模指標向軌道站點等交通可達性高的城市網絡化樞紐地區傾斜,向產業園區等新質生產力集聚的重點功能區傾斜。
四是分類保障覆蓋全場景,針對增量街區聚焦建設“好街區”、存量街區圍繞建設“人民城市”的不同要求,提出多項民生類、配套類設施新增規模不計入各區建筑管控規模,重大城市更新項目可獲不超過50%市級彈性預留指標支持,解決品質提升、更新改造缺指標等問題,提升指標對城市空間價值增效的激勵性。五是全周期管理實現閉環,依托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實現指標登圖入庫、審批監管一體化,同步標記信息標簽,推動指標實施的動態監測與體檢評估。
下一步,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將結合年度體檢評估綜合判斷,持續收集各方需求和意見,適時對文件進行修訂完善。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月朦
編輯/劉忠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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