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徐先生2020年投保重疾險,2023年確診甲狀腺癌理賠時,保險公司查到其2019年醫保有“糖尿病”就診記錄(投保未告知),初步拒賠。徐先生稱是醫保卡借親戚使用,本人無病史,最終經多方核實保住保單,但耗時耗力,凸顯醫保卡外借的致命風險。
【案例分析】
1.法律與社保風險:醫保卡僅限本人使用,外借屬騙取社保待遇行為。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輕則被責令退回資金、處2-5倍罰款,重則追究刑事責任,還可能暫停社保待遇。
2.商保投保理賠坑:保險公司核保、理賠時,默認醫保卡記錄為投保人本人病史。若有高血壓、糖尿病等記錄,會直接認定“未如實告知”,導致加費、除外責任,甚至拒保、拒賠;即便像徐先生最終獲賠,也需反復舉證自證清白,成本極高。
3.“兩年不可抗辯”誤區:不少人以為保單滿2年必賠,但該條款不適用故意隱瞞或欺詐。若外借留下癌癥、尿毒癥等影響承保的重疾記錄,保險公司仍可合法拒賠。
【風險提示】
1.堅決不外借。妥善保管醫保卡及密碼,哪怕親友求助也不轉借,避免非本人記錄“算在自己頭上”。
分清“家庭共濟”:官方渠道(如“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的家庭共濟,僅允許家人用你的醫保余額,就醫仍需刷患者本人醫保卡,和直接外借完全不同。
2.投保前自查。購險前通過醫保局官網/APP查消費記錄,有不明記錄或曾外借,務必主動告知保險公司,補充體檢報告等證明,別因隱瞞留隱患。
結論:醫保卡外借看似“幫小忙”,實則踩法律紅線、堵保障后路。守護好這張卡,就是守住你和家人的健康保障底線,切勿因小失大。(秀嶼柜面-崔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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