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冬日的蘇州五彩斑斕、風光交織,盡顯自然生態之美。在這美好時節,蘇州中院成功舉辦司法生態修復工作專題開放日活動。
蘇州市人大常委會監司委副主任何建青,蘇州市政協社法委副主任汪頻,蘇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陸文表,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董啟海,全國政協委員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加活動。
本次活動邀請代表委員們調研古典園林獅子林司法生態修復項目、旁聽環境資源案件庭審、參加法院工作通報會暨代表委員座談會,全方位、生動展示了蘇州法院踐行“青綠之約·司法之諾”、守護優美生態環境的擔當作為,同時吸取了大量寶貴的意見建議,為今后繼續深化司法生態修復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看”園林,考察司法生態修復實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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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人員一行先來到蘇州四大名園之一的獅子林,調研位于此處的古典園林水質提升司法生態修復項目,現場聽取講解和匯報。古典園林水質提升項目是2024年6月蘇州法院與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聯合啟動,針對長期困擾獅子林的園內水體富營養化嚴重、生態系統失衡、水動力不足等問題,采用生物綜合治理的方法,通過建立底部淤泥生態調控、生物膜反應器、種植水生植被等措施,有效凈化和提升水質。經治理,今年的監測數據反映獅子林內水體各項指標明顯改善:總氮去除率達到5%,化學需氧量降低42%,懸浮物濃度減少70%,水體透明度從0.3米提升至1.2米以上,水生植物覆蓋率提高至60%,達到景觀水域Ⅲ類標準。溶解氧濃度從3.6mg/L提升至6.8mg/L,氨氮指標由1.35mg/L降至0.234mg/L,總磷濃度降低1.08mg/L,總氮濃度下降0.29mg/L,綜合污染指數從110下降至30以下。《世界文化遺產蘇州古典園林司法生態修復項目》案例入選了“十四五”時期蘇州市“十大法治建設典型案例”。
“聽”庭審,展現集中管轄審判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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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園林,與會人員一行赴姑蘇區人民法院,現場旁聽了一場污染環境罪刑事案件庭審。該案中,被告人某針紡織品有限公司從事針織布染色加工,將生產廢水通過生化處理后接入吳中區甪直鎮污水管網。被告人趙某某系該公司總務,為解決COD在線儀超標報警問題,其將COD在線儀水樣采集管插入兩個礦泉水瓶內,通過替換水樣干預環境檢測活動正常開展,導致監測數據失真。經檢測,于廢水排放口采集的水樣檢測化學需氧量濃度為44mg/L,而趙某某更換的兩個礦泉水瓶內替代水樣的化學需氧量濃度分別為30mg/L、37mg/L。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對該案當庭宣判,以污染環境罪判處被告人某針紡織品有限公司罰金5萬元,被告人趙某某六個月拘役,緩刑十個月,罰金兩萬元。
2019年以來,江蘇法院以生態功能區為單位,創建環境資源“9+1”審判機制,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環境資源法庭位列全省9家環境資源法庭之一,集中管轄太湖流域各類環境資源一審案件。集中管轄,使得太湖流域環資法庭累積了豐富的審判經驗,將自身打造為了一個高度專業化的審判機構。本次旁聽庭審,代表委員們對于人民法院依法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司法擔當有了更直觀、深入的認識。
“談”建議,啟發后續工作優化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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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蘇州中院在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召開了蘇州法院司法生態修復工作通報會暨代表委員座談會。會議上,蘇州中院通報了蘇州法院司法生態修復工作情況,介紹了蘇州法院開展司法生態修復的創新舉措,并選取已經落實的、具有典型意義和突出效果的司法生態修復項目,予以重點介紹。
何建青副主任認為,本次法院開放日活動是對蘇州法院環境司法工作的一次實地檢閱,也是對“兩山”理念在蘇州生動實踐的一次深度見證。近年來,蘇州法院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將司法生態修復作為環境資源審判的核心使命,走出了一條兼具制度創新與實踐效能的特色之路,成績值得肯定。而且,人民法院堅持系統治理思維,不斷推動與政府部門、檢察機關、科研機構協同聯動,建立動態監管機制與跨域協作模式,讓司法修復不再是“單打獨斗”,而是形成了多方參與、共治共享的生態保護合力。希望蘇州法院繼續深化司法生態修復機制創新;也希望各位代表委員繼續發揮監督指導作用,為生態司法保護建言獻策。
汪頻副主任認為,蘇州法院關于生態修復的實踐為全市法治建設提供了鮮活樣本,也給市政協社法委的履職工作帶來了諸多思考。第一,蘇州法院的司法生態修復實踐,以制度創新破解了生態保護的“實踐難題”,為政協的立法協商工作提供了重要參考。第二,蘇州法院的司法生態修復實踐,以系統思維助力太湖綜合治理、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等大局工作,與政協的民主監督工作形成了良性互動。第三,蘇州法院的司法生態修復實踐,以民生導向彰顯了司法為民的初心使命,為政協的民情反映工作搭建了實踐載體。希望政協與法院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在立法協商中推廣實踐經驗,在民主監督中助力項目落地,在民情反映中搭建溝通橋梁,為蘇州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作出更大貢獻。
陸文表副院長表示,近年來,蘇州兩級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在規范司法生態修復資金管理使用、促進生態環境實質修復的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逐步摸索出了一條以“一案一賬戶”方式管理生態修復資金、依托政府項目確定司法生態修復項目、節點化運作司法生態修復項目為核心主線的生態修復路徑,為促進蘇州地區生態環境質量提升貢獻了力量,也為人民法院探索規范化生態環境修復機制提供了智慧。接下來,蘇州法院將結合代表委員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繼續深化在司法生態修復領域的探索,不斷提升司法保護生態環境的工作水平,為蘇州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提供更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代表委員們結合自身工作,圍繞生態環境修復和保護,發表了真知灼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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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青
全國政協委員,蘇州科技大學人文社科處處長、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研究基地首席專家
蘇州法院創新生態修復資金管理機制,打造出了蘇州范示。開展的諸多替代性修復項目,成效可觀可感,體現了務實的作風,彰顯了協同共治理念。法院工作有力量、有創新、有溫度,希望堅持探索下去,并加強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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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 艷
蘇州市人大代表、蘇州博物館副館長
園林水體治理一直是實踐中的難題,要在“水清”與“有魚”之間尋求平衡,且每個水體的治理方案都有所不同。本次獅子林的水體治理很成功,蘇州法院貢獻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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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挺
蘇州市人大代表、蘇州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建議法院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建立和充實生態修復智庫,搭建與社會溝通橋梁、提升工作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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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娟
蘇州市人大代表,蘇州市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投資總監
希望法院在治理農村面源污染的領域加大支持力度。也建議法院在現有豐富工作的基礎上,多做宣傳,讓更多人能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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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俊倫
蘇州市人大代表、江蘇蘇州干部學院人事處處長
獅子林園美水清,恢復了往日的風采。旁聽案件庭審,給我們帶來了一節生動的法治教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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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浩瀚
蘇州市人大代表、蘇州市太平洋光學儀器廠副總經理
蘇州中院在全省范圍內率先就生態修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出臺專門辦法,充分體現了干實事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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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雷雷
蘇州市人大代表、蘇州市林業站高級工程師
希望法院繼續關注和支持古典園林生態治理。也希望司法生態修復的范圍進一步擴展,圍繞山體保護、濕地保護、農村面源污染整治等推出更多好的項目,貫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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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建芳
蘇州市人大代表、蘇州市健康養老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總經理
目前電魚、毒魚、拉網捕鳥等違法行為還屢見不鮮,建議法院加大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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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亞萍
蘇州市政協委員、姑蘇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
建議法院圍繞群眾關注度高的生態修復領域,加強資金的歸集和使用。及時總結提煉工作,形成可復制、可借鑒的典型案例,擴大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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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俏男
蘇州市政協委員、蘇州市拙政園管理處展覽陳列科科長
感謝法院對園林水體保護的支持。同時希望法院在下一步工作中對園林內假山的保護也給予關注和支持。
蘇州中院民事審判第六庭負責人、辦公室相關負責同志及干警代表,蘇州市政協社法委相關工作人員,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分管院領導、太湖流域環資法庭負責人等參加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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