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是傳道授業解惑的大學副教授,一個是香港地產界的精英中介,原本只是大圍的一單普通租房交易,卻在短短幾小時內演變成了廉政公署(ICAC)鐵腕反腐的刑事案件。更讓人唏噓的是,這位在學術圈頗有名望的學者,在被捕后竟稱自己是“習慣了內地的方式”。究竟是無心之失,還是對法治的公然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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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6萬的代價與1000元的“私了”
事件的起因平凡得不能再平凡。2025年歲末,隨著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正式開審,更多令人錯愕的細節被披露。
被告杜渡(Du Du,41歲),案發時任職香港城市大學經濟及金融學系副教授。2022年11月6日,他通過美聯物業的一名客戶總監,看中了大圍名城的一個單位,并當場簽署了臨時租賃協議,約定月租16,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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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簽約僅僅幾小時后,杜教授反悔了。按照香港法律和合同約定,這種“悔約”意味著他必須支付一個月租金——即1.6萬港元作為賠償。
面對這筆并不算巨額、卻讓他感到“不甘心”的賠償金,這位學者沒有選擇法律途徑,而是開啟了一場危險的試探。
二、 “在內地可以私了”:一份致命的傲慢
根據廉政公署的調查及控方證供,杜渡為了規避1.6萬港元的賠償,向美聯物業的女經紀提出了一個方案:給對方1000港元現金,作為“辛苦費”,條件是讓對方幫他隱瞞已經簽署臨約的事實,當做這件事從沒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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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人的對話記錄中,出現了令人深思的一幕:
杜渡在信息中詢問經紀,大意是自己在內地處理類似交情時可以“私了”,并試探在香港是否也能如此操作。
面對這位高級知識分子的試探,女經紀當場明確拒絕,并嚴正告知:“香港有香港的標準。”隨后,此事被舉報至廉政公署。在香港這個對貪腐“零容忍”的法治社會,杜教授自以為是的“潛規則”,撞上了堅不可摧的法治紅線。
三、 法庭交鋒:不認罪背后的博弈
2025年12月22日,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正式開審。杜渡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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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審現場,氣氛凝重:
- 控方指出:杜渡的行為是典型的行賄,意圖誘使中介違反公司規章和法律,損害業主利益。
- 辯方辯解:杜教授在庭上表示不認罪,辯方律師則質疑中介證人是否因后續的投訴而懷恨在心,意圖通過舉報進行報復。
- 核心爭議:1000港元雖然數額極小,但在《防止賄賂條例》面前,數額多少從不影響罪名的定性。杜渡的言論是否構成了主觀上的行賄意圖,成了法官判斷的關鍵。
四、 編輯觀察:學術光環下的法治盲區
這起案件之所以引發全港熱議,是因為它極具戲劇性的反差感。
一位大學副教授,平日里教授的是經濟與金融,講的是市場規則與契約精神,卻在現實生活中試圖用1000港元去瓦解一份價值1.6萬港元的合同。更令人遺憾的是那句“習慣內地方式”,這不僅是對內地職場環境的片面誤解,更是對香港廉潔文化的極度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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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ICAC的咖啡從來不是白喝的。從當年的“陳志云案”到如今的“千元行賄案”,香港社會的基石正是這種“不論貧富、不計多寡”的廉潔標準。
五、 最新進展
截至2025年12月23日,案件審訊仍在繼續。杜渡目前獲準保釋,但如果罪名成立,他面臨的不單是罰款或監禁,更是其苦心經營多年的學術聲譽的徹底崩塌,以及可能失去教職的職業毀滅。
小編手記:
1000塊錢,可能只是一頓高級晚餐的費用,但在法治面前,它重如泰山。杜教授的教訓告訴我們:尊重一個地方的規則,是成年人最基本的修養。無論你是什么身份,身處何地,規則就是規則,沒有“私了”的余地。
對于此事,你怎么看?歡迎在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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