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長寧的劉女士遇到了一件郁悶的事情。她的好友黃某聲稱只要通過劉女士的賬戶從境外轉一筆8000萬元的公司款項至國內,兩人就可以平分公司4%的返利。劉女士一算,返利高達160萬元,于是便爽快地答應了,可沒想到,為了拿到這筆返利,近半年的時間,黃某竟以各種理由要求劉女士向指定賬戶轉賬,前后共計1300萬元。那么,劉女士還能拿到這160萬元返利嗎?黃某又為何要劉女士轉賬匯款1300萬元呢?
今年9月份,劉女士在家人陪同下來到江蘇路派出所報案,稱自己被好友黃某詐騙1300萬元。劉女士介紹說,她與黃某相識于2024年10月份,兩人因有眾多共同話題,很快成為了好友。在這個過程中,黃某自稱自己家境優渥,是一名“富二代”,而且還在某知名信托公司任職,主營古董拍賣、奢侈品買賣等業務。
“我看她以往的朋友圈,沒有認識我之前的朋友圈,感覺她的生活條件非常優渥,經常去逛奢侈品店,出國度假。”劉女士說道,“她給我的感覺,就是很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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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偶然機會,黃某在得知劉女士有境外賬戶后,主動提出想要通過劉女士的賬戶從境外轉一筆8000萬元的公司款項至國內,事成之后公司4%的返利則由兩人平分。劉女士想到自己僅需提供自己賬戶就能輕松獲利160萬元,便不假思索地答應了。
然而,之后的數月時間內,黃某以該筆款項需要提前墊付利潤、律師費、匯率差等理由,要求劉女士向指定賬戶轉賬,金額在數千元至十幾萬元不等。“前前后后,補合同費、補律師費、補文本費,我給她轉賬匯款1300萬元。”劉女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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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有親戚追到家里“討債”,劉女士才在丈夫的追問下道出了實情,自己東拼西湊借來的錢都給了黃某,而黃某遲遲沒有將公司的返利給到自己。“我自己不想去相信這是一個騙局。”劉女士說,“我的家人告訴我,你一定要去報警,我就來報警了。”
接報后,長寧公安分局江蘇路派出所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調查。民警發現雖然黃某在各類社交平臺上打造自己“成功人士”的人設,且多次在劉女士面前提及自己是一名“富二代”,但其所塑造的學歷、工作、家庭等形象全部是虛構的。“經查,黃某是無業人員,沒有固定的資金來源,她的身份都是虛構的。”江蘇路派出所民警林曉介紹說。
在掌握確鑿證據后,專案組立即遠赴外省市實施抓捕,在當地警方配合下成功將黃某抓獲歸案。
到案后,黃某對自己虛構人設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黃某交代,她家庭條件一般,也無固定工作,在結識劉女士后發現對方有一定經濟實力且對投資理財感興趣,便萌生詐騙念頭,之所以能夠獲得劉女士的信任,黃某主要是利用自己頻繁包機出國、購買奢侈品、入住高檔酒店等高額消費進行的自我包裝,而這些錢則全部來自劉女士的轉賬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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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抓到她的時候,錢已經被她揮霍一空了,主要用于跟被害人出去旅游,還有就是買賣奢侈品以及抖音打賞充值等。”林曉說,目前黃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長寧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圖片來源于長寧公安分局
撰稿:李婷婷
視頻:杜永超
編輯:畢揚靜
責編:顏文彬
*轉載請注明來源于“上海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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